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丽人1960s(300)
保罗走进公寓客厅就看到了手拉着手的丽莲和克里斯托弗,挑了挑眉,几乎是咏叹搬说道:“哦!真是一对可爱的爱情鸟儿!”
保罗知道当初丽莲和克里斯托弗之间发生的事,毕竟丽莲要咨询离婚的事,律师还是保罗介绍的呢。所以得知丽莲和克里斯托弗恋爱,还有些啧啧称奇,虽然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但想也知道会是一个罗曼蒂克的故事。
嗯,至少在保罗这个意大利男人眼里,一定会是一个罗曼蒂克的故事。
“保罗。”克里斯托弗松开了握着丽莲的手,他注意到保罗带着的公文包,和保罗简单问好后便冲丽莲点了点头:“我去露台抽支烟好吗?”
“哦,不必……我的意思是,保罗只是要和我谈《驱魔夫妻》影视改编的事儿,你在这里没什么关系。”丽莲下意识说道。
克里斯托弗习惯了公事公办,丽莲工作上的事,除非是她主动提及,不然他总是会很识趣地回避。丽莲当然是喜欢他这一点的,这让她有一种自己的工作被尊重了的感觉——这在此时,在一个女性和一个男性之间,算是很少见的了。
不过今天这件事,保罗在电话中提及了一些,她并不觉得需要保密,所以克里斯托弗‘旁听’到也没什么。
“是的,是有人想要将《驱魔夫妻》改编成一部电影,但泽先生知道了也没什么……或许您还能给出一些建议呢!我记得您的家族,就有一位长辈是涉足电影投资的,对吗?”保罗微笑着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没错,今天来和丽莲谈正事的保罗,要说的不是一般事务,如新书出版、口袋本版权的授予、版税到账等等。而是之前还没有过,但丽莲早就期待着的作品影视改编——她最初选择写作挣钱的原因之一,就是将这当成了涉足编剧这一行的捷径!
而要实现这一点,前提条件就是她的作品被电影公司看中,要改编为电影。
“……其实不止一家电影公司对《驱魔夫妻》表示了兴趣,但多数公司根本没有实力拍好它。而且,有的电影公司只是为了‘捡漏’,想要以低价收购一部畅销小说的改编权……他们自己不一定会拍摄,而如果其他公司想要拍摄,他们就能以此大赚一笔。”保罗为丽莲解释现在的情况。
“当然,这只能欺骗一些不懂行的、单枪匹马的新人作家……”
“我知道你不喜欢那些电影公司将影视改编权买去,然后压在剧本库里多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拿去拍。或许直到授权过期,也不会进行拍摄——所以之前找上门的电影公司都拒绝了,直到这次派拉蒙的人来了。”
“嗯……我只能说他们很有诚意……从各方面来说都是。”
第102章 烈火烹油(7)
圣诞节后,度完假重新回到办公室的马克·韦斯特莱克,正在读助理送来的小说审读报告。
马克·韦斯特莱克是大名鼎鼎的派拉蒙影业一位资深制片人,年近五十,正处在这一行的黄金年龄——这个年纪精力尚且充沛,经验和人脉也达到了‘深厚’的标准,这使得他对自己的工作堪称游刃有余。
作为制片人,除了要做好电影从筹划到开拍,再到后期制作、上映一系列工作外,还要主动发掘项目。而发掘项目的办法,除了导演直接带着成熟的项目找过来,或者至少有个现成的剧本,也包括审读市面上现有的小说。
显然,‘IP’的概念并不是几十年后才有的,实际在电影诞生不久,能够拍摄故事片开始,电影人就无师自通地掌握了名为‘改编’的技能。将已经成功的故事,从纸面搬上银幕,显然是风险更小的。再加上故事原本的读者都是潜在观众,收益也更大。
风险更小、收益更大,傻子才不干!
就以去年电影票房排行前20的作品为例,其中小说(包含回忆录等)改编的作品就有《阿拉伯的劳伦斯》、《格兰特船长的儿女》、《叛舰喋血记》、《杀死一只知更鸟》、《土包子游巴黎》、《洛丽塔》、《兰闺惊变》等等。另外,还有诸如《欢乐音乐妙无穷》、《玫瑰舞后》等是由百老汇成功戏剧改编……
再加上翻拍作什么的,票房排行前20的电影里,原创剧本可能也就1/4。
都说几十年后电影创意枯竭了,好莱坞也只知道拍漫改,但时间调回六十年代,情况好像也不能说很乐观——只能说,无论什么时代,投资人和打工人都是会偷懒的,做创意吃力不见得讨好,直接拿成功作品改编不香么?
马克·韦斯特莱克就是非常喜欢小说改编的项目的,这样至少能有一个不错的故事(多数编剧其实都做不到这一点)。而且如果是成功的小说,下限会从一开始就比较明确,只要控制好开支,不弄出《埃及艳后》这类事故,就不会亏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