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球小少爷狂钓清冷傅医生(83)
两人在小小的餐桌上相对而坐。
头顶暖黄色的吊灯洒下柔和的光晕,将这间原本冷清的公寓,硬生生烘托出了一股寻常同居情侣的烟火气。
黎沅切了一小块牛排塞进嘴里。
“唔!”
他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傅斯砚,“傅医生,你这手艺绝了!这牛排比张婶煎的还要好吃一百倍!”
这倒不是他在拍马屁。
傅斯砚常年拿手术刀的手,对火候和时间的精准把控,简直达到了变态的地步。牛排外焦里嫩,汁水丰盈。
傅斯砚没有接话。
他慢条斯理地切着盘子里的食物,动作优雅得像是在进行一场精密的手术。
只是,那双浅褐色的眼眸,却刻意避开了黎沅的方向。
因为只要一抬头。
就能看到那个穿着他白衬衫的妖精,正毫无防备地大快朵颐。
那张红润的嘴唇一张一合,每一口咀嚼,都像是在挑战他已经濒临崩溃的理智防线。
“我决定了。”
黎沅喝了一口红酒,脸颊泛起一层淡淡的粉晕。
他单手托腮,看着傅斯砚,“从今天起,我要彻底搬过来住!”
傅斯砚切牛排的动作一顿。
“不行。”他毫不犹豫地拒绝,语气冷硬,“这里只有一张床。而且,我习惯一个人住,不习惯跟别人分享私人空间。”
“我可以睡沙发啊!”
黎沅指了指客厅那张宽大的布艺沙发,理直气壮,“再说了,你昨天晚上不也抱着我睡了一宿吗?我看你挺习惯的啊。”
“黎沅!”
傅斯砚咬着后槽牙,金丝眼镜后的目光带着警告。
这小祖宗是真不知道什么叫害臊吗?那种擦枪走火的意外,他也好意思拿到饭桌上来说!
但黎沅显然是有备而来。
他根本不给傅斯砚反驳的机会。
第二天一早。
傅斯砚刚去医院上班。
黎沅就立刻拨通了保镖周大猛的电话。
“大猛,去把我房间里的换洗衣物,还有我那些宝贝护肤品,全给我打包送过来!”
黎沅站在傅斯砚的公寓里,指挥若定。
“对了!最重要的是,把旺财也给我带过来!”
旺财。
是黎沅几个月前在路边捡到的一只流浪金毛。
虽然名字土了点,但在黎家那是当成小少爷一样供着的。
为了彻底霸占这个家,黎沅决定使出终极杀手锏——宠物外交!
他就不信,傅斯砚能忍心把一只可爱的小狗赶出家门。只要旺财留下了,他这个主人自然也就顺理成章地扎根了。
傍晚,傅斯砚推开家门。
“汪!”
一声响亮的狗叫声,伴随着一阵地动山摇的脚步声,从客厅里直冲玄关而来。
傅斯砚还没反应过来。
一只体型硕大、毛发金黄的成年金毛犬,已经像一枚炮弹一样,一头扎进了他的怀里。
“这是什么东西?”
傅斯砚脸色大变。
他有严重的洁癖,平时连衣服上沾一点灰尘都受不了,更别提一只浑身是毛的活物了。
他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想要把这只热情过头的狗推开。
但旺财极度通人性。
它似乎察觉到了这个男主人的抗拒。
下一秒。
旺财不仅没有退缩,反而直接一屁股坐在了傅斯砚的皮鞋上。
两只毛茸茸的前爪,死死地抱住了傅斯砚穿着西装裤的大腿。
“呜呜……”
旺财仰起那颗硕大的狗头,用一双水汪汪的、无辜到极点的大眼睛,可怜巴巴地望着傅斯砚。
那条像扫把一样的大尾巴,在身后摇出了直升机螺旋桨的速度。
甚至,它还伸出粉嫩的舌头,试图去舔傅斯砚那只正准备推开它的手。
“傅医生,你回来啦!”
黎沅穿着围裙,手里拿着个锅铲,从厨房里探出头来。
他看着玄关处那一人一狗僵持的画面,差点没笑出声来。
“这是旺财。它在黎家待得太无聊了,我怕它抑郁,就把它接过来住几天。你看它多喜欢你啊。”
傅斯砚看着腿上那坨金黄色的毛球。
男人的眉头皱得能夹死一只苍蝇。
“黎沅。”
傅斯砚深吸了一口气,声音里透着隐忍的怒火。
“我再说一遍,我有洁癖。把它弄走。”
“我不!”
黎沅立刻换上了一副泫然欲泣的表情。
“旺财是我从小(划掉)几个月前捡回来的。它可怜得很,要是你把它赶走,我就跟它一起去睡大街!”
苦肉计加上宠物攻势。
傅斯砚看着黎沅那双泛红的桃花眼,又低头看了一眼还在疯狂摇尾巴、试图卖萌的旺财。
一人一狗,如出一辙的无赖和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