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芮...谢谢你。”过了许久,季悦枫才开口说话,只是那双美眸,却泛着不太正常的红晕。“谢我什么?”面对季悦枫驴唇不对马嘴的回答,秦芮疑惑的问。“谢谢你的善良,谢谢你的美好,谢谢你的告白,谢谢你刚才所说的一切。”
“从今以后,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不会离开你。我是你的老婆,这辈子都是你的人。如果我以后做出什么对不起你,让你伤心的事,就罚我浸猪笼,跪搓衣板,你想怎么惩罚我都可以,好不好?”
“浸猪笼就算了,没那么多钱去给你做猪笼。不过跪搓衣板,还可以考虑一下。”秦芮用手擦干眼角边挂着的泪水,若有其事的说。
“唔,芮芮老婆真是好仁慈呢。以后我要是欺负了你,不管是跪搓衣板,还是跪电路板,你说一声,我绝对毫无怨言。只是,现在你可不可以先起来,人家的胸胸都要被你给压爆了。”
听到季悦枫的话,秦芮才惊觉自己早已经在不知不觉间把整个身体的重量都压在对方身上。想到她满身的淤青,再被自己那么一压,那滋味一定不好受。便赶紧撑起身体,准备从季悦枫身上爬起来。却不小心牵动到肩膀上的伤口,剧痛在一瞬间如月经般潮涌而来,疼的秦芮瞬间就又摔回到季悦枫身上。
“唔!芮芮,你是要谋杀自家老婆吗?”伤处被秦芮胸前那波涛汹涌的两团重物压住,让季悦枫情不自禁的痛吟出声。芮芮,人家知道你胸器很厉害,可是也不需要在这个时候急着验证吧?噢妈妈咪啊,这痛
并快乐着的感觉,敢不敢再强烈一点?
“你这是什么表情。”好不容易从季悦枫身上起来,秦芮看了看自己肩膀上的伤口,在确认并没有裂开之后,松了一口气躺在床上,挑眉欣赏着季悦枫此时无比纠结的表情。“唔...芮芮,我只是在想一个严肃的问题。”
“什么问题?”秦芮故作疑惑的问道,她不认为,像季悦枫这种每天只会想着如何粘住自己的女人,会思考到什么深层的问题?难道,她在想如何能够进一步粘着自己,直到和自己成为连体人的地步?
“我在想,为什么那个杀手就是没有打人家的胸呢?你看!”既然已经被秦芮看破了谎言,那季悦枫也懒得再像刚才那样藏着掩着。俗话说的好,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不用遮遮掩掩了,季悦枫那豪放的本质又暴漏出来。
只见她把睡衣一脱,露出什么都没穿的上半身。这会秦芮才发现,就真的如季悦枫所说,她全身上下几乎都是伤,就唯独那两颗圆滚滚的球,还好好的,白嫩嫩的挂在那里,丝毫没有一点被伤到的痕迹。
这下,秦芮也有些不解了。她伸出没受伤的手,抓住季悦枫胸前的一颗白球,捏了捏,又用手指戳了戳,似乎真的没事。“恩...很奇怪,这两个东西,似乎真的没受伤。”秦芮认真的说道,脸上的表情疑惑中带着探究,就好比发现了新大陆的地理学家一样。
所以,专注而认真的她,自然没发现季悦枫眼里的狡黠和脸上无比淫/荡的笑意。
“的确是呢,芮芮真的好奇怪哦,你说那个肌肉男,为什么就不打这里呢?难道,他对人家有非分之想?根本就是想要打晕人家,然后偷偷带回自己家里去?”季悦枫把两只手放在嘴下说着,小眼神里带着一丝后怕,瞬间就让看到的秦芮好一阵心疼。
“怎么会呢?别怕了,反正都已经过去了。我想,那个肌肉男之所以没打你这里,也许...也许...”
“也许什么呢?”看到秦芮也许了半天,都没个下文,季悦枫又再问道。
“也许,他是gay吧。”
“哇!原来那个肌肉男是gay!”
季悦枫的黑眸在一瞬间溢满了光点,就好像是知道了什么天大的秘密一样。而秦芮看到她对自己这般深信无疑,也感觉到无比汗颜。只能点头,尴尬的回应。
“唔,芮芮!那个肌肉男如果是gay,那他的另一半真是太惨了。你想啊...(以上,忽略五千字)”
于是,本来的查看伤口,深情告白,渐渐变成了讨论肌肉男性取向的问题。如果被对
方知道了季悦枫和秦芮现在说的话,也许那个外国男人会一手拿一个消防栓,把两个人的脑袋瓜都打爆了也说不定...
作者有话要说:噗,奴家奋力的赶来更文了,最近旅游期间,心都有些玩散了,码出来一章实在是很不容易的事。奴家每一次更文,都要忍受s姐姐无比怨念的眼神,舍弃一次床上的有爱运动!好不容易码好字之后,还要忍受着宾馆超卡的网速发上来!呜呜,你们说,奴家发个文,容易咩?容易咩?
ps:所以,不给人家留言的孩子,都最坏最坏了,晓暴和s姐姐会诅咒你们每一次爱爱的到最嗨的时候都会被打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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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手腕上的表直指十点,站了将近一个小时的腿已经隐隐有些发酸。季寻抬起头,瞄向那个坐在沙发上的女人。也许是察觉到他投来的目光,女人相应的抬起头与他四目相对。看着那一双深褐色的双眸,只与其相望几秒,季寻就有些慌张的重新低下头,再也不敢乱瞄乱看。
季寻,今年33岁。是当今季氏的副总裁,也是X市目前被列位最有前景的黄金单身汉,所有女性同胞拼命挤破头想要嫁为人妇的对象。而这样光鲜亮丽的表面,只是他诸多的身份之一。除此之外,他更是掌管季家杀手组织的老大,季振屠的大儿子,季牧染和季悦枫的哥哥。
这样的身份,足以令任何人眼红,但其中的苦楚,却也只有季寻一个人知道。虽然他是季家目前唯一的男性继承人,但在季家的地位,却根本不如外界想象的那般矜贵。只要是混迹于黑白两道的人,便不会不知道季振屠这个名字。如果,哪天在街上碰到一个混混,他可以不知道美国总统是谁,却就是不能不知道季振屠是何方神圣。
季振屠年轻的时候,便是一个和同龄人相比有些鹤立鸡群的人。用乡下的土话来说,就是这孩子生的有几分邪气,不易靠近。当别的孩子穿着开裆裤坐在门口玩泥巴的时候,他已经学会如何用树枝和皮筋做成弹弓,去射击那些树上落着的小鸟,而且百发百中。
别的年轻人在田里帮父母干活的时候,季振屠只拿着一把父亲送他的小刀,甚至兜里连一分钱都没揣,就孤身去了那所谓的“城里。”季家,不同于村子里的其他人家。在那个时代,尤其是农村,哪家没几个孩子,都不敢出来说话。而当时的季爸爸季妈妈,却只生了季振屠这一个儿子。
所以,在他走的那天,季爸和季妈几乎哭成一个泪人。就连街坊邻居,都在指着鼻子骂他不孝。面对父母的眼泪,乡亲邻居们的指责,季振屠并没有一丝一毫的难过。只是在离开时,回过头不动声色的把那些骂过自己的人都一一记在心里,记在脑海里。
就这样,年仅12岁的季振屠从农村出来,进入到城市。在那个时候,他没上过一点学,连大字都不认识几个。这样的人,就算是进到城里,也基本找不到什么工作。在饿了整整一天之后,季振屠站在一家看上去很小的饭店门口。
他不知道这里是不是需要服务员,因为他不识字,不认识那门口上贴着的警示语。就只能愣愣的站在那里,不知道如何是好。店里的老板看到了他,以为他是要进来吃饭,于
是急忙用围裙擦了几下手,笑意盈盈的走了出来。
“诶呦?小伙子是饿了吧?要吃点什么?咱家店里,什么家常的炒菜都有,想吃什么尽管点。”季振屠看着一脸驺媚的老板,并不回答,只淡淡告知对方,自己身上没有一分钱,也不会在这里吃饭,他只想要在这里当服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