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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娱同人)与吉米同行(129)

谁犯错谁弥补!

他必须想办法把场面撑过去。

后半场的演出内容依旧丰富(扯淡)。

架子鼓独奏,贝斯独奏,主唱的人声……两两相加,时不时来个即兴!

嘿!

只要能想象到的排列组合,应有尽有。

詹姆斯吃了止痛药后,就不再去管还有些疼的牙,继续唱下去。

最后的几首歌,他甚至不去看台下喧嚣的观众们,而是去定定地注视后台的方向,希望兰斯能注意到台上的表演还没停,重新回来……

在缺少了吉他配乐后,人声和鼓声、贝斯声的搭配,显得单薄又古怪。

但不怕!

还可以在无伴奏的情况下来一首清唱。

反正不就是唱歌吗?

唱吧!

詹姆斯的声音有一种打动人心的力量。

也许是注意到舞台上乐队的努力,观众们的叫骂声越来越小,最终渐渐平息。

和世间所有的一切东西都不同。

音乐是通往人与人灵魂的桥梁,当一个有着绝妙声音的歌手愿意全情投入地进行演唱时,有那么一霎那间,他的情感甚至会近乎实质化地将人层层包裹,牵引着听众一起去探索灵魂深处……

所以,那像是生命中突然出现一束光!

观众们一点一点地被安抚了下来,他们表情惊疑地注视着舞台,却再也说不出来一句话。

当詹姆斯结束演唱,即将离开时……

他又一次成功赢得了满场的掌声,甚至还有人激动地朝着他喊‘夜莺,夜莺,英国夜莺’!

“听起来像个女的。”

詹姆斯不怎么开心地咕哝着说。

直到他走下舞台,兰斯也没有出现。

但后来,那位美国负责人马特也打电话过来。

他在电话的另一端高兴地说:“干得好啊!下场的演出票又卖光了。”

“什么?还有人买票吗?”

詹姆斯有点儿吃惊,毕竟,吉他手罢演,主唱被逼清唱什么的够糟心了。

“当然,你们表演得那么好。”

马特赞美地回答。

“哦?有多好?是我唱得好,还是吉他弹得好,还是鼓和贝斯好?”

“都好,都好!”

詹姆斯立刻知道,这家伙根本没看他们的演出,消息也不够灵通,并不知道兰斯罢演的事情。

除了卖票!卖票!赚钱!赚钱!这混蛋什么都不关心!

但那会儿,他实在有点儿累了,不太想继续计较什么:“好吧。”

在后台……

也就是詹姆斯还在坚持演出的时候,比尔和兰斯还发生了一场争吵。

一向好脾气的巡演经理愤怒地喊:“你应该回到舞台上去!”

他说:“你不能这么做,兰斯。演出总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事,可你不能遇到什么事都这么一走了之!看看吉米,他做得很好,那些观众开始是什么表现,再看看他们现在是什么表现?吉米干得棒极了,他们都将被吉米征服。”

“征服?我不觉得征服一群暴徒有什么值得骄傲的!我不会回去的,这是我的态度。”

兰斯把那枚尖锐边缘的硬币重重拍在了桌子上:“这是人身伤害!我可以容忍观众叫骂,乱扔杂物。可这算什么?我亲眼看到吉米被划伤,你想没想过这玩意儿要是打在眼睛上会是什么后果?主办方在安全措施方面不到位,还要求我们敬业?我和吉米是来表演的,不是来上社会新闻的。”

“你太夸张了,那只是个硬币……”

“真出事后,它就不仅仅是硬币了。”

他们谁也说服不了谁。

比尔认为兰斯太夸张了,这其中可能也有他平时太难搞给人留下的固有印象加成;而兰斯愤怒地认为,这不是一枚硬币,这是一枚饱含恶意的杀伤性凶器,如果这次不摆出强硬的态度来,下次指不定会出什么事。

詹姆斯不知道他俩的争吵。

但私底下,他和兰斯也在吵。

——你为什么这么做?以前我们的舞台上,还有人扔刀啊?

——我这回不想忍了。

——你不想忍了,就他妈把我丢在舞台上?

——你应该和我一起走。

——那他妈是演出啊!

——很显然,傻逼观众们可没把它当演出。如果他们都不尊重我们了,那我们为什么还要尊重他们?

——可不管怎么样,兰斯,你也不能这么干吧!我他妈一个人被你留在了舞台上……

——那你他妈为什么不和我一起走?你应该和我一起走!!

总之,争不出谁更有道理。

两人不欢而散。

但是……

为什么不和我一起走?

为什么不和我一起走?

[是啊,为什么呢?]

[我们以前一直都是共同进退的。]

詹姆斯当晚在日记中试着剖析自己的内心世界:[我不能走,也不想走,当我站在舞台上时,我的使命,我的职责,我的义务,我的工作就是去唱歌,一首一首接着一首地去唱,哪怕是唱到嗓子沙哑,不管有没有人听,不管有没有人在意……演出永不停。]

——演出永不停!

明面上,詹姆斯照旧选择站在兰斯这边,和他一起谴责主办方的安保措施。

鲍德温和西奥也是如此。

这是整个乐队多年的行事原则。

乐队四名成员再次默契地达成统一战线后,直接在第二场演出开始前,找上马特,要求他加派更多的保安。

那个年代看演出,尤其是摇滚这种相对火爆的演出,还不流行什么特别严格的安检。

但主办方是可以事先和观众们说明的,比如,提出一些‘如果一旦被发现携带有危险物品,就会立刻被赶出演出场馆’的威胁。

马特一开始不答应,还想继续敷衍他们。因为,一来,安保措施的增强是要花钱的;二来,他把乐队发生的一切问题都当成了炒作的噱头,目的就是为了卖出更多的唱片和演出门票,来赚更多的钱。

但在他拒绝的第二天……

行星乐队的四名成员不顾巡演的紧张行程,奇迹般地一起出现在他家门口。

詹姆斯在兰斯的吉他伴奏中,深吸一口气,唱起了《星条旗永不落》。

他在门口高声唱:“我们一定得胜,正义属于我方,我们信赖上帝,此语永不忘。你看星条旗将高高飘扬,在这自由国家,勇士的家乡……”

左邻右舍全都惊奇地打开门望了过来。

马特也不得不打开家门,一脸恼火地望着他们。

这一刻,他极其他妈的不爽!

因为他知道,眼前的这个场面代表着,如果自己不答应的话,不仅仅是乐队在自己家门口唱唱歌的小问题,还在于……下一场演出可能要开天窗了!

这群事多的英国佬!

马特腹诽着,可还是被迫答应了加强安保的事。

但兰斯依然不高兴。

他越来越讨厌美国,讨厌美国的食物,讨厌美国的天气,讨厌美国的英语,讨厌美国的审美,讨厌美国把什么都拿来炒作的该死的娱乐氛围,更讨厌必须动用威胁才能维护自身的权益……

好吧,他大概得了很重思乡病。

可此时,英国远在万里之外。

硬币这事,勉强算翻篇了。

谁都不是青春期小女生了,因为一件事别别扭扭地吵上十天半个月,那就也太蠢了。

不过,主唱和吉他手重新和好时,说不清是谁先主动的。

反正是某天酒店里,詹姆斯从快被重物压死的噩梦中惊醒,发现兰斯居然把脑袋搭在他腹部,睡得还挺香。

他懵了几秒后,认真回想一下昨晚,确定自己没喝醉。最后,认定了是这家伙偷偷进来的,目的可能就是……打破僵局,和好如初?

但兰斯的说法是:“不是,我只是走错了屋。”

走错了屋?

去他的吧!

你说是就是吧。

这事只当是个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