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泪与圣徒(21)
老社区三楼的阳台,一双缠了圈白色毛边的拖鞋踩在地板横影上,有只小兔子窝在软垫上晒太阳,对软篷篷的毛边来了兴趣,抖了抖耳朵,几步蹦过去。
李与雀把在他拖鞋边乱蹭的毛团子抱起来,左手托住它的屁股抱稳,把它举到和自己视线齐平的地方。兔子睁着湿漉漉的蓝色眼睛,呆呆地和他对视。
“傻。”他小声说。
纤长的手指按在兔子温热的后背上,放缓手劲小心揉了揉,李与雀抱着它回了房间。
陆端宁的消息就是这时候到的。
两条录音。
第一条是陆析的声音:我立马把我名下所有资产都捐出去了,一个子也不给你留。少爷,买车买机子装大款花不少了吧,手头上的钱还够你挥霍几个月啊?
第二条是他自己:我喜欢他,我想和他谈恋爱。
过了几秒,陆端宁补了个委屈大哭的表情,控诉道:都怪你!
李与雀没理他,只是问:你回来了?
陆端宁飞快回复他:回来了,现在在家,老头给我惹毛了,说要把我扫地出门QAQ
软乎乎的兔子趴在他腿上一动不动,李与雀一手摸着兔子,唇角微翘,不紧不慢地回他。
李与雀:不用怕。
李与雀:把你收藏的徕卡卖了应该能抗一阵。
另一边,青年牵着个男孩停在陆端宁家门口,男孩主动跑过去,踮起脚尖按门铃。
听到响动后,陆挽晚两手趴在书桌沿,惊喜道:“爸爸,是云生吗?”
“应该是他们。”陆析摘下眼镜,正要出去开门,想起什么,侧身嘱咐道,“任何时候都不许你一个人去开门,知道了吗?”
陆挽晚仰头朝他一笑,说:“知道啦。”
第28章 第二十八章
陆挽晚和云生的渊源开始得很早,同样是最早一批公开发售的机器人,又都是在被“抚养人”激活前意外有了意识的“残次品”,这就有点像失散多年的异卵双胞胎姐弟,彼此对对方都还留有丁点印象。
慕琛是云生名义上的父亲,就是因为小云生曾经跟他提过想见一个小姐姐,慕琛误以为他一个人太孤单,是想要朋友的意思,于是把他送进了学校。
谁曾想他把小云生的友善度设得太高,性格软的小男生多少显得有点柔弱可欺。慕云生在体育课时不小心暴露了机器人身份,学校老师刻意纵容,放任一群没有成形是非观的小朋友孤立霸凌他。足足半年,慕琛才发现这件事情。
他把情绪失控的小云生送回研究所检修,也是在那个时候,慕云生再次遇见当初的小姐姐,陆挽晚。
陆析把慕琛迎进来,没有多余的寒暄,他让陆挽晚照顾好小云生,很快把慕琛带进了书房。
陆端宁从楼上下来,正想出门,看到两个小家伙蹲在院子里,对着院子里的几簇月季花嘀嘀咕咕。
慕云生对人的目光非常敏感,抬头对上陆端宁的视线,不自觉“呀”了一声。
他一抬头,陆端宁就认出他是前几天绿乡岛上那个小孩,皱眉问:“云生?”
陆挽晚刚摸完月季花下的泥巴,拍着巴掌站起来,惊讶道:“哥,你们认识呀?”
陆端宁点头:“之前见过一面。”接着转头看向慕云生,“你是跟你爸爸一起来的?”
慕云生怯生生一点头,陆挽晚手还没拍干净,巴掌先落在他背上,她安慰说:“你别怕,我哥人很好的。”
“很好”的陆端宁低头看她脏兮兮的爪子,露出惨不忍睹的表情:“你还是先去洗洗手吧。”
他蹲下身,视线和慕云生齐平,温温和和对他说:“你先和挽晚玩着,要什么跟她说就行,嫌她烦人就跟爸爸告状,不用怕的。”
慕云生点头。
陆挽晚不高兴地嘟哝:“你才烦人呢。”
陆端宁戳了下她的额头:“我要出去一躺,你那个废物女团不在的话自己注意一点,不许给陌生人开门,有不对劲的人出现马上去找爸爸,知道了吗?”
“哦。”陆挽晚捂着额头应了一声。
等陆端宁走远,慕云生才小声对陆挽晚说:“我爸爸也不怎么让我和人一起玩。”
陆挽晚没他那么多小心思,没心没肺地回道:“那来找我玩呗,我又不是人。”
陆端宁出来这一趟,本意是带美人回家的。
可当李与雀来给他开门,抬眼看向他的那一刻,他就改变了主意。
陆端宁迎向他的视线,眼里浮起一丝笑意,没等李与雀表露出疑惑。他飞快把门带上,抬手扣住他细瘦的腕骨,指腹微微摩挲了几下,将人狠狠抵在门上。
“你——”李与雀猝不及防,后背砸在老式防盗门上,一个热乎乎的身体很快压过来。
陆端宁微低头看他,目光从鼻尖流连到锁骨,露骨得过了分:“老师,我可以亲你一下吗?”
李与雀险些招架不住,他偏过头,曲起手肘撑在他胸口,不让他再进一步。可陆端宁紧扣住他的手腕,在离他只有几寸的地方,静静注视着他,像是认真在等一个回答。
李与雀试着挣脱他的桎梏,紧抿着唇一言不发。
良久,李与雀听到他轻笑了一声,属于他的气息落在耳垂,极快地染上一层薄红。
陆端宁垂首,在他侧脸吻了一下。
他终于放开李与雀的手腕,轻轻巧巧地往后撤了一步,讨打似的佯作无辜,笑眯眯地问道:“老师,你不打人的吧?”
李与雀没理他,绕过他径直进了房间。
直到完全脱离陆端宁的视线,他才茫然地抬手放在了心口。
机器人是没有心的。
可有那么一瞬间,他仿佛听见了自己并不存在的心跳声。
第29章 第二十九章
下午五点钟的阳光已经开始泛黄,落在陆端宁的头顶,恰好把他乱蓬蓬的头发照出一种好看的金色。
李与雀平复好心情再出来的时候,就看到他赤着脚盘腿坐在阳台上,背对着日光在搭一个狮子形状的乐高积木,目测有半米高,他连图纸都不看,凭着记忆搭完了大半个身子。
兔子就窝在他腿边,偶尔抬起脚掌,好奇地踩踩还没用到的零件,大多数时候还是趴在暖融融的阳光下小憩。
见他过来,陆端宁朝他一笑,手里动作没停,向他介绍说:“这是我小时候的偶像。”
李与雀在他旁边蹲下,看了一会才问:“木法沙?”
陆端宁点头,说:“我从储物室拿的,这一款我好像买了十多个,只有这个还没有拼完。”
李与雀没再说话,静静地看他搭着,手不自觉摸向兔子的脊背,食指缠了圈它柔软的白毛,它也不在意,只是抖了抖耳朵,依旧懒洋洋地趴在陆端宁腿边。
拼完后陆端宁找了个闲置的空架子,把威风凛凛的狮子王摆上去。兔子跟在他脚边,也一并仰起头看架子上那个大家伙。
陆端宁转头朝他一笑,进了储藏室。这人好像闲不下来,彻底把储藏室当成了藏宝屋,不知道又在捣鼓些什么。
李与雀下楼去买了盒草莓,洗干净后,特地给他挑了个虎皮纹果盆,接着又找出一个小瓷碗,给兔子倒上刚盖过碗底的小零食。橙色果盆和绿色的小瓷碗亲亲密密地挨在一起,被他摆在了茶几的正中间。
过了一会儿,陆端宁才抱着兔子走出来。
不知道他从哪个犄角旮旯里翻出一件小恶魔黑斗篷,刚刚好能给兔子系上。不过它耳朵太大,又向上立着,盖不上帽子,只能软塌塌地盖在背上,露出两个红色的尖角。
陆端宁把披着小斗篷的兔子放到茶几上,在它屁股上轻轻推了一把,让它自己吃东西去。
他在李与雀旁边坐下,自然地捡了颗草莓,拿它一指正拱着屁股吃东西的兔子,得意洋洋道:“我家美人,可爱吧。”
李与雀问:“你叫它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