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风摆手让侍卫将晚餐放下后就离开。将军们,包括降将们一起用餐。
风里有着花草的香气和男女的呢语。军队驻扎超过十天,就会有当地姑娘上门……唉!看来她又得送出一堆贺礼了。
“那就战吧。”反正他们不光夺回晋阳,方圆五百里都完全回到李氏手上。“几位将军,这段日子步兵可使唤得顺利?”
“公主不弃!”
几名高大强健的汉子齐齐起身施礼。
“天下未定、勇士不离,我会将几位推荐到秦王帐中,等东进的时候,各位名扬天下的机会就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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苇泽关,经过许多的经历,居然变化不大。只除了生意和少数受扰的平民需要恢复元气外,其他的可以迅速回到刚修好时的状态。
老人和士绅世家聚齐了来见新朝的秦王与早就打过交道的平阳公主。晋阳那里有头面的人听说他们姐弟驻扎下来,也纷纷连夜赶来求见。被刘氏占据的那段日子,这些人逃的逃、躲的躲,有些家中不幸遭难,但多数人都破了财,现在才知晓原来李氏是真心将他们当成子民、而非可以随意宰割的羊群。
“姐姐的这个关城修缮得极好。屋子也建得用心。”他尤其满意使用方便、加热也简单的水槽。
“我是打算常驻的,才弄得舒服些。”
自出征以来,两人还是第一次在坚实的屋檐下,痛快洗澡、享受美食。
“姐姐要与我一起东征吗?”
“当然要。看看这几日前来参军的人就知道,都是精锐,而非没有饭吃来投军的普通人,我看三个月后就能从中选出一批校尉来。”
“是,姐姐给我的都是训练极好的精兵,上次的那些将领和军官各个严守军纪、礼节周全,连普通士兵的面貌都很好,一看就是姐姐调教过。”
两人其实都很疲倦,但豪情不减半毫。
“我毕竟是公主,不需要流血流汗就有荣华富贵。而他们不同……每一份都来之不易啊!”
“也难怪姐姐是父亲最宠爱的孩子,你从不觉得理所当然。”
葡萄酒入口甜美、后劲十足,微醺的感觉十分惬意。
“姐姐待部下好得令所有将帅汗颜。”
“我这是妇人之仁。说真的,若要我独自打这一场仗是万万胜不了的,所以我心甘情愿打下一地后就双手捧了送给你,不论是将兵,还是地盘。嗯,我东征也非为了名声财物,呵呵,只要部下们能过着不错的日子,顺便再给我的剑上添些漂亮的石头,足矣!”
最后一杯,互相敬过后一饮而尽。
“姐姐早些歇息、晚些起来。只要等弟弟我将侵扰家乡的人的脑袋送来”
三日后,秦王亲自率兵北扫定襄,差点生擒了突厥人所立的傀儡隋王。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刘氏主要人物反被曾经支持他们的突厥所灭,后者竟然厚颜地将人头送来唐室讨赏,而皇帝居然也大方地给了十车锦缎、十车好酒和其他二十车好东西。
“迟早要收拾掉那群无耻的强盗!”秦王这样对平阳公主说。
“好。我替你招兵买马。”当姐姐的乐得不得了。
再半月后,梓风在宜寿宫泡温汤。虽然天气热起来,但谁知道这个冬季还有没有机会回来!所以,能享受的时候还是尽情享用为好。
宜寿宫是皇帝大喜之下赏给嫡长女随时使用的,连宫中的嫔妃都无此殊遇——当然,她们正忙着在后宫争夺唯一的那个男人的注意力,必不可能单独前来。
“公主,请用香油。”
说是她用,其实是侍女们替她按摩全身。无怪乎她的姐妹们一当上贵妇就不肯回到过去。这样慵懒舒适的日子,谁都爱啊!
“公主,御医送来的去疤药膏是否——”
“不需要。等天下平定后再说吧。”霍去病曾说匈奴不灭何以家为,而她则是未夺天下不思容颜!呵呵哈!
穿妥衣服,提了心爱的宝剑来到庭院中。这把剑确实是柄宝剑,不仅镶嵌宝石,而且夺敌性命。
月光似流水。剑身上有着细密斜纹、锋利又韧性极佳,在月色中不会有刺目反光,但剑风扫过之处寒气迫人。
“公主——”是秦王派来的亲信,在院门处一揖到底。
“讲。”
“明日陛下将下旨,征郑。”
“好。”与王世充那个篡位者对上啊!呵呵,终于!最后一剑,横扫千军;一丛灌木虽然没有直接接触到剑刃,竟也断裂几株。
第七十二章
巳时光景,一队骑兵缓缓驰过京城东门。一路行过热闹的大街、进入宽敞却寂静的高门宅邸,最后在平阳公主府门口下马。
门内官道上已经等了位贵客。
“一起用膳吧。”梓风与二弟并肩步入正厅。他们俩好像经常这样并肩,不论走路或是作战。两人的心腹部署都在距离不远的偏殿一同吃喝、等待。
“今早旨意已下,进军洛地。”
“从西到东、一步步来,是吗?”
“正是。”
“人马比照西征?”
“呵呵,是。但不管要多少支援,能给的就定会给到。”
她二弟秦王还不到二十四岁,却已是李氏第一战将,天下无人不知李家二郎是罕有的帅才。“大哥有说什么吗?”
“没有单独对我说一句话。”
两人一时沉默,正好让仆役侍女们上几道热菜。算了,她不想思考过多,也不能去想。
“何、樊两位将军倒是从起兵前就跟着姐姐。”秦王另外找了个话题。
“称不上跟我。只是他们两个确实无心史上留名,宁愿当个自由自在的商人,甚至当我的管家也称意些。所以我一直留着他们,没有送给你。”
“姐姐,如果……呵,算了,还是先趁热吃吧,不久又要作战,这次姐姐与我一起走比较好。”
“行呀。老规矩,除了亲兵,你随意动用我和我的人马。但铁甲军出战时定要我亲自指挥的。”梓风心中一动,立刻补上句,“这样威风。”
又谈了会正经的或随性的事儿,颇满意的秦王告辞离开。
梓风换衣服进宫,这回穿的是可以佩带武器与骑马奔驰的胡服男装——宫里没有人敢反对平阳公主的服饰,因为她是唯一一个可以佩剑面君的……女子。
“父皇,这次我不打头阵,不亲上城墙——”
“好好,你与你二弟一起就行。”当老父亲的终于松口气。京里传说平阳公主亲自提剑跃上宋金刚部属盘踞的堡垒,把里头的敌人杀个精光……而事实是她都不晓得自己随口下达杀戮命令的那座小兵城,居然被自家军士们夷为平地。当然,连李氏的人也没胆子说她无女子娇媚之气,特别是平日里最爱说长道短的年轻李家子弟怕死了她六亲不认、挥鞭就揍的做派。
“但我亲手训练出的三千铁蹄,当然要我统领!父皇,我的这三千铁甲军可谓至强,每一个都善弓箭连发和长刀斩马,只要对手不超过一万,肯定是我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