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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配小夫郎他又甜又软/穿成猎户后,独宠跛脚小夫郎(40)

作者: 岁见长安 阅读记录

一睁眼,眼睛都直了。

是金子!

金光闪闪的金子!

还是两个!

活了两辈子,生平头一次见到金子的云秋梧此时脑子迷迷糊糊,晕晕乎乎的。

他是不是眼花了,居然看到金子了。

还是在做梦啊?

云秋梧眨眨眼睛,定睛一看。

没错,是金子,不是他眼花了,也不是在做梦 ,而是真的金子,就在他手里。

“陆大哥,我们家什么时候有金子了?”

云秋梧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陆远看,语气有些怪怪的。

家里的钱基本都在他手上,这金子哪儿来的,莫不是陆大哥偷偷存的私房钱

可陆大哥说过,他没有私房钱的。

他也不是那种管夫君管得死死的彪悍夫郎,家里的每一文钱都要捏在自己手里,一点都不给自家夫君,汉子出门在外,难免有个用钱的时候,不能让他身上没有钱,要用的时候拿不出来,平白惹人笑话。

只要陆大哥需要,他肯定是会给钱的 。

陆远颇有些忍俊不禁,抬手戳了戳小夫郎不自觉鼓起来的脸颊,在小夫郎气哼哼的一声“陆大哥”中,不紧不慢地把金子的来源讲明。

听说是慕九给的,云秋梧放下了心。

陆远注视着财迷的小夫郎把金条摸了又摸,摸了好几遍,然后又把金条给藏到老地方,忍不住低低地轻笑出声。

数银子,数金子 ,藏东西的小夫郎好可爱啊,想挼,想抱在怀里亲。

第四十五章 主动的小夫郎

慕九给了两根金条,每根金条都足足有十两重,一两金子相当于十两白银,两根金条就是二百两银子,加上之前卖人参,还有过去一个月卖冷锅串串和柠檬水挣的银子,陆远算了下,家里现在有三百两银子还要多一点了。

对于庄户人家来说,三百两银子算是很大的一笔巨款了。

要知道几两银子就差不多够一家人一年的开支了,当然是要省吃俭用的过日子,要是大手大脚的,再多的银子都是不够花的。

“梧哥儿,你喜欢这里吗?还是更喜欢镇上”

之前一直是晴天或者是阴天,所以直到这次下雨陆远才发现家里的房子挺破的了,杂物间有个角落漏雨,厨房漏雨,堂屋也漏雨,连柴房都是漏雨的,唯一不漏雨的就是陆远和云秋梧住的寝屋了。

陆远本来打算等天气放晴后,喊沈烈帮下忙,一起把房子给修缮一下,不能放着漏雨的地方不管,不管的话,只会越漏越凶,以后根本住不了人。

但现在有了多出来的金条,陆远觉得可以用这笔意外之财修一栋新房子,或者是到镇上买房子。

反正他也没什么大志向,只想和小夫郎安安稳稳地过一生,手里有点小钱,能够吃穿不愁,过得比一般的庄稼人好一些,不用天天下地干活儿,累死累活的。

云秋梧不假思索道:“我更喜欢这里。”

镇上繁华热闹,当然人人都喜欢,云秋梧也不例外。

但云秋梧想的是,在镇上过日子,开销大,别的不说,就是下面要把葱花,都要从集市上买,是要花钱的 ,因为镇上没有可以种菜的地方。

不像在村里,家里有个几亩地,应季的瓜果蔬菜都可以种一些,要吃的时候直接就从地里摘,不用花钱。

而且在镇上也没有能养鸡养鸭养兔子的地方,镇上不比村里,家家户户的地盘都很小,因为人多,房子修得紧凑。

陆远微微一笑,抬手拂去了自家夫郎鬓边那一缕垂下来的调皮发丝,替他别在耳后。

梧哥儿和他倒是和他想到一处去了。

他其实也更喜欢在村里的生活,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

“那我们修新房吧,这房子太破了太旧了,不适合继续住下去,而且也太小了。”

要是两个人住的话,这房子不大也不小,正正合适。

但陆远想得长远些,将来要是他和梧哥儿没孩子也就罢了,要是梧哥儿给他生了孩子,什么玩具房,书房,卧室什么的,不都要占地方吗,哪里住的下。

要是不止一个孩子,有个两三个,三四个孩子,需要的空间就更大了。

云秋梧歪着脑袋,疑惑地眨了眨眼,“小吗?我没觉得啊。”

好几间屋呢,怎么会小。

又破又旧倒是真的。

不过云秋梧从来不觉得住不得人,嫌弃过条件不好,因为云家的条件也好不到哪里去,都是一样的茅草泥巴房。

陆远眼中溢出笑意,“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住,当然不觉得小,要是将来我们有孩子了,孩子们还得有住有玩的地方,你想想,是不是就不够大了?”

云秋梧不争气地脸红了。

明明陆远也没说什么调情的话,只是就事论事,可还是让云秋梧害羞得不行。

孩子

他和陆大哥的孩子,一定会有的。

他听大夫的话,每天都有在乖乖喝药,认真地养身体,就想给陆大哥生孩子,起码要生两个,越多越好,多子多福嘛。

“好不好啊?梧哥儿,咱们修新房子,把新房子修得大些宽敞些。”

“好。”云秋梧细若蚊蝇地应了一声。

还是陆大哥想得周全,连孩子们都想到了,他只想到了他自己和陆大哥。

提到孩子,云秋梧不免又想起他们至今还未圆房的事情,眉眼耷拉着,神色变得失落起来。

迟迟不圆房,怎么生的出孩子,他一个人,有心无力啊。

这孩子,从来不是一个人的事情,都没播种 ,怎么发芽 。

想到这里,云秋梧抬头幽幽地看了陆远一眼。

陆远一头雾水,一点儿都摸不着头脑。

这是怎么了?

先前小夫郎不还高高兴兴,开开心心的吗?怎么一会儿的工夫,就不高兴了呢?

想着还遥遥无期的孩子,云秋梧默默地给自己打气,将心一横,突然凑身过去,双手环在陆远的脖子上,闭着眼睛,大着胆子,一鼓作气地亲了上去。

山不就我,我就山就好了 。

两个人谈情说爱,总得有一个人脸皮厚,胆够大。

陆远整个人都懵了。

什么情况

他这是被强吻了?

还是被自家小夫郎给强吻了?

陆远感觉脑子晕晕乎乎的,还没等他想出个所以然来,就只有小夫郎的亲吻好香,好软这一个想法了。

初吻留了二十多年的陆远尝到了有情人之间亲吻的滋味,他甚至还无师自通,反客为主地撬开了小夫郎的牙关,加深了这个吻,强势又不失缠绵地吻着。

怪不得谈恋爱的人总喜欢接吻,原来接吻是这样的感觉,舒畅得灵魂都要飘上天了。

可怜云秋梧这个率先撩拨人的,他压根就不会接吻,以为嘴对嘴地亲一下,大不了多亲几下就好了,哪里知道接吻还有这么多的门道,他完全招架不住,丧失了主动权,沦为待宰的羔羊不说,只能被动的接受,还不会换气,憋得一张脸通红,一度以为自己要憋死了,那样的话可死的太冤了,听说过吃饭噎死的,没听说过被亲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