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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忘之冬(12)

作者:白饭如霜 阅读记录

只要你在我身边,终有一天你会告诉我的吧。

但我再也没有见到过本。

只有一次,我遇到眉毛很黑很漂亮的女孩子,曾经说是本的女朋友。

这一次也是在洗手间,也是排队在她后面。

她喝了很多酒,连耳朵都血红,站在那里浑身软软的,还有点发抖,神情却非常落寞。

有另一个女孩子在陪她,不停地拍她的背,说:“阿媚你少喝一点啦,本走了就走了,男人到处都是。”

我努力支撑自己站在那里,看着她的眼泪一颗颗流下来,对女朋友哭着说:“我不快乐,我不快乐。”

倘若有一个不快乐者俱乐部,想必参加的人会前仆后继,永不断绝吧。

我和她们之间的唯一区别,在于她们是临时会员,留一阵就走,而我是俱乐部会址本身,坍塌之后都会变成一处私家名胜,记载着心碎的遗迹

两个月很快过去,我随二哥飞往纽约。

那场选拔无需用力,信手拈来,水到渠成。

试装的那个环节我已经征服RAY,据说彼时他在玻璃墙外默默看,看到我时,眼睛一亮。

正式选拔秀完成之后,整个亚洲只有我入选,因RAY偏爱高挑却柔润,曲线流畅的身体,认为那才是女性本身应有的包容以及孕育之美,常规的骨感不入他法眼,二哥开玩笑说,就是胸部形状稍微扁一点,都配合不了他只为完美女性定做的衣服。

这当然不会成为我的问题。

RAY的十年作品展在米兰开完,我的职业生涯跃升了许多个台阶,直接登堂入室,成为第一线的模特。开始走顶极品牌的秀,也开始有顶极的时尚杂志来问我人生态度和着装建议,我觉得这两个问题都实在无谓,但必须要按照二哥的教导,懒懒说凡事不必在意,只要开心就好,以及着装无需刻意,自己舒服就好。

回答的关键在三个字―――懒懒的。倘若太兴高采烈的样子,人家就会觉得你不够吸引,更觉得你不够大牌。

二哥说我已经是大牌了,所以一言一行都不可以随便。我颇不耐地听完,说:“好吧,你需要我做的,我做到了,我需要你做的呢?”

这回马一枪在他意料中,旋即起身,开电脑,说:“给你看我做的功课。”

彼时在他办公室中,窗外夕阳满天,无端使人惆怅。我随二哥过去,看到屏幕上出现一张梦萦魂牵的脸。

“本,证件上也是这个名字,没有姓氏。不知道哪里人,教育经历找不到纪录,一直在本城生活,现在独自住在零陵街八十四号一栋三十层B座,无父母亲友,第一份能追查到的工作是酒吧里的侍应生,做了四年,之后做了四年的保险经纪人,之后转入模特界,做经纪人―――虽然他的客户只有你一个,但是我必须承认他做得不错,四年后转行为古董拍卖师,业内口碑很不坏。”

四年.

每一份工作他都做四年。

是不是每一个女人他也都爱四年。

像潮汐涨落或草木春秋,每四年他的热情就完成一个轮回。上帝在他脑子里安了一个闹钟吗?

我支着额头在桌子上,许久都不能讲话,二哥很了解速战速决的道理,并不试图过来安慰我:“我动用的是国家级的关系,但凡能查得到的,都在这里了,你还想知道什么。”

我打起精神:“做模特经纪人之后,古董拍卖师之前,他在做什么。”

二哥干脆利落摇头:“不知道,完全没有办法找到线索。”

怎么有一个人的存在,会完全没有线索。

额头那里好像有一根针顶着,很疼。

看我神情委顿,二哥摸摸我的肩膀:“去休息吧,明天要飞巴黎,工作为重。”

我摇摇头:“不是我。”

拿过电话我拨最熟悉那个号码,但是没有通,二哥把我烦躁的神情看在眼里,说:“你找杰夫?”

是的,我找杰夫。他陪我去了纽约,见证我的成就,陪我回到这里,每天三餐一宿的生活―――有时候餐不定,宿不眠,但他都在那里。渐渐我在外面的时间越来越多,他也还是都在那里。

对外人说他是我的助理,实际上只有我自己知道,他其实是我的杜冷丁。

往事多么痛,现世多么无聊。只有他可以缓解我对生的厌倦,和永久静止不兴的渴望。

只需要看到他,听到他,拥抱他,在他的气息里度过每一个可以睡下的夜晚。

他会为我盖被和拉窗帘。

我深信他爱我。就算他从来不说。

虽然我不明白他的来龙去脉―――是不是成世我都遇到这样身家混沌的男子。

二哥比我更警惕:“我觉得你太倚赖他,他不在,你简直好像在发毒瘾一样。他对你干了什么?花不花你的钱?”

第一次我有点鄙视他:“我才希望他花我的钱呢,我赚的钱都在抽屉里,寂寞得一张张贴着哭泣。”

拿电话再打一次,还是不通。我不知所措地抬头看看左边,看看右边,二哥很不爽:“看你失魂落拓的样子,走,跟我去吃饭。”我理都不理他,径直出了门。

零陵街八十四号一栋三十层B座

现在是正午一点十五分,本在不在家。

只要按下他的门铃,答案就会自己跑出来了。

答案是随着他的人一起跑出来的。看样子是在家里休息,手里还拿一个青苹果,穿着平角大裤衩,上面还有一只歪倒在地做冬眠状的猪,一件白色家居服宽宽的,散发一点点我熟悉的香水味―――那香水的名字很讽刺,叫eternity。永远。

虽然他再认识我,却似乎没有改变从前的一切习惯,包括穿衣服,包括用香水的种类,包括吃很酸的新鲜苹果

他看着我的样子很惊讶,但不是惊慌式的惊讶,带迷糊色彩,好像梦没有做醒一样,我们面面相觑对视许久,他忽然指一下房间里,说:“我刚刚看杂志,正好看到你上封面。”

我笑起来:“名利场么?喜不喜欢那件白色的礼服。”

开场白出乎意料地顺利,他请我进去,我在看到客厅的一瞬间几乎有泪夺眶而出。

那场景多熟悉。

落地玻璃窗,舒服的蓝色转角布沙发,弧形的茶几,放着精致的成套茶具,顶端矮水晶花瓶里三两支盛开的百合花。茶几下是大红色的地毯,上面散落着几本杂志。其中一本正是名利场,封面上我化了骄矜的六十年代淑女妆,青铜感的脸庞瘦削锐利,那件白色的晚礼服美得像一个无可挽回的拒绝,每分寸都必不可少。

他给我倒一杯清水,说:“你看起来和杂志上不是很一样。”

我颔首赞同:“化妆和灯光改变很多。”

他喝过程繁复讲究的功夫茶,煲水,冲茶,手上动作从容不迫,对我看,说:“不,我觉得你本人更美。”

我嫣然坐近他,低声问:“在酒吧为什么拒绝我。”

他自然而然与我依偎,迁就的角度都似排练过,坦然说:“那种地方,品流太杂,女人太主动的话,常常都不见得是好事。”

嗯,是经验之谈,那你今天又让我进门?

他不语,神情里有瞬间的迷惘之色,旋即说:“我好像觉得和你其实很熟,事实上,很少有人知道我住在这里。”

我向他温柔地笑:“真的?我跟踪你,你怕不怕?”

本揽住我,像水中揽月那样迷蒙,亦投入,在耳边滚烫的气息吹过去:“不,不知怕。”

意乱情迷时候,不会知道怕。

光滑火热身体纠缠,而我满心冰冷。

千真万确。他是不记得我。仅仅有的一线希望,化为泡影。

我宁愿他是亏欠我,躲避我,怕我追索,千方百计装聋作哑, 辜负望空,推脱干净。

但不是。

他的确是忘记我了。

到底怎么样做到的?针挑水泡一样,一针针刺下去,逐点消灭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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