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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的提案(13)+番外

作者:[韩]赫福/&,54756;&,48373; 阅读记录

我凝视着幽深的巷道,再次摇头。毒贩何必大费周章提前告知买家监控位置?

更何况俄罗斯籍人士根本没理由专程来韩国购毒。这里的治安比俄罗斯严苛得多。即便丹贤警署办案再敷衍,结论也不会改变。

况且朝鲜族手臂上的针眼都是陈旧痕迹。长期吸毒者肯定熟知俄罗斯的购毒渠道,何必来韩国?除非另有犯罪目的。

“买凶杀人?”

用上齿碾着下唇思忖片刻,又否决了这个推测。若是职业杀手,理应先制定周密计划。

专程来杀人却先忙着购买注射致死量冰毒,实在不合逻辑。更何况尸检显示注射量是致死量的一千倍。

现在只剩最后一个待验证的假设。

“朝鲜族金某并非来购毒,而是来贩毒。毒品从俄罗斯入境时就随身携带,用某种方法突破仁川机场安检,将大量毒品运至丹贤市。来此地的原因是有买家在此。”

稍作思考后继续推演:“而后购毒者因吸毒致死,金某便抛尸灭迹。动机是避免购毒流通的事实败露。没费心掩埋尸体,是因为用了黑市手机不必担心被追查。”

最后这个假设最为合理。反复推敲也找不出破绽。

无论是抛尸动机还是尸体无他杀痕迹都能解释。若涉及大宗毒品交易,提前提供监控路线也说得通。

优秀的推理总能解释所有证据。

“但毒贩怎么会因用药过量而死?还是致死量一千倍。买家不可能用昂贵毒品作为杀人手段,看来真是意外……可要说他自己失误注射,剂量又大得离谱。”

毒品走私方式也是个谜。

莫非存在某种既能突破机场安检,又可能因运气不佳导致运毒者意外身亡的手法?

突然有个念头掠过脑海。结合金某的尸检结果,只能得出一个结论。

我联系丹贤综合医院取得法医电话。匆匆走向公交站时,抱歉地打扰了正在用晚餐的医生。

“医生您好,我是丹贤支厅的李采河主任,上次的值班法医……对,想请教关于那具俄罗斯籍朝鲜族尸体的事。”

-记得。吸毒过量致死对吧?

“是的。请问还记得食道发现的损伤吗?”

-嗯。有轻微压迫和擦伤痕迹。不过与死因无关。

“如果吞咽又呕出装有粉末的塑料袋,会留下这种痕迹吗?即使表面光滑。”

-嗯……有可能。再光滑的物体只要有体积就会造成损伤。当然活体不会留痕,但若呕吐后不久死亡,死后可能形成这种痕迹。

临死前施加在身体上的物理压力会留下远比生前清晰的痕迹,因为细胞已失去自我修复能力。

-不过从食道伤痕数量推算,至少呕吐了三四十次。

这证言极具价值。

“非常感谢。抱歉打扰您用餐。”

-没事。辛苦了。

“您慢用。”

挂断电话后,久违的兴奋感涌上心头。

这种把事情做对的感觉。或许能向朱检察官提交像样的推理并获得认可。

若推测正确,那么冰毒检出量超致死量千倍、入境后完美避开监控直抵丹贤、胃里残留的塑料碎片都能得到解释。

秋雨刚停的暗巷边积满水洼。我小心避开积水追赶即将离站的公交车,喘着气在倒数第二排空位落座。顾不得平复呼吸就登录检察厅内网系统。

我推测的运毒方式在国内鲜有案例,但海外自八十年代就屡见不鲜。不过要让上司采信,最好找出至少一宗国内同类案件作为佐证。否则这个推论听起来实在荒诞。

当然,除此之外再无法解释食道压痕和塑料碎片,因此我对推理颇有把握。反复调整关键词搜索后,终于在内网找到想要的犯罪记录。

“找到了。”

公交车颠簸在田间土路上,我强忍晕车仔细阅读资料,在心底规划明日行程。

抬头望向车窗。夜色将玻璃变成镜子,映出我眼中闪烁的期待——或许能在新职场顺利迈出第一步。

'这次应该不会出岔子。保持低调,安静完成上司指示就好。'随即想起朱检察官的纠正。

'不,该说认真执行上司指令。'明天开始要走访丹贤各家出租车公司。我从漆黑窗面移开视线,塞上耳机疲惫地合眼。

*与命案现场获得的灵感不同,次日走访出租车公司一无所获。朝鲜族金某入境当天根本没有前往首尔的出租车记录。面对我反复追问,办公桌后的社长重重叹气抱怨:“您不知道在丹贤经营出租车公司要被警方和检方折腾多少次。不是问杀人犯坐没坐过车,就是抢匪打没打车,三周前的受害者在哪下车,行车记录仪交出来。真的又累又烦。

那天确实什么都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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