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原来我就是那个极品(327)
然而这时,不幸发生了。
他的妻子莫云夏不满一直在老家带孩子,想跟他去城市生活。两人争吵时,莫云夏失足跌落河里,等捞上来时,人已经没了气息。
家里十岁的儿子无人照顾,黄明耀不得不把孩子接到身边。
好在这时,莫云夏曾经的同学、也是好朋友陆晓雪挺身而出,主动帮他照顾孩子。
陆晓雪刚离婚,带着一对双胞胎儿女。她把黄明耀的孩子接到自己家,视如己出。
在接触中,黄明耀发现陆晓雪温柔善良,两人很快相爱并结了婚,一家四口过上和和美美的生活。
后来黄明耀转战房地产,成为一代领军人物,成了一个时代的神话。
云夏接收完剧情,只觉得哪里怪怪的。
她马上又接收了原主的记忆。
原主就是小说里黄明耀那个早死的前妻——莫云夏。
莫云夏是路宁市本地人,父亲是大学语文老师,母亲是高中美术老师。家里虽不算多富裕,但也衣食无忧。
大哥莫云瑞刚上大二,原主在路宁市第一中学读高二。
良好的家庭教育让她从小就是乖乖女,大人眼中的好孩子,善良、温柔,成绩不错,考上大学不成问题。
可一切都在高二那年改变了。
开学没多久,原主和邻居兼同学陆晓雪一起下晚自习回家,在一条小巷子里被几名混混堵住。
陆晓雪躲在原主身后,喊了声"我去叫人"就跑了。
原主想跑,却被围了起来。
带头的混混把她堵在墙角,抽着烟,烟圈一个个吐在她脸上:
"跑什么跑,交个朋友呗。"
那双指甲里满是黑泥的手,肆无忌惮地往她脸上摸。
她吓得尖叫,正在这时,身后忽然传来一声怒吼:
"放开她!"
黄明耀像一道光,及时出现,打跑了混混,救下了她。
从此,两人有了交集。
黄明耀长得很好,有一种痞帅痞帅的感觉,很讨小女生喜欢。
他约她看电影、蹦迪,骑着大摩托带她半夜在街头飞驰。十七岁的乖乖女,第一次看到了另一种人生——
紧张、刺激、充满叛逆和却很自由。
她像飞蛾扑火般扑了进去。
她让陆晓雪打掩护,打着去同学家学习的旗号,夜不归宿,与黄明耀出双入对。
不到一个月,成绩断崖式下滑。
老师找了家长,谎言戳破。
父母发现她早恋,对象还是个外地一无是处的小混混。父亲大发雷霆,打了她一耳光。
她跑出家门,和黄明耀同居了。
父亲报了警,把她找回来,要告黄明耀拐骗未成年少女。她在父母面前跪下哭求,承诺会回家、会好好学习、会和黄明耀一刀两断。
父母心软,放了黄明耀一马。
可她内心并未妥协。
她觉得自己这是与"封建势力"做斗争,父母说的工作、钱都是俗不可耐的东西。
爱情是伟大的,不能被物质所左右,她要奋不顾身。
于是,当黄明耀偷偷出现时,她义无反顾地跟着走了。
不久后,她发现自己怀孕了。
她怕极了,想打掉,黄明耀却欣喜若狂,说什么也要留下。可他们太穷了,根本养不起。
于是,黄明耀把她送回了老家。
她没想到,这一去,就再也没能走出那座大山。
第235章
把莫云夏送回老家,黄明耀走了,回城市"奋斗"去了。
她一个人在这个陌生、贫穷、闭塞的地方,没人心疼没人爱,更没人把她当回事。
黄明耀的父母把她当奴隶使唤,每天干不完的活,喂猪、砍柴、挑水、种地,吃不饱穿不暖。
她想跑,却被看得死死的。
她这才知道,这个村子太穷了,村里的媳妇大多都是买来的。想跑出去,难如登天。
九个月后,她早产生下一个男孩,起名黄金宝。
生了孩子,黄家看管松了些,她有机会逃跑。可看着襁褓中嗷嗷待哺的儿子,她心软了。
可那样的环境,怎能养出好孩子?
黄金宝作为黄家第一个孙子,从小被惯得自私跋扈。三岁以后,再也没叫过她"妈妈",只是"那个贱人""那个贱人"地喊。
黄明耀拿走她仅有的1000块钱,说是做生意,一走就是两年。
再回来时,他真的有钱了,对她却更加恶劣。没了以前的温柔体贴,稍有不顺就非打即骂。
他陆续带走村里很多人去"创业",最后把"生意"做到了村里。她这才知道,他们全都在贩毒。
她吓坏了,求黄明耀收手,却被他和村里人痛打一顿,关在柴房。她拉着十岁的儿子,求他救自己一命。
那孩子冷冷掰开她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