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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丽人1960s(276)

作者:三春景 阅读记录

“现在也有类似的地方,不过那一般是游园会……而且即使是那样的地方,提供跳舞的场所,其实也是为了方便单身男女相亲,重点也不是跳舞。”弗莱明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不过,如果真的有那样的地方,我想年轻人会很愿意去。”

“很不错的创业方向,但很可惜,我们都不是会推动这一事业的人。”弗莱明说到这里笑了一下,看向克里斯托弗:“或许但泽先生会有兴趣……不,您是个专心的人,如果已经打定主意要构建现在的‘零售业帝国’,就不会分心涉足娱乐业了。”

“当然了,当然了,不涉足娱乐业,并不影响您参与我们的娱乐,对吗?我和丽莲小姐打算去那家薄荷酒廊一探究竟,您要一起吗——说实话,虽然是我来邀请丽莲小姐的,但其实我对扭扭舞,对薄荷酒廊也所知不多。”弗莱明向克里斯托弗发出了邀请。

虽然弗莱明不怎么喜欢克里斯托弗,但既然正好遇上了,他总不可能只邀请丽莲……这一方面不符合他从小受到的教育,上流社会的‘体面’嘛。另一方面,也是他考虑到了丽莲,他既然视丽莲为朋友,就不可能对丽莲的准·男友太‘刻薄’。

而且,在准·男友面前单独邀请这姑娘,即使这姑娘不是朋友,也算是一种恶意挑衅了吧?

当然,因为弗莱明本来就不喜欢克里斯托弗的原因,丽莲如果不是朋友,恶意挑衅克里斯托弗倒也不是问题,甚至他可能还乐于如此……但既然丽莲是他的朋友,那也就只能是一个假设了。

而不出弗莱明所料的,明显不可能对扭扭舞,对危险街区的夜店感兴趣的克里斯托弗,在他发出邀请的下一秒一口答应。

“谢谢您的邀请,我会去的。”

第94章 长岛之夏(17)

“您会在长岛呆多久?”弗莱明看了一眼克里斯托弗,觉得两人之间的气氛尴尬得叫人难以忍受,只能主动寻找话题。

他邀请了丽莲和克里斯托弗一起去城里的知名夜店‘薄荷酒廊’,现在是来接女士的,克里斯托弗当然也是同样的目的。于是这样两个人就碰头了,在丽莲的客厅里等她整理完毕走出来。

“我尽量处理了工作,所以不出意外能呆到这个夏天结束。”虽然期间还可能因为一些工作时不时离开,但这就没必要和弗莱明说了。克里斯托弗对弗莱明不算有敌意,对方和丽莲的确是以朋友的方式相处的,可要说他能毫无芥蒂地将弗莱明等同于丽莲的一些女性朋友,那才可笑呢!

“哦……这可真难得,大家都说您是一个工作狂,只会工作,而不懂得享受生活的家伙,这一点倒是和老但泽先生很像。没想到,您也会给自己放这样的长假……”弗莱明笑了笑,有所暗示地说。

就在他们说着这些谈不上多有趣的话时,丽莲总算从卧室里走了出来。

先捧场的当然是弗莱明,他几乎是立刻鼓掌,然后绕着丽莲走了半圈,啧啧称奇:“是的,我当然知道您是一位可人儿,但您很少盛装打扮,而且那么平易近人,以至于我忘了一些事……您应该多打扮打扮的。”

“您今天的样子让我想起了‘丽萨’,人们都说,作家笔下的第一个故事总是会融入过多属于自己的东西……‘丽萨’作为《驱魔夫妻》、《通灵之战》当之无愧的第一女主角,难道正式您的一个分身吗?”

“您今天可真像一个法力高强的女巫……第一次见您披着长发,唉!见到您这样,我才可惜如今流行短发,几乎所有的姑娘都是短发。即便是长发,也会绾成发髻……长发的魅力是自古以来被诗人赞颂的,这可太有道理了。”

丽莲的头发和很多白人一样是天生的卷卷毛,不过白人的卷毛和非白人想的不一样,不是说天生会呈现出那种漂亮、圆润的卷曲。要达到那种效果,都是要精心打理的——甚至看起来‘随意’的那种,其实都是精心打理的结果!随意和随意也是不同的。

今天丽莲就是不算太精致的那种,头发整个披散下来(此时留长发的体面女性,一般都绾发髻,也就是晚上的场合才可能做各种造型,其中也包括长披发,但这真的很少见)。发卷并不是好看的一个个圆润的、光溜溜的、规规矩矩的卷,而是在大致的发卷外,有一些卷曲蜷缩的毛躁散发。

所以她的头发乍一看是精致的卷发,仔细看就会察觉表面那一层‘毛躁’。

但这并不难看,她宝石光泽、略带橘调的栗发,化解了过于浓密的卷发带来的笨重感——她发量真的多,再加上卷发,披发本来很容易显得笨重,还好头发的颜色、光泽亮眼,有所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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