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之暴君在娱乐圈爆红了(125)
“快去吧,别喝太多。”季珩在他后背拍了拍,声音里带着温柔的笑意。
“清风明月”是一家清酒吧,里面放着十分舒缓的音乐,卡座里的人都很安静地喝着酒,即便聊天,声音也很小。
里面的环境也不像别的酒吧,大厅中间还有一条小溪,流水潺潺,绿植随处可见,大概是有新风系统,这里面的空气很清新,像山间清晨,让人很舒服。
难怪这家店一直居于南城清酒吧消费排行榜榜首,即便消费极高,但依旧有很多人来。
楚云书找到郝亦枫的时候他已经喝了不少,这家店有一款特调酒叫“迷雾”,口感不错,郝亦枫让侍者又让了一打。
“抱歉,这么晚把你叫出来。”郝亦枫脸上已经有了醉意,眼睛里蒙着一层迷雾,情绪十分低迷。
楚云书在他对面坐下,端起一杯酒慢慢品尝。
果香和酒香完美融合,唇齿间都是特有的芳香,他很喜欢这款酒。
“我很高兴你在伤心难过的时候能想到我。”说明郝亦枫是真的把他当朋友了。
“如果你愿意告诉我发生了什么,我会很乐意当你的倾诉对象。如果你什么都不想说,那我就好好陪你喝一杯。”
楚云书不是喜欢打听别人私事的人,但如果朋友愿意倾诉,他也会愿意倾听安慰。
郝亦枫终于笑了,带着欣慰的笑。
“没什么不能说的。”他将酒杯里的酒一饮而尽,那张漂亮的脸上带着强烈的破碎感,叫人心疼。
郝亦枫向楚云书讲了他和邱朗的情感纠葛,和原书的故事情节相比,是另外一个故事。
郝亦枫喜欢了邱朗很多年,从大一的意外相遇开始,一直追随到现在。
邱朗因为家世,因为相貌,身边有很多的追求者,但只有郝亦枫是追随他最久的人。
“张爱玲书中有一句话——‘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我想,我对邱朗大概就是这样。”
可被爱的人总是有恃无恐,郝亦枫多年无条件的喜欢和爱,让邱朗觉得,他是离不开他的,更让他觉得,郝亦枫的爱随时都会在,他怎么作践都可以。
所以,在他们关系暧昧的这许多年里,邱朗身边几乎没有缺过人。可每次郝亦枫准备放弃的时候,他又会回过头拉一把,将人拉到他身边。
直到去年,郝亦枫不愿意再这样下去,决心离开,邱朗才终于松口,承认对郝亦枫的喜欢和在乎,两人正式开始交往。
“原本以为多年的夙愿终于成真,这份感情总算得到了回报。却忘了,像他那样的人,怎么可能为了一棵树就放弃整片森林。”
郝亦枫苦涩的笑容里,有一半是对自己的嘲讽,他从来都不是最特别的那一个,能在邱朗身边待得最久,不过是因为他的厚颜无耻罢了。
在一起了又怎么样呢,他的生日,邱朗可以以一句有重要会议,就拒绝掉他满心欢喜准备的一大桌子菜。
而事实上,他却是为了去机场接回国的敖知乐。
那是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弟弟”,即便知道这位“弟弟”对他的心思不单纯,他却从来没有想过要保持距离。
甚至享受着他和敖知乐的争风吃醋。
敖知乐有心脏病,所以邱朗处处迁就,平日里但凡郝亦枫有的,敖知乐都要,邱朗也给。
他这个男朋友,从来都比不过他的竹马。
“是我犯贱,早就看清了,却总是舍不得离开。只为了有一个温暖的怀抱。”
直到今天回去,得知《群雄》男主一号这个角色邱朗已经做主给了敖知乐,并且已经签了合同,郝亦枫才彻底的清醒过来。
“你明知道我有多在乎这个角色,为了这个角色我付出了多少,你却连说都不说一声就直接给了敖知乐,邱朗,我在你心里究竟算什么?”
他本来已经失去了和邱朗争吵的力气,可这一次,他们实在太过分。
然而他的愤怒失望,在邱朗那儿不过一句轻飘飘的:“乐乐说他很喜欢,你已经出演过那么多古装片了,也不差这一部,让给他你就不用那么辛苦了啊。”
郝亦枫觉得有一把刀插进了他的心脏,并狠狠地在里面搅动着。握着刀的人是他爱了多年的邱朗。
但痛到极致反而感觉不到痛了。
“他想要你就给他,如果他有一天说想要你呢?”
“郝亦枫,你又在发什么疯?乐乐有心脏病,你就不能让着他点?”邱朗也生气了,但他的生气更像是恼羞成怒。
“他刚刚回国,急需要好的作品开启国内市场,我不能不帮他。”看见郝亦枫落了泪,邱朗的声音软了下来,“公司里好剧本多得是,你何必和他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