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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影视栖息(71)

作者:禄宸 阅读记录

陆云栖睁开眼睛,看着爱德华弹琴的背影。那个背影在玻璃幕墙的光线中显得格外清晰,肩膀的线条利落而优雅,脊背微微前倾,指尖在琴键上跳跃的时候,手腕的弧度像是一只鸟在展翅。

他想走过去,站在钢琴旁边,离他近一点。

但他没有动。

因为他不知道“想离一个人近一点”这种感觉,在道家的经典里叫什么名字。他在《道德经》里没有读到过,在《庄子》里没有读到过,在《抱朴子》和《云笈七签》里都没有读到过。

也许,这不是道藏里记载的东西。

也许,这是一种需要他自己去发现的东西。

窗外的雨还在下。

琴声还在继续。

两个人的心跳——一个每分钟六十二次,一个每分钟零次——在同一个空间里,以不同的频率振动着。但它们之间的空气,似乎比刚才湿润了一些。

山路元无雨,空翠湿人衣。

接下来的三天,爱德华没有去那片森林。

不是不想去。是太想了。那种“想”的程度让他自己感到不安——像是一棵在沙漠里干枯了太久的植物,忽然感知到了水源的方向,根系在地下疯狂地朝那个方向延伸,速度快得几乎要撕裂土壤。

他需要冷静。

第53章 暮光之城10

需要让自己回到一个正常的、可控的状态里。需要让自己重新变成那个见过世间万物的、不会被任何事物轻易动摇的爱德华·卡伦。

他做到了。

严格来说,他做到了表面上的冷静。

第一天,他在房间里弹了六个小时的钢琴。从巴赫的赋格曲到拉赫玛尼诺夫的第三钢琴协奏曲,技巧精湛,情感充沛,每一个音符都精准得像是用尺子量过的。但爱思梅在走廊里听了半个小时之后,悄悄对卡莱尔说:“他弹的每一个音都是对的,但每一个音都是冷的。”

第二天,他和艾美特去山里打猎。追逐一头黑尾鹿的时候,他的速度快得连艾美特都追不上。艾美特在半山腰停下来,双手叉腰,冲着前方大喊:“你是要捕猎还是要起飞?”爱德华没有回答,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答案。

第三天,他坐在窗前,看着雨落在玻璃上,看了一整个下午。

到了第三天傍晚,他承认了一件事:

他控制不了。

不是控制不了自己的生理反应——那些东西他训练了一百多年,早已炉火纯青。他控制不了的是那种“想要靠近”的冲动。它不在他的理智管辖范围之内,它绕过了一切防御机制,直接驻扎在了他意识的最底层,像一棵树根已经扎进基岩的古树,表面上看不出什么变化,地下早已盘根错节。

他想起卡莱尔曾经说过的一句话。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那时候他们刚搬到美国东海岸的一个小镇,爱德华因为又一次不得不转学而闷闷不乐。卡莱尔在书房里对他说:“爱德华,你是我见过的最克制的人。但你要记住——克制不等于压抑。你可以控制自己的行为,但你不必控制自己的感受。感受是唯一不会骗人的东西。”

当时爱德华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

现在他觉得这句话简直是诅咒。

因为他的感受告诉他:他想见那个人。

不是“想见”,是“需要见”。这两个词之间的区别,他花了一整个下午才分辨清楚。

“想见”是一种欲望。欲望是可以被克制、被转移、被时间消磨的。

“需要见”是一种本能。本能不行。本能就像饥饿、就像口渴、就像心脏的跳动——你可以暂时忽视它,但它不会消失,它会一直在那里,在你的意识边缘持续地发出微弱的、固执的信号,直到你最终让步。

爱德华让步了。

他在第三天傍晚从窗前站起来,走到衣帽间,换了一件干净的衬衫,对着镜子看了一眼自己的眼睛——金色的,和三天前一样,颜色没有变深,说明他的自制力还在——然后走出了家门。

爱思梅在客厅里看着他走向门口,没有问他去哪里。她只是在他经过身边的时候,轻声说了一句:“路上小心。”

爱德华点了点头,推门走进了福克斯的雨中。

他没有去森林。

他去了镇上。

福克斯小镇的主街在傍晚时分几乎空无一人。路灯已经亮了,橘黄色的光在雨幕中晕开,将湿漉漉的柏油路面照得像一面破碎的镜子。街边的店铺大多已经关门,只有一家杂货店还亮着灯,门口的招牌被风吹得微微摇晃,发出吱呀吱呀的声响。

爱德华走在主街的人行道上,速度比人类略快,但远不及他平时的移动速度。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他只知道陆云栖住在镇上,但他不知道具体地址。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在雨中漫无目的地闲逛,只因为他“需要见”一个只见过几次面的人类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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