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美好而平静。
日子,就像美好的静静溪流,往下流淌。
而谭玉的小说,也越写越挣钱。
半年之后,已经能生活得毫无压力了。
——毕竟,她是以日更三万的速度在码字的。
她现在成了整个文学城竞相传颂的码字机,不管是在读者圈还是在作者圈,已经小有名气。
而大家最惊叹的是:她即便是以每天三万的速度,写的小说依然很好看,并不水。
这就更难得了。
要知道,人的精力终究只有那么多。
你写得特别特别快,很容易脑子跟不上,行文就水了。
偏偏,这谭玉的小说,又快又不水。
这下子,她文下的评论区彻底沸腾了。
一个个都在传颂,说来围观神仙大大。
“麻麻快看,有个勤奋的天使!”
她的文下,刷的最多的就是这么一句话。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她买的水军刷的评呢。
其实,谭玉固然勤奋,能达到这个成就,却也是有点捷径的。
因为她想了个办法,就是写以前写过的东西。
之前她穿越到不同的世界,写了无数小说。
那些小说中,固然有为了冲量的残次品,但也有精品之作啊。
那些作品,都是被系统拿去穿越联盟运营了,并不在这个世界。
——她已经百度搜索过,她的那些小说,在这个世界,都搜索不到。
也就是说,她完全可以把这些小说再写一遍,然后发出来。
虽然还是要写,但毕竟有了清楚的故事脉络。且已经有了写一遍的经验,现在行文造词再写第二遍,就快得多了。
谭玉震惊:这一天三万的手速,真是逆天啊。原来写自己写过的小说,居然这么爽!
而这,还是在工作之外的时间写的。
说白了,还算兼职。
有了这条捷径,谭玉每天三万字打底,一路狂奔。
一年之后,就已经成了女性文学网的代表人物。
两年之后,成了首屈一指的女性网络文学领军人物。
三年之后,更是直接成了网络文学的第一代表。
甚至,都有相关部门来找她,让她履行社会责任了。
当然,也会给她相应的殊荣。
也就是从这时候,谭玉意识到可以缓下来了。
唔,再这么日更三万下去,就有点太扎眼了。
别人可能会好奇于她日更三万的手速,来调查她呢。
虽然查不出什么,但总是个麻烦。
毕竟,作为了“第一”,就总是被人虎视眈眈。
这是没办法的事,欲戴皇冠,必承其重嘛。
而谭玉家里,还有个不能见光的老婆呢。
所以,她这才开始缓一缓。
以半退休的姿态,每天只更个六七千,算是维持住第一作者的基本形象。咳。
这样持续日更六七千一年,就又减了减量,回到日更三千状态。
日更三千,是每个作者的基本及格线。
这并不算多。也不引人注目。
而相应地,她赚的钱也少了,相应的地位也渐渐降了下来。
如此,才算渐渐脱离了众人的视线。
反正,她已经赚得盆满钵满了。
说实话,就算是从此完全不写文,她也一辈子吃穿不愁。
光是已完成作品的相关衍生版权,就够她和萧凌潇洒一辈子了。
功成名就,谭玉早就买了属于她和萧凌的爱巢。
同样,并不奢华,却很温馨。
对于她们这种看透一切的人士来说,奢华,真的不需要了。
能自由自在生活,不为钱发愁,就很好。
是的,达到无上限财务自由,却不代表要穷奢极欲。
她们俩是真不爱花钱。
过点普通小日子,就很满足。
甚至,贱兮兮的谭玉,居然还每天都去上班。
至于她去上班的原因,更是贱兮兮——
因为享受那种上班时间摸鱼的感觉。
虽然是做完了自己该做的工作,才开始摸鱼的。但毕竟是摸鱼啊。就感觉像是占公司便宜一样。那种感觉……真的贼爽的。
谭玉的日子,确实很爽很爽 可以说,已经爽到毫无所求了。
她对这个世界,已经完全满意了!
而这,还都是凭她自己的实力,真真实实写出来的,并没有任何穿越金手指。
因为,这不是穿越,而是她实打实的生活。
敲下的那每一个字,也不是抄袭搬运,而是自己实打实写出来的——即便,那些故事,是以前写过的。但终究,都是她自己写的,不是么?
所以,这富足的一生,是她应得的。
身为孤儿的她,终于不再埋怨命运,也不再觉得生命无望。
因为,她终于相信,凭自己的努力,可以创造一切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