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新月问道:“你要是自己去,运气好的话,兴许还能见上他一面。”
他的本意是鼓励傲雪出门,然而傲雪一听这话,两只眼睛立刻就转了泪光,脸上倒还是笑着的:“我又想见他,又怕见他。就凭我干的那些事……我哪里还有脸去和他见面呢……”
施新月以为自己说话没说好,把她惹哭了,连忙又道:“那你别去,我去就是了。”
傲雪没说行,也没说不行,转身回房把那个包袱拆开来看了一遍,又重新系上。等她挎着包袱再出来时,施新月就见她穿得整整齐齐,手套围巾全戴上了。
“还是咱俩一起去吧。”她说。
施新月没意见,跟着她一起出了门。结果到了监狱大门口,她又闹了幺蛾子,将包袱塞给施新月,她死活不肯进门,非要在外头等着。施新月全听她的安排,自己抱着包袱进了监狱大门,那傲雪这时又化作一块望夫石,翘首盯着大门,一眼都不眨,仿佛精诚所至,目光就可突破围墙直刺进去,看到牢房里头的金效坤。
二十多分钟之后,施新月抱着包袱出了来,告诉她道:“原来不是随时都可以送东西进去,每月有个固定的时间,咱们来早了几天。”
傲雪冻得鼻尖都红了:“那……他没事吧?”
施新月摇摇头:“不知道,人家没说。”
傲雪又问:“没……死吧?”
“没说死,那应该就是还活着吧。”
傲雪不再多问,接了包袱自己挎着,同着施新月往回走,一边走一边吸鼻子,施新月起初以为她是冻的,走到半路才发现她正在窸窸窣窣的偷着哭。
他没安慰她,一是不知从何说起,二是没那个精气神。他看出来了,傲雪对那个金效坤用情至深,金效坤无论是死是活,都至少够她哭个一年半载的了。
傲雪哭天抹泪的回了家,履行任务似的给施新月做了一顿午饭,然后不知从哪儿翻出了一团毛线,开始织起了毛袜子,预备着下周和棉衣一起往监狱里送。施新月装着一肚子热饭热菜,在厢房里干坐着,有点坐不住。傲雪是他救的,她也一直拿他当个恩公来感激着,但在这个院子里,他总觉着自己多余。傲雪通过一天三顿的热饭热菜,给了他一点家庭的温暖,可他知道,傲雪心里眼里都没有他,他是个美男子也罢,是个独眼龙也罢,对于傲雪来讲,没有半点分别。哪怕他是个糟老头子,傲雪照样会天天招呼他去吃熬白菜和热米饭,照样会用剩余的料子和棉花拼凑出件棉袍子,给他穿了过冬。
从这样的生活里,他咂摸出了一点不大好的滋味——他被傲雪无视了。
但是他不能挑理,本来他们就是假夫妻,当时都是心照不宣说好了的,难道刚吃了三天热饭,他就起了野心、想要假戏真做了?那不行,那不是君子所为。他干不出那种事情来。
施新月在连宅这座小四合院里,受了一点说不出口的煎熬。
这日清晨,终于到了探监的正日子,他和傲雪早早的吃了饭,然后带着个膨胀了许多的大包袱,筹划着如何雇车过去。两人正商量着,外头忽然传来了很响亮的一声汽车喇叭。
傲雪吓了一跳,登时就打了个哆嗦。施新月让她躲在房内别露面,然后自己迈步走了出去。透过开着的半扇大门,他瞧见了门外的一辆黑汽车。
略微犹豫了一下,他穿过院子出了大门,就见那黑汽车开了车窗,窗内是金玉郎的笑脸:“来接你的。”
施新月茫茫然的,也回了他一个笑:“金先生……找我有事?”
金玉郎用食指一指自己的左眼:“你的眼睛,到北京了。”
施新月一听这话,登时心跳加速:“那……是现在去医院?”
金玉郎反问:“那你再等等?”
施新月慌忙摇头:“那、那请您稍等,我去对连小姐说一声!”
不等金玉郎回答,他扭头就跑了回去,向傲雪作了报告。傲雪自然不能阻拦,催促着让他快去,又说:“治眼睛要紧,你到了医院就听医生的安排,别急着回家。实在不成我自己也能去,这包袱又不重,我坐洋车走,一会儿就到了。”
施新月答应一声,扭头又往外跑。出门之后上了汽车,他坐到了金玉郎身旁,金玉郎这回裹了一件灰呢子长披风,还是那么一脸病容懒洋洋,但是眼里有光,人挺精神:“日子过得怎么样?你们小两口?”
他微微转向金玉郎,恭而敬之的一躬身:“连小姐对我很关照,我和她——”他没想出合适的词来形容他与傲雪的关系,所以略一停顿之后,说道:“挺好的。”
金玉郎点点头:“你们两个应该算是一对知音,都是单相思,你爱她,她爱金效坤。”
施新月无言以对。
金玉郎也不再言语,汽车驶过大街小巷,将他们送去了德国医院。为施新月定制的假眼,昨日刚从上海抵达了北京,这还算是快的,因为那制造假眼的德国公司新近在上海设立了工厂,要不然那假眼就得是名副其实的“德国造”,从德国的工厂里一路漂洋过海到中国来,够施新月等上小半年的。
金玉郎对这玻璃制的假眼睛,是特别的好奇,话都顾不上说了,单是圆睁二目的旁观。施新月到了这时,反倒是没了情绪,全听医生的安排。那医生对着他忙碌一场,末了退到一旁洗手,一名看护妇拿着面镜子走过来,正要让施新月照一照,不料金玉郎忽然出手夺过了镜子,然后捧着镜子走到了施新月面前:“看看你自己。”
施新月望着镜中人,慢慢的笑了一下。
假的终究是假的,不过乍一看上去,他是健全的了。他的脸,先前看着已经将要歪斜塌陷,如今也恢复饱满与端正了。
第71章 出逃
金玉郎带着施新月离开医院,上了汽车。
他很好奇很兴奋,不住的去看施新月。这钱没白花,施新月确实是变了模样,只是金玉郎不知道他这算不算是恢复了旧貌——金玉郎对他的旧貌毫无印象,当时在土匪窝里,他光顾着笼络那一对雌雄双煞了。
笑眯眯的端详着施新月,他倒是真心实意的替他高兴。施新月垂了头,被他看得很不好意思,然而他单是看还不够,一只手在怀里摸了片刻,他最后摸出了一副墨晶眼镜来。眼镜片是半明半暗的蓝灰色,镜框秀致,一看便知是昂贵货色。他将这副眼镜往施新月的鼻梁上一架:“好,这回就彻底看不出来了!”
施新月垂着头,只是微笑,心里想要道谢,可又觉得自己的道谢轻飘飘、不值钱,抵不过金玉郎这份恩情的万分之一。而金玉郎这时又道:“我请客,为你庆祝一下!”
施新月依旧是笑——对着金玉郎,他就只能是笑。
在一家番菜馆的雅座里,金玉郎让伙计开了瓶香槟,因为想要听那“砰”的一声,好像除夕夜前的鞭炮一样,特别的有喜气。施新月呆坐在他对面,因为平日吃饭时总是面对着傲雪,如今前方这人忽然变成了金玉郎,他如坠梦中,总是有点恍惚,一边恍惚,他一边缓缓的眨着眼睛,左眼有点古怪感觉,不知这感觉算是不习惯,还是不舒服。
按照金玉郎的指挥,他喝了一杯香槟。
这是他生平第一次喝香槟,喝过之后,他暗暗认定了这是天下最甜美的饮料。回忆着气泡在舌面上炸出来的好滋味,他很想再来一杯,但是当着金玉郎的面,他不好意思。喝过了香槟,他效仿着金玉郎的模样,用刀叉吃鱼吃肉,心里想把这个舞刀弄枪的西洋吃法学会,可是又觉着学了也没用,凭着他现在的这副落魄情形,一天能吃上三顿熬白菜,已经算是享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