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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丽人1960s(23)

作者:三春景 阅读记录

“是,纽约的机会比萨凡纳多。”丽莲简单解释了一下。

这个不用说更多,对方作为一个年轻姑娘,一个人搭上了去纽约的火车,肯定也是抱着打拼的想法的,同样的目的省了丽莲解释的功夫。

不过对方倒是比丽莲更健谈,和丽莲解释了自己的情况:“……这次选美比赛的奖金是600块,拿到这笔钱我第一时间就决定要去纽约——萨凡纳太小了,而且死气沉沉的!在那里,如果没有一个足够出色的家庭,即使是最漂亮的姑娘也前途有限。”

“纽约就不一样了,纽约机会很多,是实现梦想的地方……那里有那么多的百万富翁,我只要能俘获一个就够了!”

露丝曾经很敌视丽莲,在丽莲之前,她一直是萨凡纳公认的最漂亮的姑娘,但随着丽莲进入大家的视线,一切就变了。不过既然对方没有参加她瞄准的选美比赛,现在她选美比赛胜利,已经坐在了去往纽约的火车上,那就没什么了。

虽然她们的目的地都是纽约,可纽约那么大,富翁那么多,美女也那么多,并没有那么强的竞争性——在五六十年代的美国,抱着和露丝一样想法的‘选美皇后’很多。她们用奖金去了纽约,然后拿一个选美皇后的名头做敲门砖,一般都能靠美貌在这个大都市生存。

最好做模特或者广告演员,差一点就要去大型夜店做歌舞女郎了。

不过这样的工作虽然能让她们看起来光鲜,仿佛名媛一样生活,但却不可能存钱。所以说到底还是得趁年轻貌美钓金龟婿,这不是这时候的姑娘们‘不思进取’,而是整个社会的环境推着她们这样。

二战后,随着男性回归社会生产,原本已经普遍进入职场的女性被要求回归家庭。这股潮流导致了四十年代末到六十年代初的女性,她们比三十年代的前辈们更受限,也在社会的规训下更加保守。

结婚就是一切,一切为了结婚。一个漂亮女孩要想改变人生,中间固然要经过一番努力和机缘,但依靠这些得来的资本也只是为了拴住一个多金的男人。

第13章 巴比松大饭店(4)

从亚特兰大乘火车去纽约将近20个小时,这也是丽莲买卧铺的原因,这么长的时间,省钱也不能买坐票啊。

她是下午上的车,大约下午4点半火车发车。这时时间还算早,过了一会儿她才开始吃自己的晚餐——是玛丽的母亲,华莱士太太做的牛肉三明治,再加上一瓶柳橙汁,谁能说这不是一份完美的晚餐呢?

露丝则是去了餐车,回来时是由一个穿深色外套的男人送回来的,看起来他们刚认识。丽莲能看出那个男人很兴奋,想要更进一步认识露丝,但露丝表现得颇为矜持,三两句话就打发走了他。

这个男人第二天也来找露丝了,那个时候是上午9点左右。丽莲早就起床洗漱完毕,还去餐车吃了简单的早餐,回来的时候就看到露丝和那个男人在她们车厢隔间门口说话。

看到丽莲,露丝似乎想到了什么,为他们介绍道:“布朗先生,这是富尼叶小姐,我的同乡,我们都要去纽约,还同样预定了巴比松饭店的房间——亲爱的,这位是布朗先生,昨天在餐车认识的,他帮了我的忙。”

丽莲和露丝确实都要住巴比松饭店,这一点昨天她们简单聊聊时就确定了。

丽莲这次去纽约,人生地不熟,肯定要先找个旅馆落脚。如果她是个男人,倒是不需要提前考虑这些,到地之后稍微打听一下就能找到合适的了。而且就算不合适,也最多损失一点儿金钱,但她是个女人,这年头就得小心谨慎了。

首先,她就不可能去住便宜的汽车旅馆,按照当下人们的认知,女人就只有妓女会住在那里(虽然这不是事实)。就算她不在乎不认识的人的目光,一个年轻漂亮的单身女人,也得有基本的安全意识……

当然,太贵的酒店她也是不考虑的……就这样,在玛丽姐姐珍妮弗的推荐下,她就决定了要去巴比松饭店——珍妮弗之前去纽约做《少女》杂志的客座编辑,就和其他客座编辑被安排住在了巴比松饭店,她对那里评价颇高。

更重要的是,那是一所只接受女性住客的酒店,男性一般都不被允许入内(除了大堂和19楼会客室)。这在1960年的美国,能给丽莲带来不小的安全感……这可是个不把骚扰当骚扰,很多女性自己都没意识到这有问题的年代!

更别说鱼龙混杂的大都市里,表面的繁华和实际的治安不是一回事!

一家住客都是来历清白的女性,管理甚至类似学校女生宿舍的酒店,怎么看都把风险降到最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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