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女店员好像这时才恢复神智,她的手还在抖。
「想当抢匪是不是?」
他一手还抓著绿茶,一面用脸凑近那个抢匪,伸手夺过他的蝴蝶刀,抵在那抢匪的颈子上。我吓了一跳,那个男人的眼神忽然变得异常凶狠,我想起我初次见到他时,他浑身都是血的模样。如果我是那个抢匪,现在大概已经动弹不得了:
「想要当抢匪,就不要做这种有勇无谋的事。为了这几百块钱,或许你可以再多活个几天太平日子,这种得过且过的心情我懂。但是要是你被逮到了,你知道你得在牢里蹲多久吗?你以为小案子罚罚钱就没事了吗?你知道那些警察是什麽嘴脸?如果这些你都不懂,就少学电视上网购把小刀就没头没脑地冲锋陷阵,懂吗?」
我本来以为他至少会在抢匪脸上划个几刀,但他只是站起身来,随意整了整领子,然後拎起绿茶就往外走。走了两步,才忽然回过头来看我,我吓得跳了起来,以为他也傲教训我什麽,但他却朝我有礼地微一点头,和刚才的凶相判若两人。
「请问……你刚说怀恩堂怎麽走?」
女店员大概按了保全,所以才过了五分钟,马上涌进了保全公司的人潮。但不管是我还是那个男人,都不想被警察问东问西,快步走了出去,
「啊,我,我帮你带路好了!」
那男人看了我一眼。「现在已经满晚了不是吗?」
「喔,没关系啦,反正我很閒。」扣掉毕业论文的话。
「我们认识吗……?」他又礼貌地问了一次,我心里一揪。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麽,赶紧打开快见底的御茶园绿茶又灌了一大口:
「不,没有,反正我很习惯做这种事。」我说。我端详著这个男人,上次情况特殊,没时间好好看,他才刚解决一个超商抢匪,竟然能如此若无其事,像个寻常路人一样在街上走,这家伙到底是何方神圣?
我带著他沿著新生南路走,一路上人车鼎沸,公馆这一带,就算到了九点十点还是很热闹。我陪他走到砖红色建筑的怀恩堂门口,虽然我不信教,但这间礼拜堂十分有名,可以说是这附近的地标。
我看见那里头有人潮涌出,好像什麽活动刚结束,门口一株杉树上系满了鹅黄色的蝴蝶结,每个人离开前,都会把自己胸前的蝴蝶结解下来,在胸口划个十字,再绑到树上。我转头看著那个男人,他用手紧紧握著胸前的金属十字架,默默望著教堂里的灯光,一句话也没说。
「你是……基督徒吗?」我忍不住开口问。
「不是。」
「咦?不是?那你为什麽……」
「我妻子是。」他一如往常淡淡地说,半晌又勾起唇角。虽然看不出嘲讽的味道,却给人浓厚的寒意:「我呢,是什麽都不信的。」
「这是在举办什麽活动吗?」我往里头探了探,赶紧转移了话题。
「告别式。」
「告别式?谁的?你老婆的吗?」我脱口而出,但马上就醒悟到不对,这个人已经忘记我就是当天的引路人,我这样说他一定觉得很怪。果然他看了我一眼,但没有作什麽特别的表示,只是微微点了点头:「嗯。」我心中著急起来,不由得拉著他:
「等等,你妻子的告别式,你不用去吗?」
「不用。」
「为什麽?你不爱他吗?」我冲口问,才一问就後悔了,因为我发现那男人的眼神,一瞬间变得十分阴鹜,半晌竟对著我一笑:
「我认识你吗……?」
这是他第三次问我,同样的问题,这次却充满了威胁感。我只好闭嘴,也对,他不过就是个问路的人,我只能为他带路,不能指引他到了目的地之後,该做些什麽。我向他喏喏地道了个歉,正想转身就走,他却开口了:
「我不能进去,我不属於这里。」我回头看他,他把襟口的墨镜拿起来戴著,拿著绿茶朝我晃了晃:
「怎麽样,都带我到这里来了,再带我到另一个地方如何?」
问路系列问津三
身为路神,能不从命?
说是到别的地方,其实也只不过是个天桥。罗斯福路上的天桥年久失修,路灯都坏得差不多了,还常有乞丐在上面爬来爬去。我和他拿著三罐大绿茶,蹲坐在天桥中央,我觉得这场景有点好笑,一般应该要拿酒才对吧?但他完全不在乎,扭开御茶园豪迈地灌了一口,好像那是上好的伏特加。
「你几岁?」他开口问我。竟然不是问我名字,这人也真怪:
「呃……二十四。」
「在念书?」
「啊……是。」我呐呐地答,忽然发觉他正盯著我瞧,不知怎麽紧张起来,赶快也跟著喝了一口。
「在教堂里面的,是小我十四岁的妻子,她十五岁怀了我的孩子,十五岁撒手人寰。」他忽然说。
我吃惊地看著他。十五岁,那不就是未成年吗?这麽说来,这男人大约是二十八九岁,我本来以为他年纪应该更大,大概是气质过於老成的缘故,这麽说来,不被谅解也是理所当然的。我看著他逐渐飘离的眼神,觉得心里微微一阵疼。
「我们在一家夜店里认识,她是附近那所大学教授的女儿,父母好像都在教书,家世很好。但她很讨厌家人,一天到晚往外跑,後来才结识了我。那天晚上,我本来想送她回家,但是她喝了酒,神智不清,指路也不清楚,我们绕了大半夜也找不到她家,我只好把他载到旅馆里,就这样发生了关系。」
我看著他的脸,心想:这个人说不定是个大路痴,才会连续碰上我两次。
他当然不知道我在胡思乱想什麽,笑了一笑,又继续说:
「然後就像戏里做的一样,人真的不能做亏心事,三个月後,她发现自己怀了孕,而且被他念医的母亲抓个正著。对方上法院告我,她的家人不是念医就是念法,就算我也招架不住。於是今年春天我和她公证结婚,官司也和解了,她变成我的妻子。老实说,我从来不恨她,包括她的家人,一点也不。」
我沉默著。他说他不恨她,但是爱呢?
「那晚迷路时,我曾经摇下车窗,问过很多次路,问过很多的人。但他们不是说不知道,就是指给我错误的方向。直到现在,我还常常想,如果那天晚上,有人指给我正确的路的话,这些事情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而她也……不会年纪轻轻,就因为我的缘故,死得一尸两命这麽凄惨?」
他好像顿了一下,抬起手来抹了抹脸。我觉得,他墨镜下的眸子,或许并不如我所想的冷静了。
「你……是姓何吗?」我豁出去了,不论他记得我与否,我很想交他这个朋友。他看了我一眼,安静地说:
「嗯,我姓何没错。何问津。」他咧嘴一笑,把墨镜拿了下来,眼眶旁一片苍白,看不出任何激动的遗痕,他瞅著我笑,让我十分局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