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是时候再去黑市里走一遭了。
至于眼前这只居然提前预料到他会来找他所以做了一些“准备”、好巧不巧彻底激怒了他的小警督……
没关系,他们有一晚上的时间,他可以陪他慢慢耗。
……
安德鲁动作迅速的褪下枪囊,换上之前准备好的正常子弹。
他并不相信世界上有吸血鬼,所以他也并没有在“银弹”的作用上抱有太大希望。
根据从老哈特口中套来的话,他在日巡结束之后就着手打听了“血族”莱恩的名号,并在一个线人的介绍下找到了黑市。
但很显然,那些极力向他推荐特殊应对方法(比如银质子弹)、连一个小消息都能开到高价的贩子都是些大忽悠。
从世界上第一个变种人被发现开始,人类就把自己和变种人划分成了两个不同的种族。
比起其他州郡变种人总是躲藏在暗处、或者直接被变种人学校与兄弟会收留的情况,哥谭堪称变种人堪称最嚣张最不遮掩的城市,没有之一。
从黑市到大街小巷,从白天到夜晚,即便是长得奇形怪状、皮肤色调诡异的变种人也能直接在哥谭露面,周围的路人和警察屁都不会放一个——只要他们够强。
因为这种前提,哥谭可以说聚集了几乎大半变种人里激进派的暴徒——另外一半在万磁王手下。
像“血族”莱恩,就是一个已经上了通缉榜,却还大大方方在酒吧里调酒的存在。
但与之相对的,哥谭的变种人产业链也十分明目张胆。
只要你有钱有门路,你就有可能在哥谭买到变种人相关的各种东西:器官、血液、毛发……乃至一整个人。
人类与变种人。
就像捕食者与被捕食者。
有时候对调过来。
被捕食者与捕食者。
除了哥谭,丛林法则从未彰显得如此淋漓尽致。
而我。安德鲁在心中苦笑着想。显然是被捕食的那个。
即便是警校当年最优秀的毕业学员,他的格斗技巧放在变种人面前依然不够看。
刚刚,如果不是射出那枚银弹的话,就差一点点,对方就能直接咬住他的血管。
金发警督紧张的喘息着,裸露在外的脖子上有两道不浅的划痕,那是之前的躲避过程中被莱恩尖锐的牙齿留下的。
而脉门一旦被猎食者掌控住,被不被吸干就不是当事人说了算了。
比这更糟糕的是,那枚银弹显然是对方的禁忌。
猫捉老鼠的轻松从异瞳男人脸上褪去,取而代之的是森冷如兽类的猎食欲。
这个可怕的男人要是认真起来,下一次进攻,安德鲁就再没“擦脖而过”的好运了。
背在身后的手一次又一次按下紧急联络按钮,年轻的警督在心中祈祷着……
谁能来制止这个疯子?
……
有一个疯子前男友是一件不幸的事。
而作为一个迷妹,在被疯子前男友纠缠的尴尬情况下,最不想发生的事就是被爱豆看见。
“卡洛琳·莫克森”顶着一张万分诚挚的脸,用这个解释勉强说服了玻璃心的托尼·三岁·斯塔克。
“行吧。”他顶着修剪齐整的精致小胡子下结论,“我就说斯塔克比韦恩受欢迎。”
这个又臭屁又骚包的表情瞬间勾起了南丁格尔二十年前的回忆。
作为一个两三岁就开始记事、大脑中偶尔会闪过安东尼·爱德华·“托尼”·史塔克各个年龄段的画面的小姑娘,她五六岁遇到亮橙色西装斯塔克的那件事就像是一个开关。
从那场“热狗之约”后,即便再没有在哥谭遇到焦糖色大眼睛青年,她所“看见”的关于他的画面闪现频率也越来越高。
随着需要仰头看人的脏兮兮小鸟长成长腿长发的哥谭夜莺,金红配色的马克装甲也跟着一代代升级。
其实,不仅仅是斯塔克,她一边长大,一边“认识”许多人。
他们有的是英雄。
比如二战时期瘦的像个豆芽菜、打架永远都打不赢、和挚友一起时笑得伤口疼也止不住笑的美国队长;
比如包裹在红蓝色制服下,一边用蛛丝在高楼间晃荡、嘴巴还嘚啵嘚嘚啵嘚个不停的蜘蛛男孩;
他们有的是神明。
比如不存在于世界地图上的天堂岛的亚马逊公主,她的面容比太阳还要典雅,她的目光像是山海一样坚定;
又比如会在阿斯加德神宫中摔酒杯的奥丁之子,每次看见他被他弟弟捅肾她都忍不住跟着小腹一疼;
他们有的是普通人。
比如一个有些冷酷又自傲过头的天才神经外科医生——他有着一个“奇怪”的名字,叫斯特兰奇(三年前南丁格尔把这个认知划掉了,因为奇怪的医生一不小心就变成了奇怪的法师,让她开启了新世界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