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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成狮子,捡个兄弟当老婆(187)+番外

作者:晏鶴傾 阅读记录

芬恩站在原地,看着那两堆干草,看了很久。然后他低下头,从旁边叼了几根更软的草,铺在最上面。

雷夫在远处看着这一切,没有说话。

他在想两个多月前,克尔刚来的时候,连看芬恩一眼都要小心翼翼,生怕被雷夫误会。现在克尔直接帮芬恩铺床了。

因为克尔终于搞明白了一件事——雷夫不会因为克尔靠近芬恩就发疯,雷夫只会因为克尔对芬恩有想法才发疯。

克尔对芬恩没有想法。这一点雷夫两个月前就知道了。因为克尔看芬恩的眼神,和看奥伦的眼神是一样的。

尊重,亲近。

但不带任何“想要”的成分。

第101章 北边雨林

六月第三周,他们出发了。

雷夫把出发分成了三批。第一批是克尔,走最前面探路。第二批是芬恩和奥伦,走中间保持速度。第三批是他自己,走最后面断后。

“为什么我走前面?”克尔问。

“因为你跑得快。”

“为什么芬恩和奥伦走中间?”

“因为他们需要互相照应。”

“为什么你走最后?”

“因为如果有东西从后面追上来,我能挡。”

“谁会从后面追上来?”

“鬣狗。”

“鬣狗不是怕你吗?”

“怕我,但不怕你们。因为我的睾酮水平比你们高,我的黑鬃在鬣狗眼里是顶级战力,鬣狗在后面看到我,就会知道我是狮群的首领。”

克尔没有再问了。他转身朝北边走去,走了大约五十米,又停下来,回头看了一眼。

他在看那块被他趴了两个月的东边哨位。地面上的草被他的身体压出了一个浅浅的坑,坑的形状正好是一头狮子的轮廓。

【再见】

克尔转过身继续走。

芬恩和奥伦并排走着。老雄狮的步伐稳健,左后腿着地的时候不再犹豫,每一步都踩得结结实实。芬恩走在他旁边,步伐和他保持一致。

雷夫走在最后面。

他没有回头。因为他知道,回头了就会舍不得。舍不得那条河,舍不得岩石台地上每一个被他和芬恩压出来的坑。

所以他没回头。

他们走了三天。

第一天走的是草原。干裂的土地,枯黄的草。猎物很少,偶尔看到几只珍珠鸡在远处跑,克尔追了一次,没追上。珍珠鸡跑得比他快,而且会飞。

虽然飞不高,但足够从克尔的嘴里逃脱。

那天晚上他们饿着肚子睡的。没有肉,只有水。芬恩趴在雷夫旁边,肚子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雷夫用尾巴盖住了芬恩的肚子,试图用尾巴的重量压住那些声音。

没用。芬恩的肚子叫了一整夜,雷夫听了一整夜。

第二天早上,雷夫在天还没亮的时候就起来了。他沿着一条干涸的河床走了大约两公里,在一棵倒了的金合欢树下面发现了一只疣猪。死了大约两天,肚子鼓得像一个球,四条腿朝上,苍蝇在上面开派对。

雷夫不是没吃过腐肉,但他不想让芬恩吃。他把疣猪翻了个面,看了看伤口。

脖子上的咬痕是花豹的。花豹把疣猪藏在树上,树枝断了,疣猪掉了下来。花豹没找到就走了。狮子捡了便宜。

雷夫把疣猪最嫩的后腿内侧肉撕了下来,叼回去给芬恩。剩下的部分他叫克尔来处理。

克尔不挑食,腐肉也吃,吃完了还把疣猪的骨头啃了,啃得干干净净。

第三天,草原开始变了。

草变绿了,绿得不像旱季的绿。雷夫踩在草地上,爪垫能感觉到草下面渗进土层深处的湿润。

空气也不再是燥热,而是带着水汽的热。雷夫的鬃毛从干燥变得潮湿,粘在脖子上,痒得他想用后腿蹬。

克尔从前面跑回来,嘴里叼着一块泥巴。

“你叼泥巴干嘛?”雷夫问。

克尔把泥巴吐出来,喘着气说:“北边有河。”

“废话。荣耀石台地下面有河。”

“不是荣耀石台地。是更北边。过了荣耀石台地,还有一条河。比我们领地那条宽三倍。河两边全是树,不是金合欢,是另一种树,叶子很大,像爪子一样。”

雷夫的尾巴停止了甩动。

“你看到了?”

“没有。但我闻到了。顺风的时候可以闻到水的气味,树的气味,还有——”

克尔顿了一下,表情变得微妙。

“还有什么?”

“还有马库斯。”

雷夫没有说话。

“气味很浓。”克尔继续说,“他们还在。没走。就守在荣耀石台地。我们要过去,必须从他们眼皮子底下走。”

雷夫看了看天。天上有云,不是旱季那种又高又薄的卷云,是厚重的、堆积的、底部发黑的积雨云。云从北边飘过来,带着一股潮湿的、泥土味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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