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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色女人花恋蝶(268)

“出了内奸便是越国朝中不稳,存了野心夺位者,这不正是你我当初计算在内的麽?”林静然转著手中酒杯,“我倒好奇十几天前突然出现在城楼上,指挥越军破了我军攻城‘火炬阵’的青年男人是谁?”那男人无论是穿著还是气度都明显不是军中将领,也不是普通兵士,但他却有著不可小觑的将帅之才。

“怎麽?莫非我们冷心冷情的林大将军看上了那个小白脸?”公孙明珠调侃道,也引得帐内另外几名将领发出阵阵哄笑。元帅和大将军出生将门世家,能耐很大,却都不摆上位者的架子,他们也都乐於亲近,更喜欢在她们手下打仗。

“非也。”林静然一本正经地摇头,“本将军只是觉得那男人不是个普通人,未免遗留後患,最好我们能寻个机会将他杀了。”

“行。就在今夜,与驻守槐城越军一起解决。”公孙明珠自斟一杯,狠厉笑道,绝豔的容颜显出几分扭曲。

“对了,元帅,越国御前亲封的兵马大元帅应该快要抵达边城了吧?”林静然忽道,清丽的脸上眉头微皱。

“哼,出行五日,不征调沿途郡城镇县一兵一卒,突然从官道该走山道。她以为隐去行踪,凭五万人马就能突袭打败我虞国大军麽?简直是痴人做梦!”公孙明珠嗤笑一声,食指沾上酒水在案桌上画出简易地图,“从山道到边城,必经五十里开外的赫山函谷,只要我们在那儿埋下伏兵,以逸待劳。必能甕中捉鳖,大获全胜。”

一席话让军帐内又响起一阵快意酣然的笑声。

“元帅,事不宜迟,末将愿现在就带兵前往赫山埋伏。”笑过之後,一员黑脸短须的剽悍武将站出请令。

公孙明珠微抬眼眸,请令者是军中以骁勇著称的神武将军陈梁飞,看似粗莽,实则有勇有谋。她与林静然对视一眼,也对,现在埋在越国的探子失去了越国援军的消息,她们确实无法明了援军何时才能赶到。不如早做布置,以免错失良机。

她微微点头,笑道:“那就有劳陈将军了,望将军此去能旗开得胜,将越国援军一举歼灭。”

“末将得令。”陈梁飞也不拖拉,撩袍行下一礼,退出军帐。

“来,众将军与本帅一起饮下此酒,然後也做好今夜突袭的准备吧。”

“得令!”

掌内一干将领全部站起,举杯而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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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堑壕不用点上油灯,猫著腰像土拨鼠一样吭哧吭哧地慢慢掏挖,所以自然比挖地道省力多了。只一天工夫,一道城内堑壕就完成了。

在景烨王的调遣下,一批批身著黑衣的精壮兵士被分派在挖好的堑壕里,手持大刀,严阵以待,如同猎人已经张开了大网,单等著兔子来撞网。

太阳渐渐西沈,天色从昏暗变成黑沈,幸而头顶闪烁著点点星光,才将这黑夜染上一层淡光。

砰──

内城墙下数个地方传出轻微的破土声,接著是泥土散碎的悉索声,一个个脑袋从破开的地道口中探出来,小心谨慎地往四周查看。

城楼上巡夜防守的越国兵士不时来回走动,警戒地向虞军驻地观察。城内隐隐传出天干物燥,小心火烛的更夫锣声,静谧中透著安详。

一颗颗脑袋又倏地缩了进去,赶回去报信的虞军前哨并未察觉到地道口前方的堑壕,也没有看到隐蔽在堑壕中的越国将士,当然就更没看到在他们缩回头之後,二十几个地道口边无声无息地多出了许多黑衣人。

“元帅,越军对我军的地道没有丝毫察觉。”二十几个哨兵回禀了同样的消息。

虞军上下都是一阵狂喜。

“各队出发!”公孙明珠一挥手,发下命令。

“等等,派五人小队快速先行,後面的兵队入洞缓行几步,若是无甚动静,再疾行夺城。”临行前,林静然突然出声。公孙明珠的性格更为果决,她的性格则更为谨慎。

“照大将军说的做。”公孙明珠对林静然的谨慎是十足信任的。

“是。”

精选的虞军将士也是一身黑衣,带著刀剑,兵分二十三路,从地道口进入。

虞国大军军营通往槐城内的地道约莫有五百多米,黑暗狭窄,洇湿腥潮,伸手不见五指,脚下也是凹凸不平。打头的虞国兵士磕磕绊绊地穿行著,待终於看到前方有淡淡亮光透出时,心里俱是一阵暗喜,赶忙加快脚步往外冲去。谁知刚露出小半个脑袋,突然从洞外伸进来几双粗壮有力的大手,一把卡住他们的脖子。他们还来不及喊出声,就被拖拽出洞,扔入堑壕。

洞外边堑壕中,手持大刀的越国将士早已等得不耐烦了,还没等虞国兵士明白是怎麽回事,便挥舞大刀,像砍西瓜一样将其头颅砍下,送人进了鬼门关。

地道内後面的虞国兵士听闻前方并无大的异常,先遣分队也无人回转,便以为前面无甚危险,连忙遵循军令往地道口疾行。才爬出洞口便被抓住脖颈扔落堑壕,毫无挣扎地无声惨死在大刀下。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尸体逐渐堆积,夺城的兵刃交接声没有响起,浓烈的血腥却开始在夜幕中蔓延。

後面有些反应敏锐的虞国兵士终於察觉不对,连忙折返往回疾行。可地道里又黑又窄,前方的兵士往回跑,後方的兵士来不及後退,两相撞车,顿时地道内乱成一团,哭爹骂娘声吵成一片,像炸开的蜂窝。

而城外虞军并不知道地道内发生了什麽事,仍然一个劲儿地往里冲,地道马上被拥挤的兵士堵塞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