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梓晴愣愣的看着胡问静,书到用时方恨少,她只知道司马相如和卓文君是神仙眷侣,象征着追求真爱,没想到司马相如竟然是吃软饭的。
胡问静继续道:“后来司马相如靠着卓家的关系,把诗词送到了皇帝的面前,得到了皇帝的赏识,当了小官,立刻想要娶妾,给卓文君写了一首十三个字的书信,一二三四五六七十百千万,没有亿,即是没有忆,以示绝情。”
王梓晴心都颤了,你的意思是我也会被发达后的丁观嫌弃?想到“只见新人笑,谁闻旧人哭”,只觉心如刀绞。王老爷叹气,他也是怕这点啊,不过……他看了一眼胡问静,这点应该可以完美解决。
胡问静瞥了一眼王梓晴,道:“你读书只读一半的吗?卓文君回了一首怨妇诗,最有名的就是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王梓晴慢慢的点头,这句很有名,她还以为是情诗,原来是怨妇诗!
胡问静继续道:“然后,司马相如就回心转意了,没有娶妾。至少传说之中是这么说的。”她耸了耸肩,其实是不信的,不过妾和婢女不同,或者司马相如没有纳妾却找了几十个婢女了,但这个没有必要告诉王梓晴。
王梓晴呆呆的看着胡问静,这是告诉她,只要她会写诗词,丈夫就会回心转意?
胡问静笑了,就知道王梓晴听不懂:“卓文君若是与司马相如决裂,你猜卓文君的父亲族人亲友会怎么想?倒贴银子倒贴田地倒贴大床倒贴人脉关系,结果却倒贴出了一个白眼狼?你猜卓文君的父亲族人亲友会不会勃然大怒,杀了这只白眼狼?司马相如是聪明人,卓文君若是愿意他纳妾,那自然是完美解决,卓文君的族人还能管他纳妾吗?可惜卓文君竟然无法接受,那他只好忍气吞声了。”
王梓晴终于懂了,失声道:“你的意思是威胁他,若是敢纳妾就……杀了他……”
胡问静重重的点头:“王家有财有势,杀个人很难吗?你只要牢牢地将王家的财产捏在手心中,你的丁郎就翻不了天。何况还有胡某在,只要胡某放出话去,这谯县谁敢不服?”
王老爷和王夫人用力点头,有胡问静在,给丁观一百个胆子都不敢违抗王梓晴的意思。
王梓晴犹豫极了,这哪里像是彼此深爱琴瑟和谐的夫妻,根本是恶霸抢亲嘛,偏偏她还是那个恶霸。她更希望有办法能够让她保生儿子或者丁郎绝不会纳妾。“那么其他办法呢?”
胡问静道:“第二个办法是学班昭。这就容易了,完全不需要其他人帮忙,直接自我麻醉,三从四德,男人是天,女人是地,男人睡床,女人睡柴房。只要认可了女诫,你自然就能心平气和的看着丈夫纳妾了。”
王梓晴幽怨的瞅胡问静,别以为我没有听出你的嘲讽。
胡问静道:“本来还有第三条路的,那就是选个不在乎儿子的男人,不过一来你只喜欢丁观,二来这种男人在这年头不太找的到,所以你也就只有这两条路而已。别想着我能给你一份包生儿子的秘方,我是骗子,没那东西,这世上也不存在那东西。”
王梓晴犹豫不决,只觉两条路都非常的不喜欢。她委屈的看着胡问静,道:“为什么我就不能遇到一个九代单传,却只爱我一个,眼里只有我,心里只有我,其他女子纵然比我漂亮,他也绝不看一眼,纵然坐在他的怀里,他也绝不会动心,纵然我与他几百年不见,他依然在桃花下等我的一心人?”
胡问静想都没有想,脱口而出:“想要遇到这种男人需要你拥有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容貌,走路扶个老头子不是皇帝就是藩王的运气,弹琴可以凤凰停在屋檐上,唱歌可以狼王匍匐在脚底,画画可以让人以为是真的,写字可以让人感叹包含对世界的热爱对百姓的怜悯对生命的爱护,杀父大仇可以因为你的泪水而原谅,数万将士可以因为你的泪水而爱和平爱自由……”她斜眼看王梓晴:“你觉得你有这些能力吗?”你怎么可能有穿越女主的待遇?
王梓晴愤怒的瞪了她一眼:“难道你就有?”
胡问静想了想,神秘的道:“以前是没有,以后就不好说了。”
王梓晴鄙夷的看胡问静,做梦!
……
丁家的宅院很大。丁家以前有很多田地,很多古董,很多珍品书籍,但是在几十年的连续衰败中终于只剩下了十几亩薄田和这一个大宅院了。
也不是丁家想着祖先的荣光,不愿意卖了这个空荡荡的大宅院,人穷志短,什么东西不能卖?丁家除了这最后的十几亩地坚决不卖之外,这丁家的祖宅是一点都没放在心中,谁愿意要就谁买去好了,丁家如今没有几口人,要这么大的宅院干什么?只是这丁家衰弱的太快太惨,谯县的人都觉得丁家的风水不好,田地尚且有人不怕死的收购,这可有可无的房子就没人想要触霉头了。
丁观坐在庭院之中,温暖的太阳晒得他舒服极了。丁家有十几亩薄田在,这衣食不愁,但能省就省,他不到万不得已不想点燃了炭盆取暖,这炭也是要花钱买的,阳光却不要钱。他也习惯了不使用炭盆,从他出生后丁家就没有用过几次炭盆,他压根就想不起要用炭盆取暖。
丁观并没有看书,他家中倒是还存的一些书籍,但他完全没有念书的心思,能不能当官与学问毫无关系,只要乡品高,不识字也能当大官,他又何必读书呢?何况,丁观看看偌大的宅子中的颓败,他这辈子也没资格当官的。
大概是因为要过年了,这寒冷的冬日中竟然也有温暖的阳光,丁观舒舒服服的晒着太阳,心中却有些烦乱。他很喜欢王梓晴,王梓晴漂亮,知书达理,温柔,他喜欢王梓晴,非常的喜欢,只是他家中太穷了,他难道让王梓晴跟着他吃苦?他心中有些苦涩,他家只有十几亩薄田的收入,维持衣食无忧已经是尽了全力,什么上好的古董,赏心悦目的绘画,价值千金的焦尾琴,他家是绝对不可能有了,他很有可能,不,一定不能买绫罗绸缎给王梓晴的。
丁观闭上眼睛,感受着阳光照射在眼皮上,红红的一片。他必须想办法挣钱。当然,若是他肯入赘王家,他就不用担心任何经济上的事情了,可以与王梓晴幸幸福福的生活,他的父母也能沾光过得更舒服一些。
丁观握紧了拳头。他不在意接受王家的资助,被世人耻笑吃软饭。丁家穷到这个地步了,他比任何人都知道物质上的贫穷的影响远远超过了精神上的富足。可是,入赘是绝不可能的。入赘了,他就要改姓王,他的儿子也要姓王,他怎么可以让王家绝后!
丁观咬紧了牙齿,他喜欢王梓晴,也贪图王家的钱财,他没有什么野心,没想着逆袭成为王者,只想安安稳稳的和妻儿过小日子。但是丁家必须有后代,他绝不能入赘,这是他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