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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批总裁的心尖逃犯小宝贝(97)

作者:秋里风 阅读记录

他意识到自己的反应太激烈了,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声音尽量平静地说:

“没什么,就是不小心磕的。时间很久了,早就不疼了。”

他一边说一边把领口往上拉了拉,但那件卫衣的领子本来就大,怎么拉都遮不住。

“可是明明就是牙印啊,”那个第一个发现伤疤的小女孩不依不饶地眨着眼睛,用手指戳了戳自己的锁骨,“你看,和我的牙一模一样,就是比我的大好多好多——哇,咬你的人嘴巴好大啊!”

林小满笑了一下,顺势转移话题,把兜着的野樱桃分给孩子们,说

“快吃,再不吃要被小鸟叼走了”。

小孩子的注意力来得快去得也快,几个孩子立刻欢呼着抢樱桃,把刚才的问题忘得一干二净。

他站起来,看着在樱桃树下跑来跑去的小豆丁们,右手始终没有从锁骨上放下来。那个牙印在指腹下安静地伏着,皮肤的温度很凉,但那个印记却烫得让他难受。那是一个被刻意刻在身体上的烙印,刻下它的人曾俯在他耳边说:

“这样别人就知道你是谁的东西了。”

他以为逃到两千公里外的深山就能摘掉这个标记,可他错了。它像奴隶身上的烙印,不管他跑到哪里,它都在。十年以后还会有一个印子,到时候他照镜子,就会想起来他是谁的东西。

回村的路上,林小满走得很安静。孩子们在前头蹦蹦跳跳,他跟在后面,一只手抱着摘到的野樱桃,另一只手还是无意识地搭在锁骨上,直到走回村口那棵榕树下才慢慢放下来。

他帮杨阿婆把野樱桃洗干净,分了两碗,一碗给杨阿婆,一碗端去给莫爷爷。晚饭后照常帮阿婆劈了一捆柴,把水缸挑满,然后一个人坐在吊脚楼的门槛上,看着远处的山影发呆。

那天晚上,他又做了那个梦。梦里的陆霆琛低头咬在他锁骨上,牙齿刺进皮肤,血渗出来顺着锁骨往下淌。

他疼得发抖,但陆霆琛直起身,用手背擦了擦嘴角,很满意地欣赏着那个还在渗血的牙印,笑着说:“这比项圈好用。项圈可以摘,这个永远都消不掉。”

他醒了。

月光照在床头那把歪歪扭扭的小竹筐上,篾条的影子投在墙上一格一格的。他伸手摸了摸锁骨上的伤疤,手指能清晰地感觉到上下两排牙齿的凹陷,它们安静地嵌在他的皮肤里,像一个永远摘不下来的项圈。

他把手从锁骨上移开,放在枕头旁边的竹筐上。竹篾的触感粗糙而真实,和那个平滑的、永久的牙印不一样。一个是他选择留下的,一个是别人强加给他的。一个是他活着的证明,一个是他曾经被当成物品的标记。他把竹筐握在手心里,闭上眼睛。

第二天早上,他去莫爷爷的木屋时,在村口的小卖部停了一下。小卖部是村里唯一的商店,卖的东西很杂,油盐酱醋、作业本、塑料玩具都有。

林小满在货架上翻了半天,找到一卷最便宜的医用胶带,又挑了一件高领的棉布衫。棉布衫灰扑扑的,不是什么好看的颜色,但领子够高。他把两样东西买下来,回吊脚楼换了。

对着那面斑驳的小镜子,他把医用胶布贴在锁骨上,然后把高领衫的领子往上拉到底,反复调整了几次角度,确认无论怎么动都不会露出一丝一毫。

他对着镜子看了很久。镜子里的人穿着一件灰扑扑的高领衫,锁骨被遮得严严实实,看起来和石板村任何一个普通青年没有区别。

他转过身走出门,阳光落在他身上,领子遮住了那个永远不会消失的牙印,也遮住了他在帝都的一切过去。他决定以后都这样穿了。哪怕夏天来了,哪怕热得满头大汗,他也要把领子拉得高高的。

不是因为怕被人看到,是因为他自己也不想再看到它。每看它一眼,就会默念一遍那个人的名字。那个他逃了两千公里才摆脱,却永远烙在骨头上的名字。

第48章 希望的晨曦

高领衫遮住了锁骨上的牙印之后,林小满觉得自己终于可以像个正常人一样出现在村里了。

他不再下意识地用手去捂领口,不再在别人靠近时往后缩,不再在孩子们扑过来抱他时浑身僵硬。

他把那卷医用胶带和灰扑扑的高领衫当成了盔甲,穿在身上,就能假装那些伤疤不存在。但真正的盔甲不是衣服,是日复一日的劳作。

三月下旬,春耕开始了。

石板村的梯田从山脚一层一层地叠到山腰,在晨光中像一面面被打碎的镜子,映着天光和云影。

村民们天不亮就扛着锄头下田,田埂上到处都是吆喝声和笑声。林小满也加入了春耕的队伍,他帮杨阿婆家翻田、育苗、挑粪施肥,什么活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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