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祝照记忆中听人说过。
那是很久以前,在祝府时,她小时候经常生病,爹娘与哥哥都怕她糖吃多了把牙吃坏了,故而喝药之后不再给她吃糖。只当时住在祝府的阿瑾哥说自己喜欢吃糖,向爹娘讨了些,藏起来给祝照备着,等她吃了药后再吃。
祝照讷讷地看着对方,问:“不是潭儿哥,是阿瑾哥吗?”
明云见微微挑眉,将药勺与碗一同放下,搁在旁边的圆凳子上。
他知晓祝照口中的阿瑾哥是谁,是那不着调的慕容宽。
祝照歪着头,想揉揉模糊的眼睛,可手太沉了,抬不起来,便见身穿白衣的男子慢慢朝她靠近。
明云见两手撑在了祝照的两侧,身体前倾,以几乎要贴到对方脸上的距离,轻声问了句:“现在,看得清我是谁了吗?”
祝照见着眼前之人,眨了眨眼。
“王、王爷离得太近,我也看不清。”祝照的脸骤然通红,呼吸比起方才更显得局促些。
明云见望着她的眼,实则这般近的距离,他也只能看见祝照那双含了雾气的鹿眼,与眼中慌乱无措下的羞涩。
“既看不清,又如何认出本王的?”他问。
祝照老实回答:“因为……王爷的身上,有兰花香。”
凑得越近,闻得越清。
作者有话要说:噗通、噗通!
第37章 扳指
明云见若无事, 便在兰景阁内照看兰花或读书, 他腰上挂着一枚香囊,内里放着晒干的兰花, 清新雅致。
祝照与明云见在酒风十里碰面时,便闻到了他身上的味道。
此时祝照鼻息间满是兰花清香, 闯入脑海中的画面, 是明云见手执银扇站定与酒风十里雅间的窗户边, 面朝当年祝府的模样。
她的眼前, 依旧不清晰,但她的听觉变得异常敏锐, 她的其他感官被无限放大,乃至于明云见贴近她脸侧的一道呼吸,祝照都能清晰地察觉到。
明云见的脸, 其实与祝照之间至少还有一掌距离, 他半垂着眼眸,视线晃过祝照微微颤动的羽睫, 眼睑下透红的脸,还有发热后干燥且略微苍白的嘴唇。
他的双眼于唇上停留片刻,才道:“那你便记住这个味道, 不许第三次将本王认错了。”
之前,已有过一次。
祝照虽发热, 脑袋不清醒,可也知道自己面对的是谁,她不记得自己曾将明云见错认过其他人, 本能地应下了他的要求,事后心里又有些郁闷。
她想,必是生病叫她头脑不清,眼神不好,但她还是会生病,说不准下回依旧认错了。
明云见拿起药勺的手递到跟前,祝照瞧见他拇指上戴着的白玉扳指,于是提了个要求问:“那以后我病了,王爷都能来喂药吗?”
明云见怔了怔,眉目柔和了些,道:“若本王在,便喂你喝药。”
祝照点头,松了口气。
她想,明云见的身上除了有兰花香气,还有他从不离手的玉扳指,只要他能喂药,祝照便能瞧见玉扳指,如此大致就不会再认错人了。
明云见察觉到她看玉扳指的视线,问:“喜欢吗?”
祝照不明白,朝他眨了眨眼,明云见将手递到了她的跟前,拇指的方向对着她。祝照抵着头,细细地看着明云见的手,左右打量好几次。
他的手,只握过笔,故而手指的每一寸皮肤都是细致的,只有握笔的几处关节有淡淡的茧痕。
祝照道:“喜欢,王爷的手长得真好看。”
不像她的手,从小在徐家便是自食其力,洗过衣服,做过饭,打扫卫生,搬东西,她的手便不如明云见的手好看。
明云见莫名被夸,掌心盖在了祝照的头顶,揉了会儿道:“喜欢就送你。”
“不不不、不可。”祝照连忙摇头,歪着脑袋震惊地看向明云见,问他:“我怎可要王爷的手?剁下来,会很疼的,流血多的话,说不定人也要死了。”
明云见怔愣,眨了眨眼,细细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这才反应过来他与祝照之间会错了意,这种误会,恐怕也只有她病了时才会产生。
若是祝照清醒些,凭着明云见的眼神,也知晓他说的是手上的扳指,不是这只葱白的手了。
与病得都快糊涂的人讲道理,便是最没道理的事。
故而明云见不打算与祝照讲道理,只是喂她喝完药,将拇指上的白玉扳指摘下,拿起祝照的手轻轻套在了她的拇指上。
二人手指有差别,祝照套着玉扳指松晃晃的。
她并无什么知觉,喝完药后便昏沉欲睡了,被明云见塞了个东西在手上,还以为这是他送给自己的礼物。
一如他们初次见面时,明云见送了她长命金锁一般。
祝照握着自己拇指上的玉扳指,半闭着眼睛道了句:“谢谢王爷,我会好好保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