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说他失忆了(94)+番外
“我们结婚吧。”他垂眸看着相穆,眼底无限深意,“带上这枚戒指,你就永远属于我了好不好?”
此时沙滩上恰逢时宜地传来一阵爆烈的欢呼,似乎是正在庆祝些什么。
原来,外面也有一个男人正在给一个女孩求婚。
他的承诺向来珍重且郑重,每一句话都有着深沉的分量。
“曾经我以为我只是芸芸众生在普通不过的一个人,或许会平平淡淡地过完这一生,没有一丝波澜。可你的出现让我看见了生命的悦动,每一次和你相见都如此令我心悸,每一次一想到你我就忍不住心跳加速。当我意识到自己的心已经完全归属于你时,你却先一步朝我走来。每一次、每一次。”
“我爱你,是真的。” 这是他第一次直白地表达出内心所想,许是受气氛推动,许是情绪使然。不过这都不重要了。
他伸出了手,乜什会意地拿起戒指戴在他修长白皙的指节上。
硕大的钻石在光晕下熠熠生辉,如同一颗闪耀着的启明星,静静悬挂于天际,生出该有的光辉。
就在乜什捧起他的脸想要亲吻对方时,忽而感觉手臂一紧,低头一看,自己手指上不知何时也多了一枚戒指。
他有些惊喜问:“这是?”
“我给你的,独一无二的星星。”
他说的没错,那戒指内镶嵌的,的确是一颗星星形状的钻石,只是与其他的略显不同的,是在一角刻下的“10”.
乜什。
阿什。
“爱恋要直白,对吗?”相穆说着,嘴上却已吻上了自己的爱人——一生的爱人。
【后记】
这本书其实源自我心血来潮的一个梗,但很显然,在写的过程中,并没有把想写的精彩情节写出来。事实上,故事的走向也是相当出乎我的意料。
我没有想到小象会这样惨烈,没有想到傻子阿什时期会这样短。但最让我震惊的,后期的阿什怎么这样风流啊(有些地痞流氓的感觉)
说实话,这本小说并没有大纲。完全是靠着感觉走下去的,所以可能看上去非常凌乱(事实上也没人看)。不过我还是为它写了一篇后记,因为它对我意义非凡。下面开启正文。
常言创作是一件痛苦的事,也是一个痛苦的过程,犹如挤牙膏般孤独。我也切身体会到了这并非是一件易事,但最可圈可点的一个点大概就是没有弃坑吧。创作一本书很简单,或者说信手拈来。我要写5w、10w、20w、100w甚至更多,创作很简单,可我觉得最艰难的是持续的创作、长久的创作、稳定的输出。
一开始想要写这样一个故事其实单纯只有一个内核——我相信爱。写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我的脑海里一直响着那一句歌词——原来殉情只是古老的神话。(很显然,这个情节我没有写到自己想写的程度,很可惜)不过我还是钟情于这个情节,除此之外,还比较喜欢久别重逢(未来可能要写!不喜欢我写的童鞋多多包涵吧哈哈哈哈!)
或者是那种爱上死对头,竹马和天降居然是同一个人(我就是土狗。还希望尝试一些没写过没接触过的感兴趣的题材。我真的会慢慢进步的!距离当一个合格的叙事者还有很久很久!!!
但是为什么突然说这个?其实后记只是想谈谈写这本生涩小说的心路历程。它开始得很随意,好像完结得也有些随意。我本来的计划是写个15w的,好像还差点~其实我以为会更长,没想到有些仓促。
我老是喜欢把人写得惨、穷、悲壮、平淡,没有鲜明的特色。叙事的混乱和情节的突兀我也知道,有些地方串联得并不严谨,甚至可以说是很随意了。但也有些情节我个人很喜欢,也很戳我xp(不!应该说是场景)。比如受宝和小傻子出去约会,阿什的每次偷亲我都觉得这个人很有心机,他们在烟火大会下的对话接触,和记忆的大什重叠。这一段是我个人偏爱的。
还有恢复记忆后的乜什的每次挑逗,都让我笑得不行,是真的! ˃̶͈ ꇴ ˂̶͈
当然我也知道,除了这些个别场景,其实有些情节过于潦草。比如乜渣渣那里,应该算个高潮的,需要再拉扯久一些。但不知道怎么的,一下就结束了,连受到的惩戒都非常潦草。
不过我目前感觉最好的章节或许是35、36两章,这两章是我写得最顺的,也是一气呵成。都不需要大纲可以完全顺着写(我或许更适合抒情一些)。
当然,说了这么多其实都在复盘连载它遇到的一些问题和一些浅显的收获吧。这也只是一个开始,未来我会持续创作,不管创作出来的东西是不是文字垃圾,我想它对于我来说都有存在的意义。即便没有人看也有我自己去一遍遍翻阅,真的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