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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东方的领主夫人(67)

魏薇的手指翻飞,她甚至都没有盯着看,就看着大家一边织一边跟她们讲解最简单的真法。

……简直就像是魔术一样。

看得所有人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

“……大致就是这样子了,等你们学会了以后,再尝试其他的针法,现在拿起你们的毛线和针,照着我的样子来。”

魏薇说完拆掉了自己刚刚织好的那几行,从头放慢速度开始教她们。

织毛衣其实不难,魏薇第一次尝试织毛衣还是在小学的时候,有一节手工课就是教他们织毛线,而在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她们班的女生都喜欢摆弄这个。

而她的外婆也是个织毛衣的好手,虽然后来魏薇过了那段时间就没再织过毛线了,但她从小看着外婆织,本身又会那么一点基础,所以这项能力长大以后也没忘记,如今拿起毛衣针来,加上缝纫技能的增幅效果,她的毛衣织的是又快又好。

在初学者们还在纠结织毛线时的松紧问题时,魏薇已经非常快速的织了好几排,并且开始在上面添加一些简单的图案。

她用的线和其他人练手用的粗毛线也不一样,是最柔软的羊绒,羊绒编织出来的毛衣非常的柔软而且一点都不扎肉。

这些羊绒线被染成了黑色,魏薇刚开始织的时候其他人就看出那个颜色和对女人来说过大的尺寸一看就不是给她自己的,而符合这个尺寸又能让魏薇亲自动手的还有谁?

当然是伯爵大人了。

女仆们挤眉弄眼的偷偷交流八卦,多洛莉丝却是天真可爱的问了出来。

“薇薇姐姐,你是在给哥哥织毛衣吗?”

“嗯,是的。”魏薇没否认,心里顺便吐槽了一下费利克斯的小气,为了从管家手里抢到面前这十个女仆,她不得不答应第一件毛衣得给他,而且必须是她亲手做的。

小姑娘看看魏薇手上即使只是一小圈也能看出精美程度的毛衣,再看看自己惨不忍睹的手艺,忍不住羡慕了:“薇薇姐姐能帮我也织一件吗?我觉得在今年冬天之前大概是没办法织好毛衣了。”

当然,如果是到明年的冬天话,她一定也可以织出好看的毛衣的!

小姑娘很有信心的想着。

魏薇想了想最近有变成柠檬树趋势的费利克斯,对多洛莉丝道:“我给你织顶帽子吧,之后还要给你们做冬衣,时间有点紧呢。”

多洛莉丝歪了歪头:“帽子?好看吗?”

“当然好看,回头我画出来你自己挑样式。”

“谢谢薇薇姐姐!”

小姑娘甜甜蜜蜜的笑了。

作者有话要说:魏薇:新的目标,把萨丁森郡变成有购物街的繁荣之地!已经不能当网瘾低头党了,连街都不能逛的生活还有什么意义!

第48章

实际上萨丁森郡的特产比魏薇想的要多,也更有吸引力。

在魏薇不知道的时候,距离萨丁森堡最近的丁格尔小镇上,新开了一家粮食店。

镇上多一家店铺并不奇怪,但开的是粮食店就有些奇怪了。

丁格尔是个小镇,镇上本就有一家粮食店,那家粮食店的生意不太好,穷人们都自己种田,粮食如果不够吃也买不起什么面粉小麦,而且就算没吃的了,他们也只会找有余量的人家换点最便宜的豆子吃,而不是来粮食店,毕竟同样的东西,在店里卖的可比自己去找农夫换的要贵一些。

只有那些家里不种田,但有固定收入的人家才会经常光临粮食店,但这样的人在丁格尔镇上并不多。

所以这家店的主要收入来源并不是卖那么一点微不足道的粮食,他们主要是靠低价收购农夫们的田地产出,然后运到其他繁荣的地方高价卖个那些吃的起人。

这中间的利益,还是很可观的。

那家店的主人是镇长的亲戚,在丁格尔镇上还是有些地位的,所以粮食店开了那么多年,镇上也没有出现其他的竞争对手,所以店老板的生意不说火爆,但也非常稳定。

毕竟见识少的农夫们可不知道,他们卖出去的小麦到了其他地方价格能提高好几倍。

或许也有人知道,但除了接受粮食店给出的收购价外,他们也没有别的地方可以换到大量的豆子和大麦了。

卖给他们的领主大人?以前的伯爵大人可不做这么麻烦的生意,他有大量的粮食可以对外出售,也能从农奴手上换到更多,而这些粮食已经能满足他对外的生意——开在王都的那家店原本就是卖粮食的,而且生意不太好——自然不会愿意花心思去收购那些分散在自由民手上的粮食。

也是因为这样,粮食店的老板科特才有机会从老伯爵手心缝里捡漏,把这家店开了快十年还好好的。

但现在的情况不一样了,新开的粮食店和科特一样会收购自由民手上的粮食,而他们给出的价格比科特的价格高,其他人自然更愿意去他那儿卖粮食了。

这可把科特气的不轻,他觉得新开张的那家店铺的老板非常不懂规矩,一来就跟他打价格战是看不清他吗?

生气的科特老板去找了自己的镇长表叔,扬言要对方好看,却在不久后灰溜溜的回来,并且把自己店里的收购价格提高到和对方一样,其他什么话都不敢说。

因为那家店是伯爵大人派人开的啊!在萨丁森郡,谁敢跟伯爵大人做对?

而那家粮食店在收购了一批小麦后,又开始对外招人手,还不是一两个,而是有多少算多少,只要足够勤快能干活的他们都要,给的薪水还很不错。

这下,镇上贫苦一些的人都去报名了,那家店也把人都收了,男人分出一部分去修磨坊和水泥空地。女人分成两批,一批去到磨坊磨面粉筛面粉,一批聚在一起做面条。

面条自然是魏薇教出来的意面。

虽然后世的意面是由特定的小麦——“杜兰小麦”做的,可以久煮不烂,而魏薇做的意面没有那么耐煮,但两者的味道其实没有差太多,尤其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柴火也不是可以浪费的,能快煮一些时间他们反而更乐意。

在魏薇为费利克斯打开了名为生意的大门后,这位聪明的年轻人举一反三的想到了萨丁森郡对外售卖的东西可不仅仅只有精油。

意面难道不是一个更好的选择吗?

它是用面粉做的,价格必然比面粉昂贵,只有贵族和有钱人才吃的起的,但它的味道比面包和大多数主食都要好,吃过的人很少有不喜欢的,而且做好晒干的意面可以存放很久,非常适合外出旅行时带着吃,运输也方便,费利克斯可以把它们卖到普拉迪帝国的每一个角落去。

所以想通这点后,费利克斯就想做意面的生意了。

当然这事他没瞒着魏薇,甚至想要请她一起,但魏薇对这个生意不太敢兴趣,所以这件事从头到尾都是费利克斯自己完成安排的。

没有在庄园里安排地方,也没有选择仆人和农奴来干这些工作,费利克斯选择了在丁格尔镇上开一家店,并且招募镇民来工作。

在魏薇的耳濡目染下,费利克斯终于有了那么一点身为领主的责任感——他要让萨丁森郡,让自己的领民变得比以前更好,这样他自己才能更好。

而且,费利克斯偶然听到过魏薇私下里和女仆说可惜萨丁森郡没有大城市,不然她就可以出去逛街买东西了。

所以,在魏薇想发展萨丁森郡的时候,费利克斯也起了同样的想法。

他想在萨丁森郡内建立一座新城,它要足够大也足够干净,更要繁荣的让魏薇能够逛上一天也逛不完!

有时候,爱情不止令人盲目,它还令人疯狂。

费利克斯大概也没想到自己会是个为爱疯狂的人,但他甘之如饴。

斗志高涨的伯爵大人第一步做的,就是把意面变成所有人都知道并且愿意花钱购买的食物,为萨丁森郡带来源源不断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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