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炮灰一家的幸福生活/交易物资:在年代文里悠闲生活(143)
陈思薇暂时没再提水晶球的事,行为间却处处表现出对丁小凤的不满。
曹文秀和林凡好奇,黄依依又悄悄跟她们说了一遍事情的经过......
两人还没接触过丁小凤,也没表态。
不过接下来的日子,宿舍六个人就渐渐开始形成亲疏远近的关系。
比如,秦明熙跟黄依依走得近,不管是上课还是吃饭,或者是去图书馆,两人基本都一块。
陈思薇经常跟林凡一块,不过林凡私底下在秦明熙面前说过陈思薇的坏话,想必也是塑料情分。
丁小凤和曹文秀大多数都是独来独往,不过一旦需要结伴,往往就是这两人一块了。
报道第一天发生的水晶球一事,后来也没搞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陈思薇因此处处跟丁小凤作对,丁小凤则一直默默忍受。
久而久之,陈思薇刁蛮任性、仗势欺人的名声就传了开来,成了外语学院的出名人物。
秦明熙没想到,不久之后她也出名了。
还迎来了此生的第一朵桃花。
第104章 演讲
开学两个月后,发生了一件大事。
国外的高校要到学校来进行访问交流。
这是改开后的第一次,学校相当重视。
交流学习,主要参与者是高年级的学长学姐们,毕竟学长学姐们的口语会好一些。
不过不知是学校哪位领导拍板,决定让大一的新生也参与一下,在交流晚会上出一个节目。
节目的宗旨不是展示自己的文化,而是要表现出华国愿与与世界接轨的美好愿景,得是英语的。
所以出节目这个好任务便落到了英语系的头上。
排节目的老师选择的是电影《音乐之声》里的插曲《哆来咪》,表演形式跟电影里女主带着孩子们唱歌的片段一样。
只不过将孩子们改成了大学生,表达的精神内核也成了华国大学生们对外面世界的懵懂的探索。
在唱完歌后,还会进行一段三分钟的英语演讲,大概意思也就是总结一下我们是多么希望与世界拥抱,与你们友好交流。
在上课期间,老师就基本清楚了每个学生的口语水平,最突出的便是秦明熙和陈思薇。
但秦明熙五音不全。
最后便让她演讲。
陈思薇领唱。
因为跟陈思薇不是一个班,对于秦明熙的水平,陈思薇便不是很了解。
得知秦明熙要演讲,她十分惊诧,“你虽然打扮得挺时髦,但我记得你好像也是乡下的吧?
你的英语口语水平很好吗?说两句我听听。”
秦明熙靠在床上看书,闻言动都没动,一副沉浸在书中、丝毫没听见的模样。
寝室的其他人见了,都不动声色地竖起耳朵,听着好戏。
秦明熙虽说也是小地方考上来的,但不知为何,总感觉她的家庭不俗,性格也是外表和气绵软但实际从不吃亏的。
她们乐得看陈思薇在秦明熙这吃瘪。
谁知陈思薇真以为秦明熙没听见她说话,跑过去扒拉下秦明熙的书,继续问道:
“真的,这实在太让人意外了,你就说两句我听听嘛。”
“......”这孩子是不缺心眼?
“要不你明天跟我一起晨读吧!”
“......不要,我喜欢一个人晨读。”
陈思薇看着绷着小脸的秦明熙,突然顿了一下。
这还是她第一次仔细打量秦明熙。
唇红齿白,脸蛋白皙光滑像剥了壳的鸡蛋,下颌连着颈项的线条流畅而优美,再往下便是藏在毛衣下都十分饱满的曲线......
陈思薇轻咳一声,目光重新移到秦明熙的脸上。
其实,最重要的是,她觉得这张脸有点眼熟。
但又实在想不起在哪见过。
“我要睡了,麻烦你让让。”
听见秦明熙的声音,陈思薇回过神来,连忙将压着对方被子的屁股移开。
秦明熙刷地将帘子拉上。
陈思薇终于感觉到了尴尬,讪讪地扯了扯嘴角,嘟囔了一句走开了。
其实对于陈思薇,秦明熙倒也谈不上喜欢或者讨厌。
陈思薇跟丁小凤的事情她不予置评。
但一旦陈思薇将“自我主义”的性格使到她身上,那就不好意思了,谁还不是被父母捧在手心养大的呢?!
谁知,陈思薇的缺心眼程度还是超过了秦明熙的预期。
第二天一早起床,陈思薇就跟个没事人一样同秦明熙说话了。
甚至不知为何,还待她比从前热情了许多。
上大课的时候,非要跟着她一块。
去食堂吃饭,排在前面帮她打红烧肉。
去图书馆,帮她占座。
就连黄依依都担忧道:“她不会是憋着什么坏,要对付你吧?”
秦明熙想了想,“不至于,陈思薇霸道直白,应该不是搞那些弯弯绕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