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
对……他们之间是有过约定的。
周乐琪和裴启明从高一开始就是竞争对手。
他们在各自的初中都是佼佼者,习惯了被人崇拜被人赞美,习惯了当那个唯一的最优秀的人,结果忽然一下子升进高中碰到了对方,那种感觉就像特斯拉碰到了金刚,无论如何是要相互撕一撕的。
他们疯狂地开撕。
俩人都是体面的学霸,见面时都还能保持微笑,可是实际上彼此心里都巴不得对方赶快跌出第一考场。每次考试都让俩人激动,他们就像斗鸡一样亢奋,一考试就卯足了劲儿要赢,这就导致每次放榜对他们来说都很刺激,那张小小的光荣榜上跟指甲盖儿差不多大的第一名的那个位置完全成为了他们尊严和智商的象征,考第一的那个神清气爽,考第二的那个就如蒙大辱。
这种激烈的勾心斗角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来估计他俩也斗累了,渐渐又产生了另外一些微妙的感情。
好像是友情,又好像……不止是友情。
起码裴启明对周乐琪不只是友情。
他喜欢上了她。
他发现这件事的时间说起来也很巧,正好跟侯梓皓是同一天——都是在2012春天的那场百日誓师大会。
高三的优秀学生代表是竞争产生的,累计所有学生从高一到高三每一场考试的分数,加总后取第一名。那一年周乐琪是第一,总分只比排在第二的裴启明高了7分,就是这小小的几分让他失去了一个重要的荣誉。
可是当他在台下看到那个女孩儿光芒万丈地在所有人的注视中发言时,他却发现自己的内心没有一丝嫉妒和介怀,他只是很欣赏她……越来越欣赏她。
他没有向她表白,也没有对她袒露过心迹,因为他和她都是很理性的人,他知道即便他豁出去告诉她一切,她也一定不会在高考前答应他,因此他选择暂时保留这个令他悸动的表白,转而选择用一个约定来缔结与她的联系。
“我们一起考到北京吧,”2012年夏天的裴启明这样对周乐琪说,“一起去最好的大学,一起成为最好的人,一起过最好的人生。”
这是一句很简短的话,可是他实际上却在与她约定一生。
他不知道当时的周乐琪是否明白了他真正的意思,他也无心推敲,只是眼睁睁看着自己沦陷在她当时那个似乎格外明亮且美好的笑容中,并听到她说:“好啊。”
那个笑容他记了很久,非常非常久。
直到高考,直到他独自到清华报到,直到他在清华园里完整地走过一个春秋冬夏,直到他此时此刻又站在她面前。
他依然还记得……并仍然在犹豫,要不要将这个美妙的约定替换成那句他真正想说出口的表白。
要么?
还是……还是再等等吧。
等她高考结束再说,不然万一让她分心了怎么办?何况现在的他们一年多没见了,总要再重新熟悉起来才能表白的。
对,还是再等一等。
他想定了,正好这时他等到了她的回答。
“哦,约定,”她应和,“我……我尽量做到。”
当时裴启明的注意力几乎全都集中在要不要表白这件事上了,以至于他没能立刻察觉她的动摇和隐然可见的僵硬,更发觉不了她的局促和紧张——他根本意识不到,此时站在他面前的这个女孩儿,几乎就要完全失去自信了。
他还想跟她再多说两句话,或者邀请她跟他一起出去吃一顿晚饭,可是话还没来得及出口她就先说:“我得先走了……作业挺多的,我得赶快回去做了。”
这话把裴启明说得一愣。
赶时间做作业……对大学生来说,这其实已经是有点陌生的状态了。
他匆匆点头,立刻回答说:“哦好,是我想得不周到——那我们下次再见,我会一直在这边待到开学,大概2月下旬才回北京。”
周乐琪点了点头,答应着:“好的,好的。”
说完又抬眼看了看他,说:“那我就先走了。”
他还没来得及跟她说“再见”,她已经转身向后台外走去了,背影看起来比原先更消瘦,只有一摇一摆的马尾还和过去一样。
美丽的,怀旧的。
令他想念的。
“乐琪——”
周乐琪又听到裴启明在叫她了。
她心中其实有点胆怯于面对他,尽管她一时之间说不清自己的胆怯来源于什么,可这种感觉是很强烈的。但此时她依然不得不停住脚步,并转过头再次向他看过去。
而出现在她面前的……却是几个漂亮的英文字母。
“Lucky”。
……是一串项链。
她一瞬间失语了,又抬头看向拿着这串项链的裴启明,略微迟疑地问:“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