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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丽人1960s(247)

作者:三春景 阅读记录

“哇哦……”弗莱明轻轻叫了一声。只是这次不再是故意打趣同伴,而是不由自主的惊叹。

这种纯粹的、来自美貌的冲击,这在弗莱明也是绝无仅有的,自然打断了原本的搭讪计划。实际上,等人已经走过,他才反应过来自己犯了傻——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从他还是个青少年开始,他就没在姑娘们面前犯过傻。

他倒是没有为此尴尬,只是单纯觉得有趣……原来男孩儿们傻乎乎看呆一个姑娘是这种感觉吗?

“的确是个让人过目不忘的女孩儿,我总算理解你们了……来之前还当你们是在犯傻呢!”弗莱明笑着推了推同伴,在得到同伴一个白眼后,才下了车看向美女渐渐走远的背影:“看我的吧,我现在充满了斗志!”

倒不是说弗莱明一见钟情了,美女确实好看,有一种他第一次见到好莱坞顶级美女的震撼感——要知道,前者可没有后者习惯性的挥洒魅力,以及名气带来的加成!

但也仅此而已了,他会尝试和那位好莱坞女星调情,约会,甚至来一段儿也不排斥,可是爱情?那是不存在的。

现在弗莱明的感觉也差不多,只是对美女的天然追逐,以及对方确实是个冷淡的顶级美女的事实或多或少激发了他的征服欲……总之,先试试看吧,生活对一个他这样富有的英俊青年实在太无聊了,这也算是一件有趣的事。

于是弗莱明就去搭话了,一开始不太顺利——丽莲只把他当成了一个普通的、见色起意的富家子弟,见怪不怪地客套了两句(没错!他们今天要找的姑娘就是丽莲)。大概夏天的长岛有太多这样来度假的人了?反正她几乎每天都能遇见,所以也就习以为常了。

但在弗莱明故意忽略她结束客套的暗示,毫不气馁地追着她,却出奇地不讨人厌后,丽莲也没办法再摆个冷脸了……她认为对方的一张好脸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这没办法,伸手不打笑脸人,更别说还是个好看的人了。

不要说这个陌生人了,之前面对克里斯托弗不是这样吗?如果不是克里斯托弗长相气质出众(至少以丽莲的21世纪审美是这样的),很多事是不可能后来那样发展的。

当然了,弗莱明在和人打交道时确实很能讨人喜欢,这一点也很重要。虽然是搭讪的那个,但他没有普通富家子弟那种浮夸感、油腻感,也没有让丽莲觉得不适的点,后者在这个年代可不容易!此时很多追求女孩的男人,好像根本分不清追求和骚扰的区别?

“……派对?‘了不起的盖茨比’主题?哦!我该说什么,美国人太爱菲茨杰拉德了?”丽莲听了对方的派对邀请,忍不住摇了摇头:“几乎二三十年代风格的派对,最后总会变成‘了不起的盖茨比’主题。”

“当然了,小说里关于那个年代浮华派对的描写确实经典。”丽莲点了点头,又想了想:“好吧,如果是这周末,我想我还有时间准备——至少得回城里买一件咆哮年代风格的连衣裙,对吗?”

丽莲这次度假带了不少行头,其中也有为参加派对准备的衣服,但这种有主题的派对就很难提前准备齐全了。或许那些贵妇名媛,尤其是将主要注意力都放在交际上的,他们会什么都准备好?可丽莲也不在他们之列啊。

好在长岛回一趟纽约其实也不是那么难,一天之内来回都没问题——她可以订好来接的出租车,然后舒舒服服吃个早餐,赶到城里后逛街买东西、吃饭都可以,下午回到长岛还来得及准备晚餐呢。

当然,图省事儿,城里吃完晚餐再返回也完全可行。

想到这里,丽莲又忍不住想,夏天的长岛,突然有购置行装需求的人应该很多吧?可是长岛偏偏没有像样的、能够买到礼服裙服装店!只能说,果然是六十年代么,对度假地的开发程度有限,很多人也不在意这些。

也就是丽莲志不在此,不然她都要在长岛开一家高级精品店,卖女装和一些时装首饰之类了……想来应该挺容易成功的。

总之,因为要参加一个‘了不起的盖茨比’主题派对,丽莲隔了一天回了一趟纽约,直接去百货公司买了一条二十年代风格的礼服裙——此时并不难买到这种风格的成衣,因为在六十年代,甚至日后的八十年代,都有过二三十年代风格的回潮。

这没什么,时尚界的‘复古’也是自来有之。一个流行风格大概是因为太流行了,一段时间后人们看腻了,就会觉得庸俗,然后将其抛弃。隔十年去看那种风格会觉得老土过时,隔二十年再去看,更进一步,叫做丑的毫无新意,然而三十年到五十年后再看?惊艳绝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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