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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抢来的夫郎也能he吗?(25)

作者:馀桂 阅读记录

豆子只发了三盘,只需要简单的换水就好了,家里的事也都有手更快的人抢先做了,要不是他一直坚持要做饭,那估计他现在就完全闲下来没事干了。

没办法,程家没有土地,甚至连一些基础的生活用品都没有,他本来也没有正经营生,而且他不是这里的人,也是第一次过这种乡间生活,根本不知道还能主动做些什么。

于是可怜的夫郎身后就多了一个跟屁虫。他去给豆子换水,高大的男人要跟在他后面给他舀水,他去缝衣服,笨手笨脚的男人就在一旁默默地整理自己帮倒忙弄乱的丝线。

韩月只有一个好朋友,好朋友也没有结亲,他就是有心想要找个人问问也没有地方问,好在是豆子发芽很快。

程锐每日都做了很详细的记录,记录豆子的生长周期后,也把生产计划排出来了。

豆芽和他预想的一样,在光照和温暖的地方会长得更快更好些,差不多十天就能收获一茬。他在种的时候,一盘放了二两豆子,长得最好的那一盘差不多有一斤,但是有部分豆子长得比较慢,这样的情况在每个盘里都出现了。

程锐的目标客户是酒楼二楼那些消费大户,这样的消费群体给得出价钱,也更愿意尝试新鲜事物来标榜自我的不同,因此对于品质的要求也更高些。

所以三盘豌豆苗里,最适合最为商品包装出去的,居然反而是灶台下那盘不照光的。虽然因为没有足够的光照所以长得过于细长了些,叶片也没有多少,但是胜在翠绿笔直,而且正因为没有多少叶子,反而看起来很整齐,有种被人精心打理过的美感。

花了钱最要紧的是什么?吃饱吗?好吃吗?不是,让自己和别人觉得自己吃好了才是真的。

程锐剪下了他和夫郎精心照顾了一旬的嫩芽,清炒了作为今天的晚饭。

豌豆苗细嫩,清炒了正好可以品尝到幼嫩芽叶特有的风味,颜色又嫩绿好看,在饭桌上很吸引人,成为了第一道被吃光的菜。

那看来味道应该也很符合这里人的口味,程锐看着第一个空盘的碟子,感觉自己的运气真不错。要是遇到的是别的什么菜品,他可能还有等到明年收获了才能卖到第一笔钱。

而且豌豆苗又很好养,他只是旁观过家里的阿姨养过,自己上手还是第一次,居然也误打误撞地养出来了不错的品质。

韩月还以为男人用心照顾了这么久的东西要拿去镇上换钱,结果男人只是随便炒了给他们吃,还跟他说喜欢的话,下次还给他做。

可是谁家会拿珍贵的种子这样子掐幼苗吃呀?哥儿自己平时摘野菜时,除了那种时节最好的时候会摘得嫩些,其他时候还要摘些老一点来凑数。

就算是种田的大户也是种了青菜后,也是取了好吃的部分,其余的要拿去喂牲畜,而不是直接取了幼苗来吃。

对哦,难道是因为他们家没有牲畜吗?哥儿被自己好笑的想法逗乐,想去找他的夫君,放好了绣针站起来时才想起来,男人不在家,于是只好又坐了回去,只是下针的时候更用劲了,不知道是在跟谁较劲。

第14章

程锐这些天都在往镇上跑,并不知道哥儿这些暗中较劲。

这个地方经济很好,十多年没有经历过严重的极端气候,每家都有点闲钱。在任的皇帝也算不错,没有什么苛捐杂税,又很太平,再没有比这个更合适的营商环境了。

虽然对这里的大环境有了一个基本的判断,但是赚钱是很实际的事情,要真正的落地执行,他需要自己去亲自找合适的合作方。

毕竟生意这事情不好说,同一条街,其他店铺火爆得不得了,某一个店就是要半年换一家,他得去看看合不合得来。

程锐工作的时候不喜欢带上私人的事,所以也就没有带他的夫郎来,但是现在自己坐在饭堂里吃饭,感觉还有点背着家里人出来潇洒的意思

真正的结了婚原来是这种感觉?他以前这么认真地工作是会被夸负责好男人的,现在自己真的进入到一段婚姻里面却好像抛夫弃子了一样。

果然他决定去赚快钱的决策是对的,不然他去做工的时候,估计会一边想着回家,一边上班,去经商也是,脚刚落到外地,想着把夫郎也带过来尝尝这边的饭菜。

好像也还不错?

程锐为自己的设想感到满意,放下了筷子结账。

他这几日吃遍了镇上的几家酒楼,每一家都各有特色。靠码头那家是抗包起家的,因此也主要做码头的生意,从便宜又划算的大锅饭到专门供给往来商客的席宴,他们都能做。

这家就不太适合,因为程锐光是早上下午两顿饭来见到掌柜旁边的人就不是同一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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