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我们会被带到哪里?”
“墓地。”
东城的人最爱活埋的戏码,看上去艾伦·托马斯对此毫不知情,他露出惊诧,不可思议的表情说道:“我还从来没试过被活埋。”
他要是已经试过被活埋,那我莫非是有能看见亡灵的体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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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章 ...
“需要我帮你解开吗?”抱紧胳膊打哆嗦的艾伦·托马斯舔了下嘴唇看着我,问道。
我背朝向他,好让他看到捆住我手腕的玩意儿。
“这可不好解,要是有刀就好了。”
我重新靠回猪头上,蜷缩起身子好让自己暖和些。艾伦·托马斯弓着身子在货车里翻找起来,我懒得开口问他在找什么,只见他解开一只黑色塑料袋,从里面掏出只冻得硬邦邦的猪蹄。猪蹄上沾满白色的霜,艾伦·托马斯拿指腹在猪蹄的指尖部分磨了磨。
“挺锋利。”他说,随即露出满意的微笑。
他摇摇晃晃地,踩着一地猪皮走到我边上,他把猪脑袋从我脖子下面抽走,一屁股坐到我边上。没了猪鼻和猪耳带来的充满腥味的温暖,我冷得打了个寒战,艾伦·托马斯脱下他的外套披在我身上,示意我转过身,他要用他手上的猪蹄来划开绑住我的塑胶绳索。
这像是天方夜谭,我却欣然接受了。就目前情况来看,只有这只猪蹄最有可能扮演救世主的角色。必须承认,这种感觉非常奇妙,我坐在铺满猪内脏和新鲜猪肉的货车里被一只猪蹄拯救着。起先我还能感觉到腥味,现在我已经没法察觉冻肉的气味了,倒是艾伦·托马斯身上的味道特别突出,橘子香气混合着迷迭香的气味,用这两样佐料来烤鱼排一定很棒。
猪蹄的切割并没有获得什么太大的进展,艾伦·托马斯泄气的长叹一声,他停下了手上的动作。
“你的手还有感觉吗?”他问我。
我靠在货车上,踢开脚边一根碍眼的猪筒骨,“觉得冷。”
他忽然想起被我收入囊中的银行卡,他说要用银行卡试试。
“就在我裤子前面左边那个裤兜里。”
在得知具体位置后,艾伦·托马斯扔下了猪蹄,下巴抵着我的脑袋,冻得通红的手僵硬地探进我的口袋里。他贴着我比我贴着刚才那只猪头要暖和,这真太好了,我为艾伦·托马斯感到高兴,事实证明他比一只猪头更有用。
“你到底塞哪儿了?”艾伦·托马斯丧失了灵活的手在我的裤兜里摸索着,我靠在他胸口打了个哈欠,努力在货车不颠簸的间隙调整出一个更舒服些的姿势。
艾伦·托马斯过了好一阵才把银行卡掏出来,我的胳膊已经开始发酸,我让他快些动手。不得不承认银行卡比猪蹄效果更好,光是割动时发出的声音就与猪蹄截然不同,艾伦·托马斯似乎对目前的进展也很高兴,哼起愉悦的小曲。
他听上去心情不错,我真羡慕他,他一点也不像在被冻猪肉包围着的狭小货车里,他像在去郊游的路上,做着充满橙黄金鱼
12、第十二章 ...
的美梦,母亲递给他火腿三明治,父亲教他抽人生第一根烟。他被这样的幸福环绕,还不知道金鱼会被捉进鱼缸,火腿里面会冒出蛆虫,香烟里藏着致命的毒药,还不知道有一天他会坐在堆满猪肉的货车里被冻得四肢僵硬。
“我真是个天才!”艾伦·托马斯发出一声惊呼,让我动手试试。
我没承认他是个天才,只是向他表示了感谢,我的手确实可以活动了,他将黑卡递给我,笑着说:“如果你还需要的话,就留着吧。”
艾伦·托马斯有两大优点:他靠上去比猪头要舒服;他是个该死的慷慨的阔少爷。
我朝手上哈了两口热气,用力搓了搓,塞进衣服里贴着肚子想让它们快些暖和起来。
“我想吃培根。”艾伦·托马斯把那颗猪头拖到自己胳膊下面垫着,摸着下巴说道。
我不想吃猪肉,起码最近一个月都不会想吃。
“我还没去过C城的墓地,迪兰,你去过吗?”
“去过。”我把手从衣服里伸出来,试着动了动手指。
“你去看谁?朋友还是亲属?”艾伦·托马斯搓着双手问道。
“去挖尸体。”
“挖尸体干什么?”
“卖钱。”
“尸体能卖钱?”
“有的能,有的不能。”
有的能成为人体标本,有的能制作香水,有的能成为别人收藏。这就叫物尽其用。
“真有意思。”艾伦·托马斯表示他也想试试,我告诉他我早就不干了时,他还有些失望,眼中的光彩也随之消失。
“你说他们会不会把我们交给强尼?”艾伦·托马斯仰头靠在货车边问道。
谁知道呢,往最坏的方向考虑也不过是我和艾伦·托马斯都被人杀死,和他一起被扔进树林深处,野兽啃食了我们的尸体,我和他结伴下地狱。
世上应该没有比这更糟糕的事了。
我站起身踹了下货车紧闭的后门,艾伦·托马斯笑着劝我坐回去,“被锁上了,我们可踹不开。”
这时,货车忽然停下,我坐回到了猪肉中间,双手背向身后。伴随着一连串金属撞击的声音,货车的门被人打开,我看到了坦克里德的弟弟,有着一头烈焰般嚣张红发的德瑞克。
他手里夹着香烟,身后站着三个神情严肃的黑衣男人,他对我和艾伦·托马斯说:“你们下来吧。”
我没动,艾伦·托马斯却毫不犹豫地下了车,他还朝我伸出手,“需要我这个瘸子帮忙吗?”
“我知道凶手不是你们。”德瑞克把香烟扔到地上用力踩了一脚,抬眼看着我说:“不如一起吃个早饭。”
12、第十二章 ...
“我不吃火腿和培根。”我跳下车把身上的外套还给艾伦·托马斯,问德瑞克要了一根烟。
德瑞克爬上货车,在车厢里转了一圈,打了个哆嗦跳下来,抱怨了一句“真冷。”
我和德瑞克见过三次面,这三次见面的场面实在太火爆,以至于我每每想起都觉得脑门发热,肾上腺素分泌加快。我们的第一次会面是在拳台上,德瑞克是我的对手,他戴着深蓝色的拳击手套,还没来得及出拳就被我打掉了两颗门牙。其中一颗牙齿朝我脸颊飞来,为这场只持续了一分钟的战斗留下了一道浅到看不见的伤痕。
至于第二次见到德瑞克,我那时躺在弗朗尼先生客厅的皮沙发上打盹,恍惚间才有些睡意,就被一阵枪声惊醒。是坦克里德带着他的兄弟们找上了门。弗朗尼先生的别墅被他们搞得一团糟,后来光是修复墙壁上的弹孔痕迹就花掉了他好几十万美金。值得庆幸的是,那天弗朗尼先生和娜塔莎临时飞去了海岛度假,别墅里就只有我和其余几名看门的保镖。那会儿,德瑞克的门牙已经补好,他提枪找到我,我趴在一楼的浴缸边上抽烟,他以为我放了一浴缸的水是要洗澡,还开我玩笑,等到我把他的脑袋摁进这一池水里,他说着讨人厌的玩笑的嘴再发不出一个多余的音节。我把上半身湿透的德瑞克还到已经被制服的里德面前,他以为他死了,发出青蛙鸣叫般的恸哭声。他们俩后来都被抬进医院的急救室,听说德瑞克苏醒后就患上了恐水症,大半年都没敢洗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