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必然幸福(116)
“都有缝纫机吗?”
林微最关心的还是这个。
她现在身上只有袁招娣赔的那二十块钱,想买缝纫机是远远不够的。而且出于经济实惠的角度,用别人的缝纫机,她们省下来的钱可以做更多的事儿。
“都有的。”孙芳点点头,“只是一家要钱,一家要粮票。要钱的那家人,是一对年轻夫妻和两个孩子一个老人。要粮票的那家是一对老人。”
孙芳这么一说,林微心里的天平立即倾斜到一对儿老人的那户人家。
她和孙芳都是年轻女孩子,跟那对年轻夫妻住在一起多有不便。如果小孩子再不懂事儿,估计只能弄得两边都有怨言。
“两家的房间大小怎么样?院子里光线好不好?”
光线不好,布料容易受潮,这是她不得不去考虑的事情。
“两家房间大小没什么太大差别,光线都不错,人说话都挺和气的。”孙芳想了想,说道,“那对老人似乎都是文化人,我去的时候俩人正在喝茶看书。”
林微蹙眉想了一会儿,直接说道:“我们先去那对儿老人的家里看看,如果可以,就不跑下一家了。”
现在太阳已经偏西的比较明显了,如果没推测错,应该是下午两点多。从这里到万老太太家,需要一个小时,到时候一来一回就要两个小时,再收拾收拾屋子,天估计都要黑了。
在这边过夜是不行的,毕竟什么都没有,第二天还要上早读。
所以,时间需要抓紧。
“行,我带你过去。”
孙芳抿唇笑道,她心里其实也是偏向于这对儿老人家的。那么一对老夫妻,举案齐眉,相敬如宾,不经意的一个对视都能让人艳羡非常。
看到他们的第一眼,她就在想,如果有这样的一对儿父母,应该是人世间最幸福的事儿了。
林微一眼孙芳笑,也笑了。
这孙姐,也是个妙人!
俩人在一个院子外停下,孙芳去敲门,林微就抬头看着院子里那棵银杏树。
此时已是秋天,那银杏树大概上了年头,树冠铺展的开了一些,叶子黄透,有着一种极致的美。
似乎就为了在秋雨之前灿烂那么一下给懂的人看……
林微看着,鼻子有点酸,眨了眨眼睛,压下眼底的湿意。
不就是受了点挫折么?有什么好伤春悲秋的!
瞅瞅人家银杏树,都能用老骥伏枥志在千里来形容了!
这么一想,“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她怎么能这么逗?一棵银杏树都能感悟一下!
正笑着,一个透着儒雅的老者开了门,顺着林微的视线看过去,也笑了,“小姑娘是看上这棵树了?”
“哈哈,我如果说是,您老还让我进去吗?”林微眨眨眼,轻笑调侃,“说不定我就扒着这棵树不走了哦!”
人,果真是有眼缘一说,她看着这老者,就忍不住打心底想笑。
孙芳在一边有些囧,这俩人真是……
“如果你能和我夫人聊聊银杏树,聊聊禅意,聊聊天文历史,我可以在树下给你搭一间茅草屋。”老人指了指那一团热烈的金黄色,一本正经地说道,“免费让你住,多久都可以。”
他的夫人极喜欢这棵银杏树,不管下雨还是下雪,每天都会在树下小坐一会儿。如果有这么一个钟灵毓秀又风趣的小姑娘来住,给家里添点生机,他夫人想必也会高兴。
“进来吧。”
老者打开门,率先走了进去,一进院子,就朝着银杏树下满头银发的妻子走过去,“阿珍,你怎么又把毯子拿开了?会着凉的。”
老者虽说是抱怨的话,但语气却满是宠溺,还有一些孩子气的委屈。
林微莞尔,眨眨眼,有些羡慕,这大概就是人们常常挂在嘴边的相濡以沫白头到老吧?
即便是叫阿珍的这位妇人不良于行,她的丈夫仍旧愿意温柔以待。
“你越发唠叨了,这毛毯有点热,我就拿开一小会儿。”
“那你先盖着,我去屋子里给你拿薄一些的毯子。”
说罢,老者直接进了屋子,完全忘记了身后的林微和孙芳。
那位叫阿珍的妇人笑笑,“你们别介意,他啊,就是喜欢这么大惊小怪。劳你们等等。”
“您两位的感情真让人羡慕。”林微走过去,帮她把毯子盖上,笑道,“一辈子能遇见一个这么随时随地长长久久紧张你的人,实在是人之幸事。为了这样美好的一刻,我们愿意等着。”
叫阿珍的妇人坐在轮椅上,见林微这么说,脸上的笑容止都止不住,“是啊,遇见他,是我这辈子的幸事。”
老者出来就听见自家夫人这样的情话,一时间闹了个大红脸,咳了一声,还是忍不住道:“这话你应该对着我说。”
私下里,她从来没这么夸过他,也没向他表达过这样的感情!
老者一边委屈着,一边帮她换上手里的薄毯。“下次要对着我说。”
要不是出来的快,他是不是就听不到这样的话了。
阿珍闻言,笑着横了他一眼,催促道:“你赶紧带这两个小姑娘去看房间吧。”
林微和孙芳被这两位老人狠狠喂了一肚子狗粮,干笑着跟老者去了要租的房间。
第150章 麻烦事儿
确定两人要租房子,老者从屋子里拿出两张信纸,一瓶墨水,一支毛笔,放在银杏树下的圆桌上,提起毛笔沾了沾墨水,速度极快地书写起来。
字迹清晰,流转圆润,看起来竟有一种珠玉满盘的感觉。
林微看着,眼睛从那字儿上移不开眼。她小的时候在学校里学过几天的毛笔字,不过所谓的学,也不过是描摹,没有人去讲什么技巧之类的。再大一些,也就是使用钢笔之类的东西。毛笔字,是再也没碰过了。
她羡慕那些能挥毫泼墨的人,尤其是能写出肆意洒脱毛笔字的人。
可限于经济条件和时间,终究还是将这一羡慕深埋在心底。
阿珍看林微连呼吸都小心翼翼,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自家丈夫,眼里了然,笑了笑,并没有说话。
直到老者将两张签好字盖上印章的合约递给林微的时候,阿珍才指着林微,开口打趣道:“你一写字不当紧,这小姑娘都快把你当成古代书法大家来崇拜了。那么,大家可愿意将平时所作送给小姑娘两张以作临摹?”
“夫人如此肯定我的作品,当然却之不恭。”
说着,又进了屋子。
林微拿着毛笔,看了看阿珍,又看了看老者的背影,怎么都下不了手去签自己的名字。
她、她不敢啊!
虽然临摹过几天毛笔字,但她用毛笔跟用钢笔的姿势一模一样,写出去的字儿也就是横平竖直了一些,那些所谓风骨之类的东西统统都没有。真要是写了自己的名字在上面,估计就好比一朵刚开的昙花里钻进去了一只黑头苍蝇一样……
忍不住看了孙芳一眼,孙芳骇了一跳,连连摆手。
看她也没用,她也不会的好么?
“写吧,人总要从第一笔的不会写,才能到后面的流畅肆意。”阿珍看出林微的想法,摆摆手,笑道,“你就当是一个对比,如此才能知耻而后勇。”
当年,她的字也不好看,若不是跟他做了对比,她还不想承认自己不如他。如今,她的字,也有了自己的风骨。只是,不管怎么看,都带了自家丈夫的点点痕迹。
见老人这么说,林微咬咬牙,视死如归地下了笔。
写完之后,她的心都颤抖了,这狗刨般的毛笔字儿竟然是出自她林微的手中!
真、真是太难为情了!
林微胀红了一张脸,死死盯着纸张的一角,恨不得把刚才自己写字儿的地方给瞪两个窟窿出来。
孙芳伸头一看,赶紧离远了一些,装作参观银杏树,一副死活不愿意在那上面留下自己的笔迹的样子。
林微写成这样儿,她自己也没强到哪里去,还是不一起丢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