快穿不做别人的垫脚石(1311)
安宁瞅着母亲忙前忙后,干脆从空间里摸出几尺藏青色的灯芯绒,给李朝兵做了件新褂子,又翻出两斤白糖、半斤水果糖,预备着办喜事时散给邻里。
李朝兵更是像打了鸡血,天不亮就扛着锄头去后院菜地里,身上有使不完的力气。
下工了又从山里砍了几根粗壮的木头,打了一张崭新的木床,床头还笨手笨脚地刻了几朵歪歪扭扭的花。
收工回来,他总不忘绕到村口吴春云的住处,帮着挑水劈柴,有时还会给两个孩子带几颗山里的野果,逗得小家伙们围着他“李叔叔”喊个不停。
吴春云话不多,却把这些都看在眼里。
她趁着空闲,纳了一双千层底的布鞋,鞋面是青布,鞋底纳得密密实实,针脚匀净。
她不敢直接送给李朝兵,还是托媒婆来转交。
媒婆把布鞋拿到家里来,大家看过以后都夸吴春云的手艺好。
安宁偶尔还看见两人偷偷见面,吴春云耳尖红得厉害,低头抿着唇笑,眉眼间是藏不住的温柔。
安宁的脸上也露出了笑容,这次娶的这个弟妹真的不错。
不像以前那个李招娣就是家里的大老鼠,俺家有点好东西,都被她偷去娘家了。
村里的人听说了这桩亲事,有人羡慕,也有人嚼舌根,说李朝兵捡了个带娃的破鞋,不值当。
这话传到王中芳耳朵里,她直接拿着笤帚追到村口,叉着腰骂了半晌:“我家老四乐意!春云那姑娘勤快本分,比那些好吃懒做的强百倍!往后谁再敢胡说八道,我老婆子撕烂她的嘴!”
一番话骂得那些长舌妇再也不敢吭声。
转眼就到了婚前头一天。安家院里支起了大铁锅,烧得旺旺的。
王中芳指挥着人剁肉馅、揉面,预备着第二天的喜宴。安宁从空间里拎出一只杀好的野猪,又搬了几坛自酿的米酒,惹得邻里一阵惊呼。
李朝兵站在院里,看着忙忙碌碌的众人,看着窗明几净的新房,嘴角的笑意就没落下过。
夜色渐深,院里的灯火却还亮着。
王中芳坐在灶膛边,给大嫂和小妹嘱咐明天要注意的地方。
灶膛里的火苗跳跃着,映得几人的脸颊,都是暖融融的。
初六这天,天刚蒙蒙亮,安家的院子就开始忙碌了起来。
王中芳顶着一宿没睡的倦意,精神头却足得很,指挥着几个后生搬桌子、摆板凳,又让儿媳把安宁带回来的两大坛子酒摆出来,香飘得半个村子都能闻见。
很快安朝军就把吴春云三母子迎回了家。
安宁看着现在的这个四弟妹,1米6的身高,五官还算清秀,就是人都瘦的脱相了。
背着一个包袱,一手牵着女儿,一手牵着儿子高高兴兴的被迎回了家。
阳光洒下来,落在几人的笑脸上,落在李朝兵和吴春云相牵的手上,暖洋洋的。
到了安家门口,门口贴着大红的喜字,是安宁连夜写的。
院里早就摆好了酒席,几张八仙桌拼在一起,邻里乡亲都来了,坐得满满当当。
王中芳让人把猪肉端上桌,肥瘦相间的肉炖得酥烂,香气扑鼻。
有人夹了一块尝,忍不住赞:“真香!安家这回可真是下了血本!”
王中芳笑得眉眼弯弯:“自家孩子成亲,高兴!”
喜宴开席,米酒倒满了粗瓷碗,碰杯声、笑闹声、划拳声混在一起,热闹得能掀翻屋顶。李朝兵端着酒碗,挨桌去敬,敬到王中芳面前时,他咕咚一口喝干了碗里的酒,红着眼眶说:“妈,谢谢你。”
王中芳拍了拍他的肩膀:“一家人,说这个干啥。”
吴春云坐在一旁,看着满院的喜气,看着李朝兵忙碌的身影,看着两个孩子吃得满嘴油光,手里攥着那双千层底布鞋,忽然觉得,往后的日子,大概就像这院里的暖日,一天天,都会是亮堂堂的。
趁安家办喜事的时候,刘辉去了吴二狗家里看苏婉婉,刚好被上工回来的吴二狍逮了个正着。
屋里的动静戛然而止,紧跟着是苏婉婉惊惶失措的脚步声。
他黑着脸掀开门帘,正撞见刘辉慌手慌脚地把一本破书往身后藏,苏婉婉站在炕边,脸白得像窗台上蒙了灰的瓷碗,手指绞着衣角,眼神躲闪得不敢看他。
“好啊,”吴二狗的声音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带着一股子山雨欲来的沉郁,“我当是哪个贵客,原来是你刘大公子闲得慌了,跑到我家来‘看书’?”
刘辉的脸腾地红透,梗着脖子想辩解,话到嘴边却被吴二狗眼里的狠戾堵了回去,讪讪地搓着手,半天挤出一句“我就是路过……”
“路过?路过能路过我炕头上来?”吴二狗上前一步,一把攥住刘辉的胳膊,那力道大得像是要捏碎骨头,“我吴二狗的家门,是你想来就来,想跟我媳妇眉来眼去就眉来眼去的?以前你们的那些破事我不管,现在苏婉婉是我的媳妇了,你最好收起你那些心思,不然老子打断你的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