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备胎,不干了!(快穿)(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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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奴啊,到了边关,你要给母后多多写信,母后日后,就盼着你的信过日子了……”明璨一向觉得自己要比一般的闺阁女子坚强得多。
如今为人母,要与自己的孩儿分离,这才发现原来自己也有女人的脆弱。
“母后请放心,孩儿必定每月都有信送回来。孩儿到了边关,还有张讲师陪衬,且父皇已经为孩儿安排了辅助大臣,孩儿以后必定起居无忧。”温平基如今表现得要平和多了。
明璨含泪点头,心疼地一把抱住了温平基。
温平基顿了一顿,便往皇后的怀里蹭了一蹭,宛如一个小孩子在撒娇一般。
但是他心里面确实恍惚……有多久,没有再被这样温暖地抱着了?
“我儿有心事。”明璨泪眼婆娑地摇了摇头,看着温平基那稚嫩却神情严肃的脸,“却不愿意告诉母后?”
温平基扯开嘴唇,笑了一笑:“孩儿心中有我温氏大好河山,为前路坦荡而欣喜,并无他事。”
明璨无奈地摸着这孩子的脸,说:“寄奴啊,莫要怨你父皇,你如今耳垂缺了一块……你父皇都是为了你着想……”
“孩儿知道,”温平基垂眸,小声地说,“孩儿不怨父皇。”
在明璨欣慰地离开之后,看着母后那一身在日光下烨烨生辉的华服,温平基微微动了动嘴角,轻轻地呢喃道:“早就……不怨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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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张文达丢到边关去实行他的“边关崛起之五年计划”,温如瑾觉得自己的心头那块大石头已经落下了一半。可是这还远远不够,光是边关崛起就已经困难重重了,如今便是国内也依旧存在着许多未能解决的问题。
温如瑾想要解决它们,着实不容易。
“皇上。”
曾奇小心翼翼地靠近。
温如瑾的眼神却从始至终都落在自己案牍上的那张地图上,闻言也不曾回头,“何事?”
“太子殿下求见,现在在外头候着呢。”
温如瑾手中画圈的朱笔一顿,道:“让他进来吧。”
……
“父皇。”
温如瑾将自己洗好的笔挂到笔架上,他招了招手:“寄奴,过来。”
温平基没有犹豫,直接上前了。
温如瑾一手搭在他肩膀上,又将他往自己的方向拉过来一些,他认真地看着这孩子的眼睛一会儿,然后便笑了。
“寄奴,心情好些了?”他不轻不重地摸了摸自己的老妖怪儿子。
“是,多谢父皇关心,孩儿如今已经大好。”
“嗯,如此便好,三日之后便要起行,随身之物你可已经准备妥当了?”来自老父亲的关心。
温平基道:“自有宫人收拾,孩儿哪里有什么需要忙碌的呢?”
“这你倒是说了实话。”温如瑾不以为意,“寄奴,到了边关,便看你的讲师和那些辅助大臣们是如何做事的,择其善者而从之。”
“嗯……”温平基忍不住抬头看了温如瑾一眼,这孩子的眼神,极为复杂。带着一些怀念,一些怅然,还有一些恼恨……
“听闻你救下的那孩子,前些日子拜访过你?”老父亲没话找话。
温平基说:“是的,那孩子叫陈思,是如今翰林院陈子清的嫡长子。”
“他拿什么谢你?”
“一盒他娘亲做的桂花糕。”
温如瑾笑道:“有意思。”
两人忽然沉默下来,气氛一时之间变得有些沉重。
温如瑾正捉摸着是不是该让这孩子退下了……
温平基突然抬头,眼睛紧紧地看着温如瑾,说:“父皇,您同我一起上街吧?”
作者有话要说:大白出来打个补丁哈:温温带着老婆孩子一起去无量寺,温温他儿子为了救陈子清的儿子掉下了悬崖,然后温温他儿子就重生啦。他是坠湖淹死了,魂魄活了好久好久,然后才重生回到掉下悬崖之后的。
所以现在寄奴对温温这个老父亲的感情很复杂。
温温之所以要送儿子到边关,是为了要给自己的儿子镀金的。因为他已经制定好了民族大融合,开放边关与其他民族互市之类的政策,这未来会成为大功一件,寄奴受伤了耳垂缺了一块(古代有规定:身有残疾不能当皇帝,特殊情况除外),寄奴他需要镀金啊!(功绩还很重要的,参照唐太宗和隋炀帝,功绩傍身硬气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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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渣男四号(20)
温如瑾没有说话, 他的动作停顿了一下。
然后,他将温平基拉得更紧了一些,看着这“孩子”的眼睛, 温如瑾第一次觉得自己不知道对方在想什么。
如果温平基还是原来的“温平基”,还只是一个小孩子,撒娇打滚卖萌温如瑾都能理解。可是他现在, 明明就是一个成年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老妖怪了啊……虽然可能还没有他那么老, 但是……上街是要做什么呢?
“……不行……吗?”温平基还以为自己的父皇没有看出来自己已经重生的事情,他做出一副小孩子的模样, 失落地低下了头, 说话都哽咽了一下。
温如瑾:“……”死孩子, 你心眼儿咋那么多呢?
虽然知道对方是披着孩子皮的老妖怪, 但是耐不住温如瑾抵抗不了稚嫩的孩子脸哭唧唧的委屈的小模样。
“寄奴啊,你要上街买什么?”作为一个封建皇帝, 自然不会那么容易就答应的, “你想要什么, 让手底下的人去买不就好了?”
温平基垂下了眼眸看不清情绪, 但是听了温如瑾的话之后,他却下意识地皱眉了,那是明显的不满的表现。
“孩儿……没有想要买什么。”
那稚嫩的嗓音之中, 带着浓浓的委屈和不高兴, 温如瑾知道,他这是装的。
“孩儿,只是……想要和父皇, 一同上街,不买什么也没关系的……”
温如瑾哑然失声,这语气之中的怅然若失,却是寄奴的真情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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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熙攘攘的大街,人来人往,小贩的呦呵此起彼伏。人们来来往往,步履匆匆,生活的烟火气儿十足。挑担赶路的肩上的担子稳稳当当,一点都不含糊。驾牛车送货的人脸上的骄傲气甭提多明显了,显然在这样的社会,拥有一辆牛车那是了不得的事情。
在这店铺林立,熙熙攘攘的街道上,出现了两道似乎有些格格不入的人影,一大一小。
人们都在各自忙着自己的事情,卖包子的打开蒸笼盖子就是一道蒸汽冲天,卖糖葫芦的来来往往走个不停,唯有这两人,似乎无所事事一般地在街上闲逛。
温如瑾牵着温平基的小手,一同缓慢地走在这繁荣的帝都东市的街道上。这孩子……不再像曾经那样,习惯性地要抓着自己父皇的两根手指来给自己安全感,他学会了安安分分地让父皇牵着自己的小手。
温如瑾心中微微一叹,心道:果然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啊。
可是……那又能怎么样呢?寄奴终归还是他的孩儿,不论寄奴重生与否。
“寄奴,你可要吃那个?”看着温平基的眼神在某一处落了下来,温如瑾便弯下腰来,与他平视,问他是不是对他看了许久的东西感兴趣。
温平基的眼神收了回来,落到温如瑾的脸上,他沉默地摇了摇头,然后说:“孩儿不想吃。”
温如瑾笑了一笑,没有错过寄奴真正的意思,他牵着寄奴走向那卖冰糖葫芦的小贩。
那小贩一见有人拉着孩子靠近自己,就知道生意来了,眼睛猛地一亮,热情地问候:“大人,买一串冰糖葫芦吗?这是今日早晨才去摘的山楂,可新鲜了!买一串,保准您不会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