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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零俏佳人(545)

作者: 颜小宛 阅读记录

“这是啥?”苏老爷子瞅了眼是信纸,没翻开孙女信件的兴趣,懒洋洋地问道。

盛夏简单地把信的内容复述了一遍,叹息道:“爷爷,你说这些人怎么就脸皮那么厚呢?”

苏老爷子觑了她一眼,顺着她的话说道:“那你何不干脆利落地将他们的遮羞布、厚脸皮给扯下来呢?你拿你的笔杆子将这些虚伪又无耻的行径曝光出来!长篇小说的效果不如写文章登报来得快。”

话说到最后,苏老爷子给盛夏提了个醒,这些天他没少听到盛利抱怨说盛夏写小说都快走火入魔了,天天一睁开眼就是忙活着写小说。

写本小说少说得一二十万字,一天写不来一万字,一篇小说最起码要花三个月时间来写。盛夏这小身板熬得起吗?

苏老爷子听得多了,他也就放在心上了,十万几十万字的小说不好写,那就写批判性质的文章啊。

他这孙女吧,外柔内刚,真让她火力全开,笔杆子不比枪杆子差!

盛夏摩拳擦掌,磨刀霍霍,爷爷说的没错,她要用笔杆子将那些家伙虚伪的嘴脸揭露出来,掀开他们的遮羞布!让他们所犯的罪行大白于天下,无处掩藏!

苏老爷子状似无意的几句话,点醒了盛夏,她暂时将小说搁置下来,开始写言辞犀利、笔锋锐利的批判文章!

盛夏有着多年的写作经验,她写批判文章可谓是信手拈来,极少会遇到什么障碍,经常是唰唰唰半天就能写出来一篇。

主编过来的第二天,盛夏带上她的批判文章去了报社。

“盛夏同志,你怎么来了?”主编又惊又喜,他还寻思着过个两天再去找盛夏呢,没想到她自己找上门来了。

盛夏开门见山道:“主编,这是我写的文章,您看看能不能用,有哪些地方需要改的,我当场就给您改出来。”

主编大喜过望,连忙展开稿子看,跟盛夏之前那篇歌颂人民子弟兵的文章比起来,她拿过来的这篇文章简直就跟换了个人一样。

原先那篇文章写的有多温情,这篇新的文章批判得就有多犀利,字字珠玑,刀刀见血,笔杆子比尖刀更锋利地划开了那些遮羞布。

主编一目十行地将这篇风格完全不相同的文章看完,他的小心肝跳得有点快,咚咚咚,似乎快要跳出胸腔了。

他缓了缓问盛夏:“盛夏同志,你为何突然改变了文风?你这篇文章发表上去,保准会有人说这是两个人。”

说起这个,盛夏不得不说出她听说的那些白眼狼抛夫弃子、抛弃妻子的故事,连同着她收到的那封血书也一并说了。

主编沉吟片刻,他很是痛快地说道:“盛夏,你这篇文章写得非常好,有很现实意义。待会儿我们讨论修改过后,明天就刊登上去,让更多的人看到。”

“谢谢主编!”盛夏由衷地感谢主编对她的赏识和帮助,她倒不是没有其他的选择,而是主编和王编辑真的非常有诚意。

“你不用跟我这么客气。”主编摆了摆手,细细地看盛夏那篇一千多字的文章,他指了几个小错误:“你这里的用词不太妥当,你稍微改得柔和一些。这里的逻辑有些问题,改一改……”

“好的,我记下来。”盛夏和主编都是雷厉风行的人,说干就干,文章很快就修改好了。

第701章 打听消息

同主编商量着修改了文章,盛夏没有久待,她还有别的事情要去做。

她在报社听到了一个消息,说军队那边有动作,盛夏当即就想到了被她忽略一阵子的反击战,她准备去找胡宗玉跟他打听有关那些自加热食品的消息。

距离反击战爆发的时间越来越紧迫,盛夏内心非常焦急,她期盼着后勤部队都能供给上自加热的食品,参战的人民子弟兵们无论处于什么样的境地都能吃上热米饭。

胡宗玉没在家,秦雨热情地接待她:“夏夏,来来来,这是你胡叔叔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葡萄酒,你快来尝尝看。”

盛夏浅浅地抿了口葡萄酒,回味了片刻,忍不住咂咂嘴,这味道有点熟悉啊。

“秦姨,这是山葡萄酿的吧?”

“诶?夏夏,你怎么尝出来的?”秦雨满脸惊奇,她倒是没料到盛夏的感觉这么敏锐,一下就尝出来了。

盛夏不太好意思地笑了笑,解释:“我之前在老家有帮忙酿过山葡萄酒,我们那儿有好多山葡萄,用来酿酒是再好不过了。”

“原来是这样啊。”秦雨接受了这解释,忽地她拍了下脑袋,说道:“哎呀,我想起来了,你胡叔叔说这山葡萄酒是向阳村的特产,这向阳村不就是你老家吗?”

“诶?我们老家酿的山葡萄酒?”

盛夏惊了惊,她真没想到这真是向阳村的山葡萄酒,她这半年来没怎么跟向阳村的亲朋好友联系,难不成就是在这半年时间里创出来的新品牌?

“是呀,老胡回到首都之后,每次出去应酬都说酒不好喝,不够味儿。我那会儿还纳闷呢,这酒不都是一个味吗?再说了,老胡喝的都是咱们国家出了名的好酒啊,茅台啊什么的,这还说不好。”秦雨絮絮叨叨跟盛夏说着这些小事,“后来啊,老胡就回了你老家一趟,再回来就带了几坛子山葡萄酒。他送了一坛子给我爸,余下的他都舍不得送人。”

她平常自己一个人待在家里,倒不是无所事事,秦雨的出身极好,很喜欢伺弄花花草草,满院子的花草全都是她亲力亲为养大的。

就算是家里有保姆,秦雨又跟人家保姆说不到一块去,一个人终究是孤单了些,这不,一瞧见盛夏就止不住想跟她聊天。

盛夏挺喜欢跟秦雨打交道的,这位秦姨性子特别温和,气质优雅,见人三分笑,特别有亲和力。她是那种特别有气质、特别有魅力的人,一旦跟她接触很容易被她吸引。

秦雨说了好些家庭琐事,见盛夏始终是微笑倾听着,她挺高兴的。她的儿子闺女都没有盛夏这么有耐心的,听她说这么久,一点都不耐烦。

聊了一个多钟,秦雨看到保姆拎了菜篮子回来了,她后知后觉道:“哎呀,这都快吃午饭了呀。夏夏,你要是不嫌弃的话,留下来陪我吃午饭吧?老胡一大早出门去了,不晓得能不能赶得上午饭。”

盛夏没有拒绝,她今天来是肯定要见到胡宗玉的,不问清楚,她心里不安。

当保姆将午饭做好端上桌时,大门口传来了动静,秦雨登时眼睛一亮,“老胡回来了!”

果然不出她所料,胡宗玉很快来到了饭厅,意外地发现盛夏也在,剑眉微挑:“夏夏,你什么时候来的?”

盛夏跟他打了声招呼,而后看秦雨将他拎回来的花束给接过去,放入饭厅里的花瓶里。她不由得多看了一眼,那花束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但都是野外长得很好的,再加上扎花束的人心灵手巧,艺术感强,并不显得寒碜。

趁着胡宗玉去洗手换衣服之际,盛夏笑着问道:“秦姨,这花束是胡叔叔自己扎的吗?”

“嗯。”秦雨眉宇间全都是幸福的光芒,她口吻是抱怨的,“他呀,每次出门都这样的。我老跟他说不要摘花不要摘花,他就跑去外头摘,说什么外头的野花也不会有人欣赏,摘回来还能看个两三天的。”

盛夏不由得嘴角上扬,她真是没看出来,胡宗玉竟然是这么浪漫的一个男人。人不可貌相啊。

胡宗玉换了身衣服回来,开始午餐。

饭桌上,胡宗玉和秦雨都是习惯了给对方夹菜,连带着同桌的盛夏也占了便宜,她得到两位长辈的关心和照顾,这顿饭吃得温情脉脉。

结束了午餐,秦雨稍稍坐了会儿就去花园里忙活了,留出空间给胡宗玉和盛夏谈事情。

“你来是为了上次的那些罐头吧?”胡宗玉皱着眉头喝了口牛奶,他不爱这个味儿,可他媳妇说他身体亏了,得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