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卖糙汉后,我们全家造反了(138)
即便他从前有个世子的身份,王府和恒山派,从不缺马匹,也没见过这种好马。
不愧是珊珊从平台里买出来的,的确比普通的马,要好的太多。
现代男人爱车,古代男人爱马,在现代,男人出门,有车是标配。
对古代男人来讲,有匹自己的马,就等于有单独的车,能拥有一匹好马,也属于成功男人的标配了。
买完马,收起平台界面,丁珊珊睁开眼,就看到李博文目光晶亮的看着这匹马,就知道他很喜欢,立刻就不心疼钱花的多了,只要李博文喜欢,她觉得这钱花的值得。
这匹不愧是汗血宝马,颇通灵性,刚买回来就知道亲近主人,先是蹭了蹭丁珊珊,然后还对李博文打了个响鼻。
马儿的鬃毛贴在丁珊珊身上,还有脖子上的肌肤,痒痒的,惹得她一阵轻笑。
“博文,据说这是一匹汗血宝马呢,平台上是这么介绍的,看着也挺不错,不如,咱们现在就试试这匹马脚力如何,怎么样?”
看到这匹马,李博文早就有些等不及了,他已经有好几年没骑马了。
一点头,一把抱起丁珊珊,一个潇洒的姿势,翻身上马,将丁珊珊护在他的身前,手里拉着缰绳,微微一用力,两腿一夹马腹。
得到主人的信号,枣红马立刻撒开四蹄,一声嘶鸣,往前方奔跑而去,原处只留下一阵马蹄翻飞,溅起的尘土。
这是丁珊珊第一次骑马,以前在现代的时候,她也没骑过马,对此并不爱好。
不知是不是李博文的驾驶技术非常好,还是这匹马好,坐在这匹马身上,一点都不觉得累,更不觉得颠簸,就跟坐轿子一样舒服。
第110章 到达定州城,仁心堂卖药
丁珊珊不懂马,不代表李博文不懂,驾马奔驰时,他就感觉得出来,这匹马和普通的马有所不同了。
他以前经常骑马,但也没骑过汗血宝马,可有些特征也听说过,他基本能确定,这匹一定是极品汗血宝马。
有生之年,能骑过这样一匹马,也算是人生中的一种幸事了。
手里握着缰绳,马儿稳稳的往前奔跑着,又稳又舒服,李博文低头看着坐在自己身前,乖乖依偎在他怀里的小媳妇儿。
娇小玲珑的身子,坐在他胸前,头顶只将将到他下巴,柔软漆黑的发丝,贴近他的胸口。
被马儿快速奔跑带起的气流,带着浮动起来,轻柔的来回触碰到他的喉结,有些痒痒的,让他的心也痒痒的。
他此生已经认定了珊珊,真希望早日能和珊珊,结为真正的夫妻。
想着这次定州之行以后,离这件事就不远了,心情大好。
李博文不由的嘴角勾起愉悦的弧度,让他整个人的气质,看着都不那么冷了。
一路上除了停下来休息,人吃东西,给马喂食,两个人仗着身怀内力,不觉得那么疲惫,基本都是在赶路。
晚上的时候,按照李博文规划的路线,准时抵达了一个镇上,找了家客栈,二人开了一间房,住了一晚上。
第二天临近中午的时候,终于到达了定州城。
这也就是按照他们的速度,外加汗血宝马的加持,才能到的这么快。
比骑普通马赶路的人,要快上好几倍,不然去定州城,非赶一天一宿的路不可。
现在陈国,国泰民安,也没什么战事发生,城门排查的并不严。
像他们这种良民,一副村里人打扮,守城门的士兵都没盘问就放行了。
进了城门以后,丁珊珊跟随李博文一路往定州城最繁华的街道走去。
从城门口到集市,渐渐的,街边的摊贩多了起来,也有各种各样的铺面,全都在开门迎客,街上景象一片繁华,欣欣向荣,大的州城就是不一样。
比他们所在的镇子繁华很多,甚至是繁华几倍,丁珊珊眨着一双眼,四处打量。
走在一旁的李博文,看自己的媳妇儿眼睛都要不够用了,说道,“珊珊,现在这里还不是定州城最繁华的地方,等会儿我带你去主街转转。”
“我们卖完东西,就在这里住上一晚,明天再带你玩玩,下午再赶路回去。”
看四周看的正新奇的丁珊珊,有些不解,“住一晚?博武和博宏还在家里等我们回去呢,卖完东西,我们不赶紧回去,还在这住一晚干什么?”
李博文一手牵着马,一手牵着丁珊珊的手,温柔的说,“他们两个也不小了,自己在家也没事,从前都是这么过来的,现在博武好了,更没事了,你不用担心他们。”
“我们难得来定州城一次,你以前都没来过,当然要带你好好逛逛,四处看看了。”
“要不是我还有工作,不能耽搁太久,就带你在这多住几天,等你玩够了再回去,这次没办法只能这样了,以后有机会我再带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