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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畜男配逆袭/妖孽男配逆袭(38)

“哇,好浪漫,然后呢?”

“然后,”他弯起左腿,将手搁放在膝盖上,继续道,“在两人大婚的那一日,突然传来了噩耗。公主掉水里淹死了。”

“什么,死了?”她有些失望,“谋杀?”

他摇头。

她又猜,“情杀?”

“不是。”

“难道是自杀?”

他没说话。银白色的月光穿过断岩,落在斑驳的墙壁上,让他的表情看起来有些清冷。

林微微没注意他眼底的变化,一脸可惜地叹息,“不会吧。她都要嫁给王子了,还自杀?要我开心还来不及呢。”

他哼笑了声,星光下,眼中反射出来满是冷光,“她没死,不过是诈死,事实上,她落水后没多久就被人救了。”

咦?原来还有后续,她好奇,“谁啊。”

“亲王的园艺工人。”他停顿了下,道,“几天后,城堡里少了个工匠。”

她顿时恍悟,“啊,原来是私奔。”

“是的,是私奔。他们逃到了法国边境,隐姓埋名,开始了新生活。”

她觉得有些无趣,抱怨,“唉,这故事情节可真够老套的,真没劲!女人总是为了爱情发昏……那后来呢,她的结局圆不圆满?”

闻言,他扬起嘴唇,扯出淡淡一笑,“1914年爆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你说呢?”

即便他不说下去,她也猜到个大概,男人被拉去当兵,不是战死,就是残疾,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唉,那个年代真是黑暗。

“他们有孩子吗?”

“一个儿子,一个女儿。”

“那至少她不是一无所有。”

他笑了笑,话锋一转,道,“好了,我的故事讲完了,现在轮到你给我唱歌。”

不是吧,真要唱啊。

见推脱不掉,她只得敷衍地随口哼上几句,轻快的音调随即在风中蔓延开……

他靠在墙壁上聆听,闭上眼,时间倒流回去,仿佛又回到了斯大林格勒的那一役。那时的他身受枪伤,发着高烧,不停地做着年少时的噩梦。然后,耳边传来了歌声,带着浓重的外国口音,并不是那么动听,却温暖了他的心。

现在,早已不是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不必再在枪口前讨生活,可他的心再一次被温暖了。有她的地方,便是天堂,她是救赎他的天使,从来都是。

两人看了一会儿星星后,林微微有些困了,想回家睡觉。谁知道,半路上又出现了新状况。她走路不看地,不小心踩到了一个水洼,夏天嘛,穿着凉鞋,虫子又多。于是,一脚拔出的时候,脚背上多了一个黑乎乎的小东西。

林微微一开始还没注意,但走了一会儿,发现有些不对劲,怎么脚上又痛又痒呢?伸手一摸,才发现,叮在她脚背上的是只吸血水蛭!

啊啊啊!

她是AB型阴性血,大概是这类血型香甜可口,特招昆虫类的青睐。昨天是萤火虫,今天是吸血水蛭……

听见叫声,弗里茨转身,只见她抱腿蹲在那里,一张脸皱成了一团。

“怎么了?”他折回来,不解地望着她。

“我,我被虫子咬了!”

还以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他翻了个白眼,伸手将她从地上拽起来。

见他满脸不以为然,林微微委屈地道,“是吸血虫诶,我的血可是稀有血型,很精贵的……啊!”

她话还没说完,就被他一把抱了起来。一下子失去重心,她吓了一跳,急忙搂住他的脖子,惊道,“你要干嘛?”

他将她放到一边的石墩上,背对着她,蹲下,道,“我背你回家。”

“谁要你背。”嘴里虽然这么说,却忍不住抿起唇角,露出一个连她自己也没发现的甜笑。

他的肩膀宽宽的,脚下的步伐沉稳而有力,她将脸贴在他的背脊上,闭上眼睛。这一刻,有一种感觉叫安全感。

安静了不到五分钟,林微微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弗里茨,你看看我的脚,有没有红肿?吸血水蛭有没有膨胀?”

一开始,他还耐着性子,低头瞧去一眼,然后回答她,没有。

可她就是不放心,总觉得脚上肿胀得难受,于是,每过几分钟,都要这么问上一句。弗里茨最后被她问得不耐烦了,用力掐了把她的屁股,态度恶劣地命令,“给我闭嘴。”

刚觉得他好,这人就傲娇了,她撅嘴,伸手去拉他的耳朵,叫道,“死八戒,快背老娘我回高老庄。”

这一句话是用中文说的,弗里茨没听懂,他转了下头,躲开她的爪子,问,“什么?”

“没什么,”她打了个哈哈,想将下巴搁在他的肩头,却被他腮帮上的胡须扎得面庞生疼。

眼睛一转,不经意地瞧见了花园里竖着那座铜像,一百多年后的今天,依稀还能见到公主秀丽的面容。

林微微随口问道,“你说,如果公主没有和那个穷鬼私奔,而是留下和王子一起,会怎样呢?”

他脚步一滞,但随即道,“那这世上就少了两个人。”

☆、第二十七章 老友重逢

“我说,你为什么非要拉我来威斯巴登呢?”

“看风景,顺便看人。”

“看人?看谁?”林微微狐疑地望向他,双手抱胸,咄咄逼人,“你不是说失忆,谁都不认识了么?”

弗里茨没回答,一个人走在前面。威斯巴登也算是他半个故乡,不过,对他而言,这个城市里并没有太多的回忆,只是匆匆三十年里的短暂一瞥。时隔大半个世纪,再次回来,他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寻找66年前的老情敌。

按照记忆中的印象,他很顺利地找到了那家叫做HENKELL-Trocken的香槟工厂,这一天,是他们120年的周年庆。当然,挑在这一天过来,并不是巧合,而是他之前就做足了功课的。

为了酬谢新老宾客,公司在最热闹的河畔搭起了露天舞台,开了120瓶香槟,请每个有缘路过的行人品尝。

有免费的小便宜,岂有不贪之理,林微微跑过去凑热闹,要了两杯过来。她平时喝酒,一般只喝啤酒和红酒这两种,很少喝香槟之类的。见弗里茨举杯,她也有样学样地抿了一小口含在嘴里。

有100多年历史的酒厂生产出来的香槟……听上去很吊,可喝起来,味道也不过如此。没品尝出传说中的甜味,反倒是嘴巴里充斥着一股涩涩的酸味。乘弗里茨不注意,她将剩下的酒全倒给他了。还了玻璃杯走回来,只见他还站在原地,专注地在看广告横幅,一脸深沉。

看啥呢,这么认真!林微微不禁有些好奇,凑过去,并肩站在他的身边,也投去了几眼。

海报写着几行大字,下面是一个老头的照片,两鬓苍白,因为头发稀疏,额头露出了一大片。剩余的头发整整齐齐地向后梳,脸上带着一副老式的框架眼镜,穿着衬衫打着领带。虽然上了年纪,但仍能看出他严谨古板的性格。

“这是谁啊?”见弗里茨看得那么出神,她忍不住问。

“鲁道夫.冯.里宾特洛普。”

“好长的名字呀。”她咋舌,扫过横幅上的标题,继而又问,“这人很牛吗?怎么大家都等着他来开幕?”

弗里茨嘴里没说啥,心里却在想,第三帝国外交部长的儿子,能不牛吗?这姓氏曾名噪一时,时过境迁,即便他们里宾家不再在政界翻云覆雨,但仍然家底殷实,这家属于他们家族的香槟厂,经历了一百多年风霜、两次世界大战,发展至今,仍然屹立不倒,这财力实力不是普通商家能够攀比的。

得不到回答,她便知趣地不再追问。跑到旁边的烤肉店里去买了根香肠,正在一边啃得开心,这时,一辆黑色的大奔车缓缓地驶来,在不远处停下。

灿烂的阳光照在流线优美的车身上,反射出了耀眼的光芒,不想引人注目都不能。首先下车是一个穿着黑西装的中年男子,看起来像是司机,只见他整了整衣领后,快步绕到后面,毕恭毕敬地打开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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