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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女装倾倒众生(快穿)(123)

作者: 修竹何觅 阅读记录

甄未凉抽抽嘴角,提了个筐去喂马。

他到底还是养了一匹马。马虽然贵重,但江湖人士基本都有门路弄到手。他这匹马是难得的好马,价值不菲。虽然他武功到了一定境界后就启程去把当初埋下的银子挖回来了,但这样的马,他这点钱连个门路都摸不到。

所以这匹马是他捡的。

真的是捡的。去挖银子的路上遇到江湖人士打斗,两人都死了,马也死了一匹,剩下那匹半死不活,他就去挖了点草药给救回来了。至于两具尸体,他在附近找了个地方埋了。

确实是好马,通体漆黑,无一根杂色。被救回来后也知感恩,对甄未凉格外亲近。甄未凉拿起刚□□洗干净的胡萝卜递到它嘴边,边喂边抚摸它如墨的鬓毛。他本来还担心来往客人有知道这匹马或马的主人的,好在至今没有出现这样的人。

他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墨水。

墨水很乖。被甄未凉一路慢悠悠牵回客栈、悉心照顾,就知道这个人是他的救命恩人。甄未凉开店腾不出时间,就很少拴住它,任由它白天在附近乱跑。但它经过训练,不会离主人太远,一个唿哨就跑回来接受主人亲昵的抚摸。

马鞍等等行头是甄未凉花了大价钱在附近城里铁匠处打造的,但因为他基本不出门,这副行头很少能见天日。

其实墨水在外面玩耍的时候已经吃够了草料,但甄未凉还是习惯给它加餐。它尤其喜欢吃胡萝卜,甄未凉为它专门种了一大片。可惜胡萝卜成熟的季节短暂,现在又不像现代有大棚蔬菜。

“掌柜在喂马?”

甄未凉早早察觉到身后那人,也就懒得回头:“嗯。”

“一看就是匹好马。”

“是啊,”甄未凉拍了拍墨水的脖颈,它把大脑袋凑到他肩上蹭了蹭,“它是难得的好马。”

那人上前几步,试探性地伸手想要抚摸墨水,却被它一个侧身让开了。甄未凉微笑道:“不好意思,我的马不太喜欢被陌生人触碰。”

那人笑了笑,不以为意地道:“我只是想起曾经似乎见过这匹马,想要仔细看看罢了。”

“哦?不瞒这位客人,这匹马是我在路边捡来的。”甄未凉搓搓马头,墨水蹭着他脖颈打着响鼻,“客人是在哪里见过?”

那人微微收敛了笑:“魔教。”

甄未凉的手停顿在了空中。

好嘛,如果是个名门正派,他还好上门解释清楚情况,再想办法把马留下来,若是魔教……

甄未凉陷入沉思。

他在估计自己能不能打过魔教教主。

打得过就强行把墨水留下,打不过就药翻他把墨水留下。

不对。

“那这位客人是在何处何处见到了魔教的马?”

客人笑道:“自然是在与魔教交手之时。”

甄未凉抬头认认真真地看他。与以往见过的平均身高较低的古代不同,这个有武功的武侠世界平均身高和现代差不多,甄未凉的一米七在客人的衬托下就有点不够看了。但他气场在那里,二人相对而立,俯视着他的客人反而落了下风。

客人十分高大,并不算粗壮的手臂中蕴含了极其强大的力量。样貌只是普通,但有易容的痕迹。

甄未凉的客栈地处偏僻、离城里远,但每日赶路经过前来投宿的客人还是不少的。至于其中武林中人的比例,其实并不算高。尽管在武侠世界,这依然是华国古代,农业是社会的根基。不过不事农耕、四处流动的侠客能够出现,就说明商品经济有了发展。生活稳定的农民基本很少进行长距离流动,来往住店的以商人、公差、走亲访友及其他流动人口为主。

武林中人来住店的有,但毕竟占总人口比例不高,占甄未凉店中客人的比例也就排在了前三之外。那个叫宴行绝的魔教护法来时,墨水不在店中,否则恐怕还要麻烦。

甄未凉抚摸着马的鬓毛,若有所思道:“那么客人可否告知,这马原本属于何人?”

“这也是在下前来找掌柜的的原因,”客人道,“魔教少主与衡山派莫雨声一同失踪后,人们只找到了莫雨声已然死去的坐骑,魔教少主和莫雨声却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呃,”甄未凉有点尴尬,“其实是因为他俩被我找地方埋起来了,毕竟不能让他们就荒郊野岭那么躺着……我还立了碑啊,他们没看到吗?”

客人:“掌柜的在哪里立的碑?”

甄未凉一脸坦然:“离死马十里地,我测算过了,那里风水好,能保二位死者来世托生一户好人家。”

他没骗人,他真的认认真真给他们测算了风水。这也算是他的老本行了。

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