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丽人1960s(97)
她的第一部 小说,还是以稳为主?
这样想着,丽莲又翻过来报纸,看另一面的新闻,这次看到了一条关于间谍的新闻。讲述了在英国潜伏活动的波兰间谍网成员,于近日被英国军情五处逮捕的消息——虽然是英国的消息,但美国这边的相关报导也特别多?
丽莲回忆自己看过的、听过的新闻,然后就发现,报纸、广播,现在还包括电视,真的很喜欢报导间谍事件啊!
大概是因为间谍事件不需要做什么艺术加工,本身就很有传奇性了,过程更是跌宕起伏?尤其是在这个冷战大背景下,全世界都处在间谍活动的高峰,这真的就是会发生在身边的‘传奇故事’!
所以哪怕对政治、对世界秩序不感兴趣的人,也会喜欢间谍事件的‘娱乐性’吧?
别说今年一开年就有的波兰间谍网间谍了,去年不是还有影响大得多的美苏间谍事件——一开始美国这边还不承认,结果苏联那边抓住了人,还捞出了足够多的证据摆在世界人民面前!这一发展一度令美国政府十分尴尬。
间谍……特工……啊,这样说的话,真是个热点题材啊,好像007系列电影第一部 就是1962年上映的?然后开始了经典IP的狂飙之路。
而要说到特工,丽莲就能想到太多经典作品了,小说、漫画、影视剧……
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特工相关的作品里,丽莲突然想到了《史密斯夫妇》——或许是因为,正印的特工作品其实不好和她偏好的恐怖题材做结合?又或许是因为《史密斯夫妇》中所探讨的夫妻相处之道、婚姻中的种种,在这个时代是很有启发性的?
毕竟,这可是个家庭主妇快要被局限于家庭的身份逼疯,多数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疯的时代!
当然了,也不是说丽莲要写《史密斯夫妇》,还是那个问题,她是写恐怖小说的啊!虽然不是说只能写这个题材,但在获得足够的成功之前,还是先写自己已经成功的类型作吧——丽莲想的是,《史密斯夫妇》里男女势均力敌、互相隐瞒特殊身份的设定非常棒,可以用上!
不过故事要回到她擅长的领域,比如说她的故事里,男女主人公的职业可以由特工变成驱魔师。
第41章 美国恐怖故事(1)
‘咔哒——咔哒——咔咔——哒哒——’
清脆的敲击声中,丽莲一点一点敲下自己第一篇长篇小说的开头,这是一个暂定名为《驱魔夫妻》的故事。
当丽莲确定了写什么故事之后,进度就推得很快了。她只花了一个礼拜的时间就确定了小说的大纲,还去查了足够的资料——在这部小说中,男女主人公都是驱魔师,男主人公算是因为‘后天经历’自学成才的自由派。女主人公则是家学渊源,理论拉满的学院派。
驱魔师的故事虽然是虚构,但也不能瞎编,一般都是从现实中提取怪物和驱魔手段的要素。就像《哈利波特》是奇幻故事,里面出现的神奇动物、植物等,不也是来自于世界各地的传说?就连咒语都是有依据的。
这种现实中有基础的东西掺进非现实的作品里,是能极大增加作品真实感的。真真假假,更能代入,还能增加作品的质感。
这个年代没有网络,丽莲没办法一键搜索找资料。不过好在她要找的资料不冷门,欧美还挺喜欢研究那些的。而且也不会零散分布,基本上找十来本专著就差不多,图书馆两趟就搞定……所以她才能一个礼拜结束准备工作。
而准备工作一完成,丽莲就进入了正式写作阶段。这时不同于最初写《祭品》、《青春泉》,都是手写,新书她决定用打字机完成——其实之前写《午夜秀》的时候丽莲就后悔手写了,总计60000词啊!虽然是一段时间内写成,每天写的也不是那么多,但手指真的快起茧子了!
新作是长篇小说,要比之前词数最多的《午夜秀》都多得多。丽莲预估是13万词到15万词的样子,嗯,以英语作品来说是比较适中的词数。类比的话,《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是107253个单词,《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则是190637个单词,她的新小说就介于二者之间。
这么多单词,还要手写,那太难了!
打字机完成就要有打字机,于是丽莲自己买了一台机械打字机,在家写作时用。而在费比安出版社上班时,就蹭出版社的电动打字机。相比起机械打字机,电动打字机是‘触及式’的,按键会灵敏轻巧很多,不那么累手指。
丽莲的使用感受上来说,很接近后世的键盘了(虽然还是连普通键盘都比不上)。
机械打字机不用插电,大概是大众印象中的打字机样子?纯机械带动,就是按键带动控制杆,控制杆又弹出字模,印到色带上,最终纸上留字(色带类似复写纸,只是做得和彩带一样,方便打字机安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