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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皇长子,但只想破案(124)+番外

作者:年糕粉丝汤 阅读记录

卷宗里缺失了最重要的验尸记录,那就如同盲人给盲人带路,根本就是毫无根据,不负责任的处理方式。

几人黑着脸继续往下翻找,勉强找出张能作为验尸报告的佐证,上面是经过仵作和衙役查证,丁县令夫妇所用的食物上均有落入砒霜,并备有某药房所出具的关于蒙父购买砒霜的记录。

“这里也不对。”李仵作和王司官异口同声说道。他们看胤禔没反应过来,忙与他解释:“中毒身亡的案子,并非由仵作和衙役查证,而是需要由医官进行检查,而后还必须登记注明检验毒药的医官姓名与品级。”

“而这里的东西。”王司官拍了拍那几张卷宗,沉声道:“显然都达不到要求。”

“……很有可能,丁县令并非中毒身亡。”李仵作吐出一口长气,郁闷地搔搔头:“问题是过去十年了,也不知道其尸骨……等等?小博,你之前说丁县令还有幼子活着?”

“是……他比我小三四岁。”蒙鸿博对对方记忆很深,毫不犹豫地答道:“他读书读得很好,虽然小我三四岁但课业都快追上我了。”

“不过因其年幼,所以尚在家里读书,原本叔叔说……过完年也要把他送去书院的。”

“只是案发后,我就未见过他。”

“…………”胤禔转移话题,“既然如此聪慧,这个年纪也应当能考科举了,说不定你们后头还能见上一面。”

“也是。”蒙鸿博想了想,脸上多出点笑意来:“也不知道他现在生活得如何。”

其余不说,卷宗有问题是百分百的。

胤禔一边继续翻看卷宗,一边顺口问道:“对了,丁家还有别的亲戚吗?若是能找到亲戚,说不定便能找到丁县令的尸体。”

“丁县令有弟弟妹妹?”蒙鸿博只依稀记得,更多的倒是记不清了。正当他努力思考的时候,胤禔翻看到了蒙父所做的笔录。

“蒙父的笔录,倒是很具体。”

“嗯,我看到了他写的认罪状。”旁边的李仵作也点点头,翻出一张来。

“嗯?我这边也有?”王司官也翻看到了类似的卷宗,三人将见着的卷宗取出放在一起查看对比,很快王司官有了发现:“等等。”

他抽出其中几张,并在一起:“你们瞧瞧,我觉得这三张卷宗上记录的内容似乎并非一人书写。”

胤禔和李仵作看去,只见纸上都签有蒙父的名字和指印,卷宗内容乃是其犯案的过程等物,内容虽然并不相同,但其间常用的字却很多,字体却有着微妙的不同。

胤禔并不擅长书法,不过前身很擅长,他仔细端详着三张纸,先抽出一张:“看这张上的字体,捺皆是平行出去。”

而后胤禔点了点另外两张:“而这两张认罪的捺都是连在一块的,的确有些区别。”

“但代为书写罪状,也正常。”李仵作看着认罪书,摇摇头。

“的确。”胤禔和王司官不否认,但王司官也有个想法:“同时协助签署认罪书通常是针对不会字的普通百姓,像是官员谋杀之案应当要送至刑部进行复审,认罪书与提审询问书也要本人亲自书写签字并按压指印,因此这还是不符合流程的。”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胤禔盯着卷宗上签署的时间,意味深长地说出一个可能性:“除非……这个时候他们无法再逼迫这人签署提审询问书,不得已才只好使人撰写。”

“…………”李仵作眼皮一跳。

“鸿博,你还记得你父亲是何日死的吗?”胤禔看向还在苦思冥想的蒙鸿博,问道。

蒙鸿博猛地回过神,而后迅速给出答案来:“当时衙役从书院带我走时是十月初八上午,当时衙役并未提及我爹已去世的事,直到我回到临江县并被关入大牢,想要见一见我阿爹时官吏才告诉我,说我阿爹已畏罪自杀。”

“你学院离这里多少远?”

“仅仅半日的路程。”

“也就是说,他们很有可能半日便死了。”胤禔脸色难看,勉勉强强又将时间向前推了两日:“也有可能是在十月初六丁县令出事以后便去世。”

“……那这些认罪书。”王司官蹙着眉心,打量着眼前的三份提审询问书,分别记录的时间是十月初六下午、十月初七下午乃至十月初八的上午。

“有两种可能。”胤禔分开两种字迹不同的提审询问书,沉声道:“第一篇,也就是十月初六下午的提审询问书记录后,他便因故死亡,又或是遭人杀害。”

“也有可能,三篇都不是他写的。”

“不管哪一种,这起案子的问题非常大。”王司官敲了敲桌案,冷冷地给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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