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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你命中犯我(431)

作者: 一只辣鸡 阅读记录

可是他的下属上前制止了他,“老大快走,墨骁的人来了。”他扯住林旭的手,想拖他离开。

盛冉似发现他要走了,佝偻着身子爬了起来,她一步一步挪到玻璃前,可是林旭已经离开,她看着他踉跄的背影,悲痛而歉疚的眼神,忽然猛得拍着玻璃,用力非常,亦如十年前一样般嚎啕大哭。

她的眼睛依旧如婴孩般澄澈无辜,泪水洗过的眼睛干净得似不染一丝尘埃,她一下一下拍着玻璃,身体因为疼痛而蜷缩着,但她还是一遍又一遍的喊:“哥哥,哥哥……哥哥,哥哥……”

警察很快赶到,一部分人朝着林旭逃跑的方向追,一部分救治被放倒的医护人员,还有人来审问盛冉。

她一问三不知,只会留着泪叫哥哥。

警察走后,她摔了输液的玻璃瓶,割腕自杀了。

没有人知道她是死于绝望,还是不愿意成为桎梏林旭的累赘。

盛冉就这样死了,他的死直接导致了他的彻底黑化,他心底唯一的柔软,他的救赎死了,他的良知也彻底死去。

所有人都觉得他是烂泥,是罪人,可盛冉有什么错?为什么那些踩着别人尸骨,吸着别人血的人偏偏能活在阳光低下,就因为他们站在所谓正义的一方?披了一件伪善的皮囊?

只可惜,电影里必须邪不胜正,林旭再如何挣扎都是虚妄一场,他穷尽毕生,也没能为盛冉报仇。

当他葬身大海时,那些刻进他骨髓里,流淌在他血液里的仇恨,都不复存在,唯一清晰铭刻的只有盛冉。

他记得她每次出去打工,回到出租屋里时疲惫的双眼,记得她做饭时笨拙的样子,记得她捡瓶子和纸箱回来时一身狼狈,还怕他闻见她身上酸臭味而闪躲的样子。

他一生最后悔的是,在那段艰难的日子里没有好好对她,因为怨恨,因为伤痛,将脾气发在她身上,他甚至还记得他砸烂的木桌,摔碎的碗,以及她总是在出去之前,给他煮的像饭一样干巴的一碗白粥。

再也吃不到了呢。

他想,或许世上最痛苦的事就是,你很爱很爱一个人,却始终没有好好爱过她,真是遗憾。

电影结束,没有人离开。

步萌能清晰听到前面女孩压抑的哭声,她哽咽地对男朋友说:“我第一次希望反派弄死主角,为什么盛冉要死的这么惨,还好林旭和盛冉现实中是一对,否则我要遗憾死了……呜呜呜……”

步萌刚想和霍绥说反响不错时,霍绥低头,吻住了步萌,没有深入,就双唇相贴,呼吸交融,两人都没有闭眼,就这样看着对方。

片尾曲还在播放,霍绥亲自创作演唱的作品。

“你坐在落地玻璃窗前,无声波动我的心弦,余生匆匆,就此再也没能把你搁浅。”

第178章 宇红女配24

电影的反响超乎想象的好,豆瓣的评分暂时高达9.3分。

步萌和霍绥正在去参加剧组庆功宴的路上,她坐在车上刷着热评,观众的反应和三观真的是超乎步萌的想象。

她总算是理解网上那句:不怕反派坏,就怕反派长得帅。

颜即正义,网友的三观指数是随颜值波动的。显然在霍绥的身上波动得巨大。

【真的好想让林旭弄死男主女和男主他爸,呜呜呜为什么林旭和盛冉要死啊,嗷嗷嗷!我受不了这委屈!】

【可能我的三观已经碎了,明明男主是正派,他渣爸做的事他也不知道,他也是个受害者,可是我就是想让林旭赢,至少也要为盛冉报仇啊!】

【这是霍绥的第一部电影,本来不对他抱有希望的,毕竟他在音乐上的天赋已经登峰造极,那时还觉得他不务正业,但是我真的被他帅到,被他感动到,演得太好了,哪怕他坏事做尽,我依旧对他恨不起来,他也是个有血有肉的人。】

【最让我惊艳的是叶卿啊,盛冉真的太美好了,她哭着拍玻璃喊哥哥的时候,她躺在床上盖着被子割腕的时候,我在电影院里哭成了狗。】

【本来不喜欢叶卿,她黑历史太多,再怎么洗白我也不太相信,可是盛冉真的是人间天使,她的眼睛是我见过最干净剔透的眼眸,有这样眼神的人一定是个内心柔软的人啊。】

……

步萌很满意地看着评论,正义的主角常见,可有血有肉不刻板不脸谱化,长得还超帅的反派很少,恰是因为人设太讨喜,她和霍绥的讨论热度远高于慕以寻和云知微。

她适时让她的营销团队给她买了个#叶卿演技炸裂#的热搜,也是够厚脸皮的了。

云氏集团办公楼内。

云知微坐在办公室的沙发上,她的经纪人关晓之坐在她的对面,两人的脸色都不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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