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鼠猫-逍欢]江山一醉(4)+番外
他痴痴地凝视着手中的人像,忽然剧烈地咳嗽起来,苍白的脸上泛起一抹病态的嫣红,格外触目惊心。久咳难抑,他从车厢角落里抄起一个酒囊,仰头大口灌酒,终于压下这一波的怆咳。
赶车大汉在外听到了,两道浓眉紧蹙,眼中满是担忧,却又无可奈何。
他当然知道少爷生来便有肺疾,多少年遍寻名医无果,都言道此病蹊跷,无药可治。随着年岁愈长,咳得愈凶,近日甚至咳出过一丝血渍来。可偏偏,少爷自小好饮,时常整日整夜地饮,不知所以。
他问过多少次,也劝过多少次,可少爷只是笑笑,只字不语,依旧如故。
“少爷,你别怪我多嘴,近来似乎咳得厉害了,酒还是少喝些罢。”
车内人苦笑,这次的好意规劝却是不能接纳的了。
没人知道他因何嗜酒如命,正如没人知道他因何喜穿白衣。
他紧紧握着手中的人像,仿佛握着自己的生命与灵魂。
白玉堂爱酒,不但嗜饮,更喜品鉴。什么蔷薇香、木兰堂,竹叶青、梨花白,从明州金波到曹州银光,从汉州廉泉到登州朝霞……他曾对他言道:“猫儿,待到肃清奸佞、国泰民安,我带你看尽世上美景,饮遍天下美酒。”
这一句,他整整铭记了三百年。转生之后,从会吃饭就开始学饮酒,哪管什么身弱什么顽疾,只因酒是玉堂心头好,那便是他心头好。每一滴浆液,都是他对他的眷念。
正如他自小便穿白衣、系白色发带、手摇折扇,只因二人初见之际玉堂便是这般打扮。他永远记得他亮出扇面之上“傲笑江湖风流天下我一人”时那个睥睨天下的狂傲笑容。
玉堂本该如此,纵情江湖诗酒风流,放怀武林行侠仗义。独独不该为自己而入朝堂,循规蹈矩,束手束脚,埋没了真性情,到头来更是枉送了性命。
这是他心底最深最痛的伤,他无法原谅自己,所以这一世不再用剑。前世“巨阙”几乎成了他“四品护卫”的代名词,多少江湖中人曾讥讽南侠的剑变成昏君奸臣的保护伞。曾经的他身不由己,如今的他却可以一切重来。他改练暗器,只因玉堂也使得一手好暗器。他把对他的思念融入对暗器的浸淫之中,终于自创了冠绝天下的飞刀绝技。
凡此种种,桩桩件件,他的一切莫不与他相关。无论衣着打扮,武功嗜好,就连脾气性情都开始仿效起来,也有寻花问柳,也有放浪形骸,虽然只是表面的逢场作戏,但也确是前世的他从不曾做过的。
所以,他不再是展昭,他是李寻欢。
然而,他又仍是展昭,骨子里的温润如玉,谦谦君子,宽厚仁爱,重情重义,还有对玉堂刻骨铭心的爱,任是生死轮回,永不会磨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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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前面便是钱塘江了……”赶车大汉话音未落,就见一抹白影已自车厢之中翩然落地,身法之快,竟看不清他是如何掀帘下的车。
“吁——”赶车大汉忙勒住了马缰,静静地看着他的主人用小刀在道旁的地上挖了一个坑、将刚刚雕好的人像深深地埋了下去,而后便痴痴地站在那里,不知在想些什么。
赶车大汉对李寻欢的这个举动早已习以为常。十年来,他们的足迹遍及关里关外、大江南北,无论是冷得能冻掉人鼻子的黑水、还是热得能将鸡蛋放在地上烤熟的火州,无论是被浪打得全身湿透的海滩、还是被风吹得嘴唇干裂的大漠……每到一处,李寻欢都会埋下一个人像,仿佛在标记他已经寻过了多少个地方。
此行已是他们第三次下江南了。十年前离开冀宁,李寻欢第一个目的地便是金华,其次便是这西湖了。赶车大汉只道少爷文人风骨偏爱江南山水灵秀,殊不知金华乃是锦毛鼠祖籍所在,而西湖岸乃是他二人初见之处。
他更不知,李寻欢用心精雕细刻的那个风流美少年,便是少爷的前世今生。
不是没有过猜测,少爷能为寻这少年抛弃李园,伤了红颜,天涯海角,十年如一,他二人之间的情意必定非同寻常。但无论怎么问,哪怕陪他借酒浇愁、痛饮买醉,他始终不提一字。就像他每到一处都要将这人像深深埋藏,他的情也是被深深埋藏于心底的罢。
想着想着,赶车大汉看着李寻欢茕茕独立、痴痴苦念的样子,愈发心疼起来。十年倏忽一过,尽管他也管过不少闲事、交过不少朋友,尽管他也有过比武斗狠、纵酒狂歌,但他仍是寂寞的。他已不再年轻,眼角已有淡淡的皱纹,眉宇间笼着深深的寂寥。唯有那双眸子,依然灿亮如星,使人一眼望去,稍不留意便会眩惑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