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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配小夫郎他又甜又软/穿成猎户后,独宠跛脚小夫郎(39)

作者: 岁见长安 阅读记录

先婚后爱好像也挺不错,有个可心的小夫郎,最初的时候是怜惜,是不忍把梧哥儿逼上绝路,所以留他下来一起搭伙过日子。

但随着这些时日的相处,陆远是真心喜欢上了他的小夫郎,一个乖乖的,软软的,糯糯的,有时古灵精怪,有时傻乎乎,还有点儿财迷的小夫郎,哪哪儿都戳在了他的心上。

而云秋梧则是感到了甜蜜的幸福。

从那碗鸡蛋面开始,属于他的幸福就开始了。

少有汉子会进厨房,基本上都是等着夫郎做饭给他吃的,吃了以后连碗筷都懒得收,自己就坐在一边跟个二大爷似的抽烟吹牛。

可陆大哥不一样,陆大哥从来没有把厨房的事情都当成是他一个人的事情,自己什么也不管。

陆大哥很好,他喜欢陆大哥,很喜欢很喜欢,喜欢和陆大哥在一起的每时每刻,想要和陆大哥过一辈子。

慕九瞅了瞅双双沉默的两人,怎么搞的,他怎么好像闻到了一股酸臭味。

啧,恋爱的酸臭味无可阻挡,一时间,连菜豆腐都不香了。

下午,陆远找出了一些纸笔,找了一个光线敞亮的地方,喊上云秋梧和他一起。

“梧哥儿,要不要学识字”

陆远每天都会记账,有次他记账的时候,不经意看到了云秋梧眼中的羡慕,所以就产生了想教云秋梧识字的想法。

不需要学多好,精通四书五经,哪怕云秋梧想,陆远也没那本事,他自己都未必懂那些古典经义,但是认得几个字,不用做个睁眼瞎,在外不会那么容易受到蒙骗 ,自己会读会写,需要的时候自己就能上,不用求谁帮忙。

云秋梧怔了一下,随即露出惊喜欢欣的笑容,眉眼弯弯地笑着点头。

“要,我要学,陆大哥你教我就学。”

其实云秋梧也滋生过想要识字的想法,因为不认字真的太不方便了,看所有文字类的东西永远都是两眼一抹黑,不知道上面写了些什么,只能听别人讲,问别人,遇上好说话的,会搭理一下,有些理都不理,当没听到,更过分的还有嘲笑人的。

第四十四章 不是彪悍夫郎

现在好不容易有了能读书识字的机会,还是跟着自己的夫君学,云秋梧当然是一千个愿意,一万个愿意。

闻言陆远眼中溢出笑意。

下午的时光,就在陆远教自家小夫郎认字写字中过去了。

慕九一个人呆的无聊,本来是想找陆远唠唠嗑儿,聊聊天的,然而等他优哉游哉地找到陆远的时候,发现人家夫夫俩正你侬我侬,甜甜蜜蜜地在一起,周围冒的都是粉红色泡泡,哪有他什么事儿啊,只得悻悻地又回去了。

陆兄这日子过得可以啊,红袖添香,逍遥田园,真真是让人羡慕。

这场雨淅淅沥沥地一连下了三天才正式放晴。

等到雨天过去,慕九的伤也好得差不多了,找到陆远辞行。

陆远也没留他,萍水相逢的缘分,该散的时候自然就散了。

“这些日子叨扰陆兄和哥夫郎了,陆兄救命之恩,慕九没齿难忘,区区黄白之物,还请陆兄收下。”

慕九拿出了两根金条来感谢陆远。

陆远眼皮微微一跳。

当初他把慕九带回来的时候,慕九身上除了一块贴身佩戴的玉佩,其他什么东西也没有,现在慕九能拿出金子来作为谢礼,可见他的身份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不一般,在石板镇这个小地方都有他的人,都能联系上。

想来即使他袖手旁观,没救慕九,慕九多半也会活下来。

那样的话,假如慕九是个心胸狭隘的,事后查到了自己明明能救他却选择了不救,那才是真的惹祸上身。

不过事情的发展并不是那样,他救了慕九,慕九的人品也是好的,陆远也懒得过多去纠结那些没有发生过的可能。

猜到慕九是不差钱的,陆远没有推辞,也不客气,直接就把金条给收了。

虽然是救命之恩,但他高攀不起慕九的身份,有恩情及时的了结是最好的,不然容易被人认为是挟恩图报。

金条都不要,是在妄想些什么不该属于自己的东西吗?莫不是太贪心了。

人心不足蛇吞象,世事到头螳捕蝉。

慕九走了,最高兴的人当属云秋梧。

他喜欢和陆大哥亲近,愿意和陆大哥亲近,陆大哥牵他的手,捏他的脸,刮他的鼻子……只要是陆大哥对他做的,他都喜欢,甘之如饴地接受。

可是一想到家里有个外人在,哪怕慕九很多时候没有在现场,没有看到,即使是看到了,也是眼观鼻,鼻观心,一副什么都没看到,什么都没听到的样子,但他总是会感到不好意思,怎么都自在不起来,毕竟他是个哥儿,脸皮薄。

家里只有他和陆大哥两个人的话,他和陆大哥想怎么亲近就怎么亲近。

云秋梧喜滋滋地想,不知是想到什么,白净的脸染上了绯色的红霞,忍不住伸手捂住了脸。

感觉到脸上热乎乎的,云秋梧拍了拍脸,喃喃自语道:“不许乱想,一个哥儿,咋能不知羞呢。”

相比之下,陆远的脸皮可比云秋梧厚多了,慕九在的时候,他从来不觉得不好意思过,反而光明正大地秀恩爱,完全不管单身狗的死活。

谁让他有夫郎呢,单身二十五年才有的对象,咋能不好好的秀一下。

晚上,陆远先洗漱好回了寝屋,等着云秋梧。

本来慕九都离开了,杂物间也就空出来了,可以住人了,但陆远好像忘了这回事儿一样,到了要休息的时候,脚步自然而然地就往寝屋走了,犹豫都不带犹豫一下,看都不看杂物间一眼的。

在陆远看来,但凡犹豫一下,都是一种愚蠢,无可救药的愚蠢 。

谁家的汉子有了夫郎,和自家夫郎睡过之后还要自己一个人睡啊,抱着香香软软的小夫郎睡得可安逸了,不比自己一个人孤孤单单地躺在硬邦邦的床上数绵羊好多了。

陆远自认为他是不蠢的,他就想和自己的小夫郎一起睡。

云秋梧推门进来的时候,眼睛微微一亮,眉眼间都是欣喜。

显然云秋梧的想法和陆远不谋而合,他也不想再一个人睡。

同床共枕这么些天,无论是陆远还是云秋梧,都渐渐习惯了一个抱着人睡,一个被人抱着睡。

突然要分开,还怪不适应的 。

云秋梧都想好了,要是今晚上陆大哥睡杂物间了,他就装可怜,和陆大哥说他怕,要陆大哥陪他,只要多磨一磨,陆大哥一定会答应他的,因为陆大哥会对他心软的。

“梧哥儿,你闭一下眼睛。”

云秋梧依言乖乖闭眼。

手里摸上个冰冰凉凉还硬硬的东西,云秋梧眼睫轻轻颤了颤,疑惑地问道:“是什么啊?陆大哥。”

“你摸摸看,看能不能摸出来?”陆远故意卖关子。

云秋梧猜了几次 ,都没猜中,终于忍不住好奇,睁开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