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剑三]写同人被正主发现了!(89)
她拍了拍里飞沙,后者亲昵的蹭了蹭应歌。
同为和系统联系亲密的生物,里飞沙对应歌有着天然的好感。
——不然的话以她几个月不骑里飞沙,从养好了之后背包里的一组皇竹草都没用了两根的情况,里飞沙理她才奇怪呢。
“小姐,这马看起来可太神骏了,你一定花了不少钱吧?”洗墨说。
应歌:“……”
忘了平账这件事了。
“还好。”应歌决定糊弄过去,“对了,你刚说都在找我,找我做什么?”
洗墨立马就被带跑了:“哦,还是甜儿姑娘,她说她最近心神不宁,想要回去香榭了。”
想家了,这很正常。
而且宋甜儿此举还提醒了应歌,如果她是楚留香,在这种没有头绪的时候,她第一个想的应该是要回去香榭。
那人完全没有消息,最多就是知道他在香榭门口丢下了银子和字条,那自然是要回去再看看。
所以如果楚留香真的出了事,那他最后出现的地方说不定就是香榭。
“好,让甜儿她们收拾好行李,等我从白云城回来,我们一起去香榭。”
洗墨:“!”
她眼睛里满是羡慕:“去香榭,那我……”
“听话,这次不能带你,下次带你,乖。”应歌摸了摸洗墨的脑袋,安抚了一下说:“既然这样,我就不回去了,直接去白云城。”
洗墨:“小姐,你不拿行李啦?”
“这么近,来回一天就够了,用不着行李。”
应歌一边说着一边翻身上马,因为是系统的马,应歌自动适应了游戏里的骑术,看起来那叫一个潇洒。
洗墨惊讶震撼,看着自家小姐的马前半身翘起,长吁一声之后,带着小姐便冲了出去。
那叫一个行云流水,帅气自然。
“小姐好厉害啊……”洗墨看着应歌远去的背影,忍不住赞叹,“我以后也要像小姐一样,骑马骑的这么好看。”
实际上应歌的感受只有自己明白。
这么骑马帅是很帅啦,这套马具也很舒服,比之前坐马车的时候实在要强太多了,不过也十分颠簸。
当然这都是其次了,主要还是风太大了。
在游戏里面的时候,应歌一直没感觉里飞沙跑的有多么快,她甚至更喜欢用大轻功。
实在不行给自己一个风入松跑的也很快。
但是现在换到了现实里,里飞沙这个速度让她明白了为什么要里飞沙。
嘴里吃了一嘴飞沙。
里飞沙跑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她还想跟洗墨留个言告别就飞了出去,张嘴就是一嘴的土。
现在这个时代的路况可没有现代那么好,水泥地飞不起来什么尘土,可是这一路都是土路,马蹄飞踏,掀起一阵飞沙,应歌一路吃到城外才反应过来。
“沙沙啊……”应歌稳定了一下之后,拍了拍里飞沙说,“咱们下次要出发,记得提前告诉我一声,否则我这喝风都喝饱了。”
里飞沙发出了一声“吁”,但它到底听没听懂,应歌就不知道了。
*
不得不说,里飞沙的速度真的是十分之快,再加上当时应歌冲销送的马具加速,那更是跑出了这个时代的马跑不出的速度。
时间比应歌预想的还要早的就到了白云城。
叶孤城曾经跟她说过,白云城取自“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之句,是建在山巅上的。
山西地处高原,群山环绕,找一座山头实在是很简单。
在白云城出名之前,几乎没什么人注意到这里的山头被人占了,在白云城建立之后,人们也没有意识到这里是个易守难攻的地方。
前朝皇室败逃的时候,恐怕就是经过这里,然后留了一系族人在此,试图东山再起吧。
应歌一边想,一边将之前叶孤城留给她的一个信物拿了出来。
据说,这是白云城最高等级的客人才会有的东西,所有白云城的人见到了手持信物的人,都会毕恭毕敬的。
应歌拿着一直没用,这次确实派上了用场。
城门守卫在看到应歌的信物之后,原本还有些吊儿郎当的表情瞬间严肃起来:“姑娘您稍等,小人这就进去通传。”
应歌在门口等着的时候,周围也一直有人围着她转,给她端茶倒水,生怕招待不周。
应歌多少有些飘飘然了。
活了几十年,她哪里受过这种礼遇啊。
白云城的效率也很快,没一会儿刚刚进去的人就出来了。
“应姑娘,城主有请。”
第52章 第五十二本同人
虽然不知道到底是白云城的效率高, 还是说信物的缘故,但是这个效率当真是让应歌很满意的。
“辛苦了。”
应歌礼貌的说了一句, 后者反而受宠若惊:“应姑娘客气了,小人这就带您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