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后赖上小编剧(251)+番外
可惜,我最初并不知道原来清越是这世上最可爱的存在。
她娇娇小小,就坐在那里,那么乖巧那么美好。
我承认,我对清越是一见钟情。
原本我就对盛夜敬佩又倾慕,可真正等到初遇时,我却可以毫不避讳地说,我很喜欢她。
我记得就在拍摄《云端》的前几周,我还参加过一次访谈,当时我说了句“如果缘分到了,我会好好抓住的”。
我当时并不知道清越喜不喜欢我,但我在看到清越的那条微博评论,说云端非我不可之后,我始终认为,即便算不上喜欢,但清越对我应当是有好感的。
否则,她不会想让我来饰演她书中的女主角,对吗?
之后我们进入长达十个月的拍摄期。
随着日子的慢慢流逝,我和清越的相处越来越久,我也越来越喜欢清越了。
清越真的就是一个特别特别可爱的人,她很容易害羞脸红,不过这仅限于在我面前。
在我面前,她的脖子,她的小脸,她的耳朵都十分敏感,这也就让我可以很好地“调戏”她。
而且,清越笑起来唇边会有可爱的窝,我有时候总爱戳一戳,让她多笑笑。
我与清越在一起的过程我不想赘述,美好的不美好的都有,但一定是前者大于后者,美好的事物能占总体的百分之九十九。
和清越在一起之后,好像我每天过得又比以前更快乐了。
这不是错觉,连最熟悉我的晓烟都说我发生了变化,这或许就是爱情的魔力。
前两年我并不渴望爱情,但一经深陷爱情的漩涡中,我才真正体会到爱的美好。
清越,希望我们眼前的这条路,永远都不会有尽头。
想和你相伴一生,在温暖的爱河中慢慢变老。
【盛清越】
为什么我的笔名会取“盛夜”这个名字,直至今日我还没告诉过景瑶。
“盛”是的我姓,这点已经一目了然,而“夜”这个字,其实就是景瑶姓氏的谐音。
我本意是希望即便现实绝不可能成真,景瑶不可能和我一起走一辈子,却能陪我走一辈子。
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可笑?
或许你会说,这不是有点可笑,而是特别可笑。
不过啊,已经没关系了,上苍眷顾我,终是将我带到了景瑶的身边。
能和景瑶在一起,这是我这辈子最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
我也曾有过幻想,做了一个个这世界上最为美好的梦。
于是,当这些幻想统统成真的时候,没有人会比我更震惊,更难以置信。
当景瑶向我告白,说想和在一起的那一刻,我以为我还依旧活在梦中。
好在啊,一切都是真的。
我当初是觉得自己配不上景瑶,毕竟景瑶是谁,万众瞩目的影后,而我不过就是一个写文的人罢了,大家只知道我的书,却不太可能知道我的人。
我一直纠结于身份的事情,于是我忽略了一件事情。
其实,下了舞台,谁又不是个普通人呢。
工作之余的景瑶其实有着非常简单的生活,她也会去游乐园玩,最喜欢玩的项目是鬼屋和云霄飞车,喜欢旅游,也喜欢看电影看书,还会追我的小说来看,她也喜欢散步,四处溜达,也喜欢去菜市场跟人买菜聊天,也喜欢在家打理点小绿植。
私下里的她,与这世上的大部分相比,其实没有什么区别。
是她让我逐渐生出勇气,一点点学会勇敢,让我明白其实我根本没有配不上她,让我彻底抛开其他人的想法,抛开心中杂念,只安心与她在一起。
拍摄《云端》的这十个月当中,中间发生了太多事情。,
我可以自动过滤不好的事物,但是那些好的事情,我会放在心中记一辈子。
我会记得,与景瑶第一次见面是在酒店的会议室中。
我会记得,景瑶在我生病的时候如何照顾我。
我会记得,景瑶第一次向我表白的地点是在剧组的一个卫生间里。
我会记得,景瑶在微博上向全世界的人公布我是她的女朋友。
我会记得,走机场时我们被粉丝们围着拍照,景瑶牵着我的手带我一路往前走。
我会记得,景瑶与我的第一次交流,第一次跨年,第一看雪,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拥抱,第一次亲吻,第一次发生关系。
太多太多的第一次,这些我都记得清清楚楚。
我也会记得,景瑶真的很爱我。
-番外完-
--------------------
这是本文中我最后一次给大家发小红包,要留言哈~
全文正式完结,感谢大家的地雷,感谢大家的营养液,这些我都看到了,万分感谢!
十月底开新文《醉后敲错情敌门》,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看看,不感兴趣也没关系,我们有缘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