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身份(117)CP
就好像不打算回去了。
对方弯腰换拖鞋时,叶越后知后觉地注意到了古怪之处。
沈浔的褐色头发中分微卷,每条发丝的弧度都恰好好处,一副刚打理完的模样,并且穿着比较正式的卫衣和皮外套,黑色裤子修身显腿长。
很少有人会在家里也收拾,做烘焙同样不需要打扮的这般正式,或许和刚刚那个姑娘一样,是外出回来没多久,来不及更换?
沈浔把袋子放到餐桌上,看向没开灯且没使用过的厨房:“Y神你还没吃晚饭?”
正在思索的叶越回神:“没。”
“那要不趁热把松饼蛋糕吃掉。”沈浔说,把木盘完整的取出,“我用了专门的材料,能不能耐受乳糖的人都可以吃这种奶油喔。”
盘子里摆着三层松饼,中间夹的是是奶油花,顶部浇了巧克力汁,嵌着青提和蓝莓,松饼外围还摆了一圈青提,做得非常漂亮。
鉴于邻居来做客,叶越把屋里的灯都打开,租房顿时变得明亮。沈浔弯腰在桌子旁边各种忙活,摆松饼蛋糕、摆纸杯蛋糕、摆曲奇......空荡荡的桌面顿时多了超多小动物形状的饼干,他凭一己之力,让沉寂了快两个月的房子热闹起来,变成了动物园。
除了偶尔煮面,他平时的三餐基本都在楼下的小饭馆或粤菜馆解决,因此餐具购置的少,只刚好够两人。
他拿刀叉出来:“不用那样称呼我,直接叫名字。你留下一起吃吧,有想喝的咖啡吗?我请你喝一杯。”
沈浔放下手里的活,惊喜:“我想要一杯焦糖玛奇朵,可以吗?”
叶越点头,作为朝暮书屋的员工,能报上名字的咖啡他大致都会。
很快,他就端着杯焦糖玛奇朵放在桌上,雕花是简单的普通款圆圈,没太多设计。
“谢谢。”沈浔捧住陶瓷杯,看着焦糖花纹,不知想到了什么。
等叶越坐下后,他不太好意思地说:“我其实是你的书迷,《怪谈1》从连载起就在追,每天都守在电脑前等更新。发现你搬家到我隔壁后,我都没敢信。所以在聚会上见到你有点激动。”
叶越切松饼蛋糕:“过誉了。你做了多久的摄影?”
“唔,其实大学的时候就在用课余时间干这事了。”沈浔思索道:“只算正式工作时间的话,差不多四年吧。有时候待摄影棚,有空了就会跟拍活动,跟风华杂志社也合作快1年了。”
叶越尝了口热乎乎的松饼,味道出乎意料的不错,松软可口,入口即化,而且跟不常吃带壳的海鲜一样,他本来就偏好青提这类无籽的水果:“你糕点做得也很好。”
“喜欢就好。”沈浔弯起眉眼,慢吞吞地喝口咖啡:“这算个人爱好。平时不蹲摄影棚,我就会去面包店做兼职,这种生活还挺自由自在的。”
叶越没忘西洲讲的事:“那两次跟拍,你对庄晓蝶有印象吗?”
“庄晓蝶?那个写文评的女生?”沈浔摇头,“说实话,两次跟拍活动中,我对她的印象不深,可能比较安静吧。你是知道了照片的事?”
叶越应声。
沈浔同为知情者,恍然:“乔胡,就是另个摄影和我说过。最后他选了第4张修完给了杂志社。不过他说有点吓人,而且最好不要让太多人看到,就没发我照片。后来梁梓竹就拜托我把相机卖给她。我起先并不打算卖,毕竟相机陪了我很多年,我又有一点点念旧。但后来看她比较迫切,想想还是同意了。”
“相机现在在我这,你可以看眼。”叶越说罢,放下叉子,准备在取相机前擦下脸,他有轻度洁癖,无法忍受此时脸沾上了面包屑。
他正要抽纸巾,旁边的沈浔突然抬手靠近他的脸,一副下意识想帮忙抹掉的模样,又旋即猛地僵在半空。
两人皆是一愣。
叶越拿起纸巾,皱眉:“怎么了?”
沈浔迅速抽回,另手握住那只手的腕部,由于抓得很紧,他的指尖甚至有些泛白,好像还出了一层薄薄的冷汗。
半晌后沈浔笑笑,神色如常地说:“没事。”
第55章 住址
叶越没把这个小插曲放在心上,把相机抛给沈浔。
沈浔抚过相机表面,低声道:“没想到,还有再拿到这台相机的机会。”
“你拍照拍得挺好的。”叶越肯定。
西洲没有删掉之前的照片,他虽未浏览完全部,但还是看到了挂在朝暮书屋二楼的那张、不少游客前来打卡的经典照片。书屋除了高高挂起的毛笔字“朝朝暮暮”,就数这幅合影弥足珍贵。
照片拍摄地是平湖,梁朝暮坐在游船中间,双手揽着石川和杨木华,最右边是不肯好好拍照的雷鸣,三月的临川杨柳依依,春光醉人,湖水波光粼粼,每位好友的表情都显得如此生动朝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