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苏还想给他补两枪,可这时周围人家养得狗已经叫了起来。她怕被人发现惹上麻烦,连忙收起枪要跑,跑出一步便踩上碎瓷片,被扎破脚底心,疼得打了个踉跄。
光脚跑是跑不远的,她回头看看,把小凤仙的鞋扒下来套在自己脚上。顾不上大小合不合适,又去搜他俩的口袋,想找点逃跑的路费。
小凤仙身上有几块大洋,一只金手镯。荣闲音身上没放钱,但手指上带着那枚价值不菲的玉扳指,最重要的是,她搜出来一把汽车钥匙。
阮苏把这些东西全部拿走,跑出院门,看见停在路边的汽车,立刻钻了进去。
院外是一条偏僻的泥路,沿着路一直开,抵达一个小县城。
由于时间不早,县城已经陷入沉睡,大街上只有一家小酒楼还亮着红灯笼。
阮苏前去问路,想知道如何回寒城。掌柜见她衣着奇特,粗糙的衣裤配着一双精致的绣花鞋,手里还拿着车钥匙,模样却是个小姑娘,没有回答,反而问她从何而来。
阮苏自然不能说自己刚刚杀完人,编了个谎,说自己是晋城富贵人家的女儿,随大人一同来寒城看亲戚的,半路被人抢劫与家人走散,这身衣服则是因为她逃跑时滚进泥潭里,向路边农户借的。
掌柜信了她的话,叹息道:“你们来的可真不是时候。”
“怎么了?”
“寒城已经烧光了呀,寒城人活着的能跑都跑了,除了赵将军的兵要守金矿,谁还敢留在哪里?看着都瘆得慌,鬼城似的。你一个小姑娘还是别去了,快回家吧。”
阮苏摇头,“我一定要去,我爹娘肯定在那里等我汇合呢,求求老板告诉我该走哪条路。”
掌柜的是个好心人,见她这么执着,指了方向给她,还送她一袋馒头路上当干粮。
阮苏道谢离开,顺着他指得方向开去。本来还担心没有地图会走错路,天亮后她开上了大路,担忧消失得无影无踪——路上随处可见难民,拖家带口,走走停停,一眼望不到尽头。
天高地阔,饥饿的人在荒芜大地上蹒跚行走,有坚持走下去的,也有奄奄一息躺在路边的,被密密麻麻的苍蝇包裹,野狗远远地站在田野上,就等着他咽下最后一口气。
人命贱得堪比蝼蚁,阮苏被这副画面所震撼,愈发想赶快去寒城。
她不信荣闲音的屁话,段瑞金不可能死,他不是那么没分寸的人。
退一万步说,就算他真的死了……她也得眼见为实!
阮苏紧紧抓着方向盘,一刻不停的开了上百里路。开到后面汽车没了油,她找不到地方加油,干脆弃车步行,小小的身影朝着与难民们截然不同的方向前进,犹如一条愚蠢的、逆流而上的鱼。
步行比开车慢了不止一倍,最后一小段路她硬是走了几天几夜才走完,风尘仆仆,脏得脸都看不清,疲惫至极。
在又一次天亮时,地平线上终于出现一座破败的城池。
它是那么巨大,那么残破,宛如一只生命力耗尽的黑色巨兽匍匐在大地上。有死亡的黑烟从它身上冒出,摇摇晃晃,散入云层中。
那是寒城,她来到这个世界后最喜欢的,给过她幸福与快乐的寒城。
朝霞洒落万丈金光,阮苏把最后半个馒头塞进嘴里,全力前行。
两个小时后,她来到了城门外,仰头望着挂在城墙上的白骨。
原来,人的骨头是这么瘦,这么轻。风吹过来时,手指骨打在大腿骨上,发出噼啪声。
绳索是绑在脊椎上的,骷髅头低垂着,俯视着下方,黑洞洞的眼眶宛如在看她,就像曾经无数次温柔宠溺的注视。
阮苏的眼眶里滚出一大颗泪珠,在脏兮兮的脸上冲洗出一条痕迹。她抬手擦干,抓住从身边路过的一个老头,指着那具白骨问:“他是谁?”
城墙上的画面过于骇人,老头根本不敢看,摆摆手说:“别提了,跟咱们普通老百姓没关系,说多了保不准还惹祸上身,快走吧。”
“求求你告诉我,他是谁……”
“唉,还能是谁?段老板啊,真是造孽……”
阮苏立马松开了他,去问下一个人。
她问了足足上百个,问到嗓子都快出血,得到的答案要么是不肯说,要么是段老板。
开金矿的段老板,晋城段家的二少爷,她的丈夫,段瑞金。
中间有个女孩子认出她,惊讶地说:“你是不是那个……那个……叫什么来着?百德福的老板?”
阮苏没有回答,快步走进人群里。
当天晚上,白骨悄无声息的消失了。当天亮后卫兵察觉到变化,枯岭山上无人去过的偏僻处,多了个小小的坟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