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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是惊鸿照影来(88)+番外

意识里我是想说“就像当初忘记高蒙奇一样”,但我没有说出口。就让曾经变成回忆吧。

林宇朝比我还沉默,看上去很怅然。我调侃他:“好啦,我这个正主都没有怎么样,你伤春悲秋的做什么啊。我们出去走走吧。”

“外面天气不好,要下雨了。”

“没关系,你不是有车吗,反正在家里也是闲着,带我上街兜圈子去吧。”

我和林宇朝出了门,果然,天阴沉沉的,一滴雨落到了我的额头上,冰凉冰凉的。

“真的要下雨了啊。”我喃喃自语。

林宇朝帮我打开车门,他从另一个车门上来,却没有要开车的意思。

“怎么不开车?”我问他。

他伸手在口袋里掏了一番,拿出一样什么东西放到我的手掌心上。

“给你,留着吧。”

我沉默了,细细摩挲着手心的这枚胸针,忽喜忽悲。我刚离开英国那会儿,姗妮去码头送我的时候亲手把它别在了我的胸前。这是一枚蔷薇花形状的胸针,最外面的花瓣上缀着点钻,很漂亮,和她当初送我的耳坠是同一个样式的。高蒙奇死前口口声声念着的蔷薇花,指的就是它。

那么多人睁得死去活来的军火提货单就藏在这枚不起眼的别针里面,当时我并不知情,还差点因他送了性命。

和高蒙奇见面那么多次,只有在油轮上那次他见过这枚别针。我不傻,高蒙奇死前一直跟我说“蔷薇花”,肯定有什么特殊的含义,或许跟山田玉子所说的提货单有关。只是我没有想过,高蒙奇会把这么重要的东西藏在一个见面不过两次的人身上。

那次在油轮上他住的是我的房间,我把这枚蔷薇花别针别在姗妮送我的洋装“花语”上面,而“花语”就挂在我床前的衣架上。事后想起来,高蒙奇肯定是在油轮上的时候就把提货单藏在了里面。我不清楚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或许是觉得藏在自己身上不安全,想借我之手带回上海,事后再想办法取回。我只能说,他不是一个合格的特工,陷入情爱的那一刻注定他会毁掉自己的一生。

“你怎么会想到提货单就藏在这里面?”林宇朝问我。

我把别针别在胸前,说:“你开车吧,我慢慢说给你听。”

“这枚别针对我来说有特殊的含义,它是我最好的朋友姗妮送给我的告别礼物,所以我很珍视,除去在油轮上那一次,我没有把它拿出来过。”我娓娓道来,“高蒙奇临死前一直在说‘蔷薇花’,我也想过他指的可能是这枚蔷薇花别针,但我不相信像他这般精明的人会把这么重要的东西藏在一个见面不过两次的人身上。那日在你家,你问我高蒙奇临死前跟我说过什么话,我才豁然开朗,抱着侥幸的心理想:但愿如此,但愿如此吧……”

“结果真的如此。”林宇朝讲出了我未讲完的话。

我叹了口气:“是,结果真的如此。高蒙奇他很傻,他有很多机把提货单拿走的。我一直想不通,为什么他要把东西留在我这里。”

“那不过是他给自己找的一个接近你的借口罢了。”林宇朝说,“他是个特工,肩负着艰巨的任务,若非如此,他怎么能说服自己走近你的世界。挽素,你还是个孩子,这些你不懂……”

“我懂,我懂的。”

“为什么高蒙奇最终没有取走它?这份提货单对他来说是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即便他喜欢你,也没必要把这么珍贵的东西留给你。”

“因为后来这枚别针根本不在我手里了。我很珍视姗妮送我的礼物,但珍贵的东西只有遇到对的人才会绽放它摧残的光芒。”

“你把它送人了?”

“嗯。这枚别针我一直别在一见衣服 上,连着衣服一起送人了。还记得我跟你提过的一件事吗,夏公馆的七夫人爱丽丝就是当年英国有名的服装设计师沃尔森的女儿……”

几天前我抱着侥幸的心理去找爱丽丝要回了这枚别针。送出去的东西又要回来是件很尴尬的事情,我很不好意思,只说是那枚别针对我很重要。爱丽丝倒是并不介意,很热情地还给我了。

当我拧开别针最外面花瓣状的金属壳,果然发现有卷成一团的纸条。这个那么多人争得死去活来的宝贝,也是差点害死我性命的东西,竟然真的是落在了我的手里。

突然间被天上掉下的大馅饼给砸中了,喜悦的同时也是有点害怕的。我连同别针一起交给了沈煦之,这也许是我能为他做的最后一件事了。于他,这是比性命更珍贵的礼物,于我,不过是无端加在身上的枷锁罢了。

我问林宇朝:“是他让你给我的?”我所指的他便是沈煦之了。

“嗯。”林宇朝点头,“昨天晚上他来找过我,他托我转交给你的。”

“为什么不自己给我?”我喃喃自语。

林宇朝说:“他说他没有资格亲自交给你,他还托我帮他好好照顾你,这是他最后一个心愿,也是唯一一个。”

车子停在了林家的大门口,我不知道为何林宇朝要带我来这里。他从容地下车,帮我打开车门,替我撑开雨伞。我也没问他,跟着他往里走去。

原以为他会一直这么沉默下去,到了正屋门口,他忽然停下来,对我说:“我妈鼓动我爸给我安排相亲呢,我现在还不想考虑这事。你帮我去劝劝我爸吧,他听你的。”

“原来找我来是有事相求啊,”我笑了,“你也老大不小了,我要是真这么做了,还说不一定是帮你还是害你呢。”

“就当我欠你一个人情吧。”林宇朝也笑了,推开门进屋。

林夫人正靠在落地窗前面的软皮沙发上上,望着外面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雨。我看不见她的表情,但光从背影看,无限惆怅。林伯伯站在他的身后,拿着一把桃木梳为她梳头。此情此景我令我想起林宇朝对我说过的一句话:妈妈和爸爸在一起这么多年,他们之间更多的是亲情。恩爱恩爱,“恩”始终在“爱”的前面,即便是没有爱,相濡以沫一生一世何尝不是一种幸福。至少,林夫人比我妈妈要幸福。

“爸爸,妈妈。”林宇朝叫了他们一声。

林夫人回头,惊讶道:“宇朝?你不是去万国饭店见周小姐了吗,怎么会?”

“哦,是这样的,今天煦之要去英国,我想去码头送他。昨晚我和周小姐通过电话,把这事跟她说了。”

林夫人似是不怎不么高兴,她的目光落到我的脸上,表情有些不自然。

“欣妍,算了吧,宇朝也不是三岁小孩子了,他的事他自己会处理的。”林伯伯语气很温和,“周小姐人虽好,我倒是觉得挽素和宇朝更加般配呢。”

没料到他会忽然蹦出这么一句话,我们三个人均吃了一惊。林夫人皱起眉头,一时说不出话来。我很尴尬,连忙低下头,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自己的鞋尖看。

林宇朝挡在我的身前:“爸爸,我只当挽素是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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