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螭目视不再冒出敌人脑袋的地洞口,水润薄唇一勾,冰寒蚀骨的魔魅掩盖了所有的明濯清华。“王爷,你可要点上这第一把火?”
“那是自然。本王岂能不报夺城之仇?”景烨王满身血腥戾气,切齿狠笑。他扔下手中滴血钢刀,伸手从兵士手中接过一束点燃的干柴大力抛进地道。负手与锦螭并肩而立,忽摇头轻叹,“可惜了。”
“可惜什麽?”锦螭随口笑问,冷看那一束束点燃的干柴扔进地道。
“可惜本王不能看到那两个贱女人的变色嘴脸。”
“呵呵,王爷真是不懂怜香惜玉,那两个贱女人可都是绝色之姿呢。”锦螭谑笑。
景烨王阴冷地哼叱一声,大手一招,又有几个兵士拿著几把大蒲扇朝地道口猛扇了起来。
霎时间地道内燃起大火,充满了滚滚浓烟,地道中隐隐传出凄厉的惨叫和呛咳声。
“王爷,干柴中混些湿柴会令烟雾更浓,如能再夹杂些硫磺硝石则会让人死得更快。”暗黑无华的清凌墨眼映照出火光跳跃的妖娆舞姿。
景烨王一愣,旋而抚掌大笑,“没错,本王倒不想锦主也是点火的行家。”他转头对兵士瞪眼斥道,“还不快去弄些湿柴、硫磺和硝石来。”
“是!”越国兵士们也烧得分外开心,分外高昂,立马照办去了。
可怜虞国兵士们在地道内经不起大火烧烤,毒烟熏蒸,一批批窒息而死,转眼化成了护花的肥厚春泥。
很快,地道内就塞满了虞国兵士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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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3章 这是我的豪赌
出了邺京,五万越国将士片刻也不耽误地在通往边城的官道上疾行。
所有将士此次出征还是十人一火,五火一队,两队一旅,两旅一团,统共两百多个团,但在此数位编制上又有了新的编队名称。主要分为尖刃队、陷阵队、勇锐队、勇力队、寇兵队、死斗队、敢死队、励钝队八种兵队。
一开始将士们并不明白这新队制的目的,不过当新队制编排出来之後,但凡心思敏锐的人便哗然发现这队制竟与他们各自的出生来历和秉性本事具有莫大的关联。以敢死队为例,其中的成员大多是前方阵亡将士子弟,欲向敌军报仇者;而寇兵队则个个都是行事慎密、身形灵巧、轻足擅走、逾高绝远之辈。
疾行的数天之中,各路兵队的将士在元帅的亲自过问下不断地进行调整,八大兵队的雏形逐渐成熟起来。
处在一个具有共性的兵队中,让绝大多数将士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新兵与老兵的情感融合变得迅速而顺利,兵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在不知不觉间增强许多。而能在短短几日中便对五万人马做出如此精准编队的人,则需得何等强大的记忆力、洞察力和判断力!当下众将士对元帅的敬仰又上升了一个台阶。
日夜兼程,待到第五天,他们已抵达黎城外郊,只需再行半日便能入城。黎城内约有两万兵马已经做好了征调准备,可元帅却突然下令离开官道,该走山道。
帅令一下,所有将士必须服从,虽然心中疑惑,但五万将士还是闷不吭声地往山道奔行。
及至山道口,霍然看见那里杵著上百号身著灰衣长袍的人以及数千匹战马和大量看不出内容的用黑布包起的包裹。
待一一打开巨大的黑布包裹,里面竟全是铠甲兵器!?
惊疑不定中,在元帅的命令下,步兵的铜铁铠甲全部换成轻薄坚实的纸甲,外罩越国墨绿戎衫。骑兵每人分得一件用生丝细密编织的墨绿长袍,战时需穿戴铠甲之外。腰间大刀换成从未见过的长弯刀,还配置了一根一丈余长的绳爪和一种短小的组合式弓弩。笨重的辎车被丢弃,粮草军帐锅盆被分摊缚在新增的马匹身上。
“步兵的纸甲是用一种特殊柔纸锤炼而成,重量减轻,但坚固比之铜铁铠甲毫不逊色,若是遇雨淋湿,箭矢都无法穿透。而骑兵的生丝长袍也很难被箭矢穿透,会连箭带衣一同插进伤口。到时只须将丝布拉出,便可将箭头从伤口中拔出。”花恋蝶对彭怀骁和归明信淡淡解释道。她有她的原则,虽所知甚多,也面临杀戮战场,却绝不会像小说里的穿越者一般肆无忌惮地逾越历史进程,过早发明出火炮之类的强大热兵器,只打算借鉴中国古代已有的先进文明,在当前的装备和冷兵器上做些改进。从实用防护上来说,宋代最高水平的纸甲与成吉思汗用於蒙古骑兵上的生丝长袍便很值得借用。
“元帅,为何要勒令轻骑舍去长枪?将骑兵腰间大刀改为弯刀?”彭怀骁疑惑看著手中从未见过的弯刀,不耻下问道。
“战场上使用长枪和大刀本身没有错,但要保证奔行速度和杀敌两不误就不行了。”
什麽?!彭怀骁蓦地张大眼,这种说法他还是第一次听闻,连忙虚心求教:“属下驽钝,还请元帅详解。”
“重骑的作用多是用於冲击敌人阵队,使用双刃陌刀是对的。但轻骑的长枪杀敌方法是刺、挑,一旦插入敌人身体,若要拔出,势必要影响奔行速度,甚至有可能被敌方拽下马来,不太适用冲锋斩杀,舍去并不可惜。”花恋蝶指指彭怀骁腰间的大刀又道,“大刀刀锋是直脊,需要做出劈砍动作,会导致速度不够迅猛。弯刀刀刃是曲线,前行过程中受阻比直脊刀小。使用时,刀身横著持平,刀刃向前,无需要做劈砍的动作,便能依仗战马快速奔行时产生的冲力而横著划开敌人的脖颈或是胸膛,伤口深而长,能有效置敌於死命。”花恋蝶勾唇哼笑。涉及到物理学,就不知道这些古人能不能听懂了。