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我的百样人生(289)
孟锦知道他的意思,闻言笑了:“村长,我手上有点功夫,不怕的,不信你看。”
随手扯了一根竹条,孟锦‘唰唰’挽了几个剑花。
拴住双眼亮晶晶的看着他娘,小手不自觉的跟着甩,简直崇拜的不行。
刘村长满意的点了点头,他看出来了,孟锦耍的不是花架子,只是力道上看着有些欠缺,不过看看她那副瘦脱形的样子也就了然了。
只要身体没毛病,养养力气就回来了。
“那行,既然你选定这里了,房子的归属问题我要跟你讲清楚。”
“怎么了?这房子是有主的吗?”
不是说带她看的都是没人居住的房子吗?
“那倒没有。”
刘村长摇了摇头:“这房子的前主人石大爷半年前刚去世,石大爷是个性格有些孤僻的老人,来咱们村后也不乐意跟大家来往,自个儿花钱盖的这个房子,房子不错,他也没个后人啥的,房子就空下来了。”
然后呢?
孟锦不解的看向刘村长。
刘村长咳了两声清了清嗓子:“无主的房子都归村里管,这个你知道吧?”
孟锦点头:“知道。”
无人居住的房子村里不管就该荒废了,哪还有现成的给你住?
“要是你打算自己盖房,这两间房村里就暂时借给你住,不收你钱,要是你打算要这两间房,那你就得给村里交点钱。”
刘村长挺大个老爷们,说起要收钱的事还是有点别别扭扭的,尽管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收房子钱了:“不过这钱不是交给我,是交到村里的公账上。”
那些经过村民的手修补好的房子在新落户的人入住时也是要收一点钱的。
收来的钱都分发给了前边参与修房的人。
人家出时出力的,分点辛苦费是应该的。
同时还能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后来的人也愿意加入进去,不白干。
但那是之前的无主房。
孟锦挑的这个还不一样,人家之前是有主的,还是人家自己花钱修的,房主才去世半年,村里顶多就是维护了一下,没有大修,也不存在分钱的问题。
所以这两间房卖的钱得交到公账上。
第221章 50年代陈世美(14)
孟锦立马就应了,花钱才好,花了钱,这房子归她就名正言顺了:“多少钱?”
“二十万。”
(兑换二套币约等于二十块)
刘村长脱口而出,显然,这金额是村里一早就定下了的。
二十万不多,买个现成的房子,哪怕只是土墙房也是很便宜了。
但农村盖房子大多都是自个儿准备材料,请村里人帮忙盖,代价就是每天一顿饭。
相比之下肯定是自己盖更划算,但费事啊。
而且孟锦是真喜欢这房子,房子里还保留了石大爷用过的大件家具,一张木板床、一个大木箱、一张四方桌、一条长凳。
别看家具简单,对孟锦母子来说已经很好了,相当于拎包入住。
至于这屋里死过人,怕不怕?
孟锦都在死人堆里睡过,怕啥?
再说石大爷是寿终正寝,又不是横死的,更不存在怕了。
“好。”
一口应下,都不带还价的。
刘村长对孟锦的干脆还挺意外,他还是头一回遇到不还价的。
“那行,咱们这就去村里交钱登记。”
接着就是分土地。
已经分到各家名下养肥了的土地是不可能分给孟锦母子的,分的都是后来开荒出来的地。
孟锦无所谓分什么样的地,分啥样的她都接受。
她有上帝视角,反正再过几年就要施行计划经济了,土地重新归为集体所有,现在争没啥意义。
再说她就一个人,地多了也种不了,与其争地,还不如研究研究计划经济开始前,她要弄点什么营生挣点家底子。
春耕已过,地里长了青苗,孟锦分了地就得跟人补点青苗费,要么给钱,要么等有了收成给人分点粮食。
孟锦选择了给钱。
等房子和田地的事都做好了登记,娘俩才高高兴兴的往新家走。
孟锦母子是要落户在这里的,等回头户籍落实就得给他们娘俩办土地证。
“哟,你们回来啦?来来来,我来给大家介绍下,这就是阿锦,这是她儿子拴住。”
刚绕过竹林,一个个子不高嗓门却很响亮的妇人就快步迎上前来,一手拉着孟锦一手牵过不大乐意跟娘分开的拴住往孟锦的新家走。
边走还边做自我介绍:“阿锦妹子,我叫王大菊,是刘长根的媳妇。”
刘长根就是刘村长。
“王嫂子好,你们这是......”
孟锦看着自家多出来的一堆人有点懵。
“我们是来帮你收拾屋子的,这是你吴二嫂、吴三嫂、这是你廖婶子、屋顶上那俩是你大锤兄弟、铁蛋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