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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必然幸福(1244)

作者: 我不白 阅读记录

然后,就得到小人儿一个灿烂的笑。

他瞧了林微一眼,又把视线转回来,见大家都没有说要喂拂晓的意思,便也隐隐明白了些什么。

于是,他拿起自己的勺子,喊了她一声。

“啊!”

拂晓抓着小勺子,抬起头,瞪大了眼睛看他。

“要这样用勺子。”高平案小朋友说着,还又赶紧示范了一下。

要说小孩子,这个年龄段的模仿能力很强,但是太过细节的东西,再加上肢体协调性不如大一些的小孩子,很多动作还真行不通。

拂晓听不懂他的话,只是扭着小脸儿看他拿着勺子比划来比划去。看了一会儿,大约是失去了新奇,便又低头更勺子里的食物较劲儿。

“你说的话拂晓还听不太懂。”汪洋三两下喝完一碗粥,见高平案小朋友还在努力施教,笑道,“她这样已经有进步了,现在先不用要求动作,能吃到嘴就是个进步。等她拿勺子稳当了,再纠正动作。”

说完,叮嘱道,“你赶紧吃你的,吃完之后,还得出去玩呢。”

见几个人都微笑看着他,高平案小朋友小脸儿一红,赶紧吃起了饭。

他忘记妹妹刚一周岁,还小着呢。

***

首都可以玩儿的地方很多,改革开放几年后,国家跟外界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不仅仅是投资团,还有不少来旅游的。

所以,以前专门给那些外国专家居住的酒店了,也改了性质,修整一番之后,直接面向游客了。

当然,来首都看看,也是大多数国民的愿望,除了外国游客,国内的游客也不少。

今儿是周六,还是工作日,外面的行人虽不如休息日多,但也不少。

林微带着俩孩子坐着车到处转悠,看看人,看看水,看看花花树树,最后当然也要去人多的地方晃晃,或是买点吃的,或是满足孩子的好奇心,进去转一圈再出来。

高平案小朋友没上小学的时候经常被高志国带出来玩,所以,面对这些还能保持稳重,只是小孩子天性爱玩,天然就有好奇心,再加上有别的小朋友陪着,也还是看什么都觉得稀奇。

而拂晓,看得眼睛都花了,想下来自己看,却挣脱不了林微,只能小手拍着她的肩膀,“麻、麻”地焦急叫着。

嫩生生的小嗓子,惹得周围的人微笑看过来。

“麻麻!”

拂晓睁大眼睛,一脸认真又着急地看着她,小手指着干净的路面,努力了好一会儿,才憋出一个“周”字儿。

“周,周……”

旁边一眼看过来,就没再挪开视线的路人笑呵呵道,“这孩子要下地走走呢,怎么不让她下来走走?”

这说话都挺顺溜了,估计走路也没什么问题了。

“她跑的太快,这边儿人又多,不敢放她下来。”林微笑着接了句话,点点头,便准备带着俩孩子往人少的地方去,也好让他们下来走走。

这小丫头,一会儿工夫,就为了下地走走,还又会说一个字儿了!

笑人!

“嫂子,”小常跟着林微往一边儿走,声音里却有些迟疑,“我看到那边有个人,八成是小偷……”

他的主要任务是保护林微和几个孩子,这边儿人多,他不确定要不要离开一会儿,把那小偷抓住。

小常长相普通,是扔到人群里都不太好找出来的那种。

第一次见他,林微真难以想象,这样一个看起来普通到没有任何记忆点的人,真是张忠夏那人极力推荐的?

后来汪洋说了一下他的本事儿,她也就信服了。

这人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军人,入伍之前,还是学武的苗子,跟着舅公很是练了十来年。

就是入伍之后,人家也从来没落下训练。大比武的时候,还拿到过第一名。

说实话,知道人家的赫赫战绩,林微真有点儿心虚。

这样的一个人,不敢使唤呐……

她很好奇,按理说这样的人即便是不能留在部队,也应该有个转业工作的,总不可能是个白丁。

问汪洋为什么,原来是这人见不得不平事儿,在工作地揍了领导,得罪了人,没了工作,只能另谋出路。

今天这人跟汪洋交班的时候,还目光炯炯,眼神迫切地看着她,问她他能不能经常来一下这个院子,跟家里的几个婶子学认字儿。

婶子自然是指陈护士长她们,王姐虽然没办法跟陈护士长和郑护比,但也不是文盲,基本上什么字儿都能认识。

陈护士长和郑护都经历过系统的学习,即便是工作后,也有不少培训和考试,文化水平又高上不少。

这样的情况,教只是脱了盲的小常,那是一点儿问题都没有的。

林微问过三人意见之后,便也同意下来。

知道小常的能耐,林微也没四处张望,只是压低了声音问他,“小偷儿?离咱这儿远不远?”

“不远,左前方五十米。”

听小常说完,林微看了一下相反方向的建筑物和人群,点点头,一手牵着高平案,一手抱着拂晓,“那边有个饭店,我带两个孩子过去,你处理好,直接去那边儿找我们。”

孩子肠胃弱,不能吃辣的,也不能吃太油腻的东西。

但是嘛,也想吃的热热闹闹的,所以刚才一路上她都注意着这块儿地方的饭店情况。

“好。”小常说了一声,便混进人群里,很快林微就找不到了他的身影。

高平案绷着小脸,直到小常走出去很远,他也找不到,才抬头看了看牵着他手的林微。

叔叔要去抓小偷吗?

那是做好事儿,为什么还偷偷摸摸的?

是怕被小偷儿发现吗?

第1592章 你们国家

顺顺利利进了饭店,才看完菜单,点完菜,小常就带着一脸怎么看怎么憨厚的笑容进来了。

“好了?”

林微笑问他。

小常点点头,“那小偷不算是长期作案的惯犯,这是他第二次出来偷盗,还被我发现了。”

“叔叔,你怎么知道他是第二次?”

小偷也会说实话么?

舅舅说过,有些坏人是打死都不肯说实话的,就是说了,也得想想,能有一两句真的就很不错了……

“看他的神态,动作,被抓住之后的反应,大致能判断出来一些问题。”小常弹了他脑门一下,嗤笑道,“这个小偷胆子太小,被我抓住,吓得尿了裤子。我还没说什么的,他就一五一十地全交代了。”

所以,可不就知道那偷儿是第二次作案了?

“要枪毙么?”

大约小孩儿对这些类似英雄般的行为有着天然的好奇,一项不怎么说话的高平案小朋友,望着小常的眼神异常的羡慕和崇拜。

“要是以前,偷窃是要枪毙的。”小常实话实说,“现在咱们国家的法律不像以前那样了,要看偷盗的钱数,还有其他的东西吧?这个偷儿枪毙的可能性不太大。”

说真的,那要是以前,尤其是搁村里,真要是有盗窃的人,估计派出所的人还没去处理,就被人乱棍打死了。

“那偷盗多少才能枪毙?”

这是一问就要问个清楚明白了?

小常“嘶”了一下,牙疼道,“这我哪知道啊?先不说我识字不识字,就说我没来首都之前,也接触不到这些东西啊。你要真想知道,咱们等会儿去图书馆,查查看。”

话是这样说,但还是心里犯嘀咕,莫不是犯罪金额要到四五十块,才给枪毙掉?

林微注意力分了一半儿在两人身上,另外一半却在自家姑娘身上。

刚才没让她下地走,这会儿到了店里,还是不让她下地,小人儿都有些蔫嗒嗒的了。

开口问了一下饭店服务员,知道离上菜还有十来分钟,就跟小常说了一句,让他在这儿等饭菜,她带拂晓到饭店门口走走。

这饭店不小,门口也有服务员看着,周围来往的人也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小常就点了点头,直接应了一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